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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丛林诗社8(第2页)

沈拙清把开学时本想用来当床垫的棉被上撒了些水,平平铺在地上,充当隔音地毯;刘柳也把学校发的被子拆了,掏出棉絮塞在门缝中。二人鬼鬼祟祟找来几张过期报纸,用浆糊抹了一层搭在玻璃窗上,隐隐还能透过光看到镜像后的大字:

《超级计算机在美问世》。

刘柳把窗户推开,脑袋伸出窗外,透过报纸做的窗帘往里看,确认不怎么透光后,放心拉上窗。

“这下纠察队总不会发现吧?”刘柳小声咕哝道,坐在棉被的一角,开始拆酸梅粉。

沈拙清仍是不放心,又拿一张报纸卷成筒状,盖住灯泡,压低声音道:“这会儿行了!开始?”

孙乾明憋不住笑,扑哧一声,赶忙被刘柳捂住了嘴。

就这样,还没得到批准的“丛林诗社”,在细簌声中悄然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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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读诗、写诗,并不是因为它们好玩,而是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分子,而人类是充满激情的。没错,医学、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崇高的追求,足以支撑人的一生。但诗歌、美丽、浪漫、爱情,这些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1]

沈拙清承认,当初看到这段话时,那个被书山题海鞭策得垂垂老矣的心脏突然开始剧烈跳动。

及时行乐吗?让生命超越世间尘俗吗?沈拙清想起母亲。

二十年前,她是位京剧演员,而她的丈夫,是位乐师。

如今她在纺织厂里日复一日绞着线团,吊嗓的时间奉献给了灶台和病床。

她会省去早餐,饿极了就拿醋碟打一毛钱的豆浆和三毛钱的菜包,只有周末才会加餐买上一两肉。

生活的热情?反抗的意义?这些玩意儿早在那场大火中化成灰,连轮廓都找不见了。沈拙清,是他们唯一的意义。

在没被生存利刃打磨之前,振臂高呼热爱生活是可笑的,显然,这群挑灯夜谈的年轻人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一点。

他们很幸运。浑金璞玉,如切如磋,本不必太早踏入尘世。

黑夜与灵魂共振。沈拙清念完最后一个句子,合上了手中的书。

“人与他的生活之间的分离,就像演员与布景的分离,正是荒谬感。”[2]

万籁俱寂中,沈拙清平静的嗓音像琴弦震颤。

所谓自由、所谓热望,其实都抛给了鼓楼的爬山虎去消化,他只是,十分单纯地想和这群能共鸣的人分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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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被轮到的孙乾明久久凝视着昏暗的灯泡,不知在想什么。直到有人轻声催促,才缓缓接道:

“为我的情人挽起曳地长裙,免得污泥偷偷地吻她裙角。”[3]

一位外语系的师兄笑道:“明哥这是思春还是爱而不得啊,说得这么卑微?”

刻意压低的笑声此起彼伏,只有薄如蝉翼的报纸随着他们的气息微微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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