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星辰一个人在那里喝茶,还嘿嘿傻笑,别人看了以为是神经病呢。
沐星辰呢,也感觉到异样,收敛了笑容,离开了茶楼,直奔天外楼而去,他要好好谋划一番,自己的马甲也得高大上才行,得配得上自己的逼格。
回到天外楼,沐星辰想了两个多小时,琢磨着要如何行动,可谓是费尽了脑细胞。
给自己的新马甲定了下来,势力就叫金钱帮,一听就是有钱,自己就是金钱帮的帮主,花满楼,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放荡不羁之辈,绝对的高大上有木有。
当然了,手底下的人也得有,必须得强大,那是要除魔为民的,绞杀魔修的,实力弱那不是给人送菜麽。
自己的影子分身,那七个没有夺舍肉身的可是天尊四重,虽然没有洞天,但战斗力可是不弱,可以胜任堂主一职,再往下的帮众必须得洞天巅峰以上,可以让分身抓一些为恶的家伙,死了也不心疼,没的感情的工具人嘛。
系统还有强行提升修为的丹药,副作用就是以消耗自己的大量寿元为代价,把洞天境巅峰提升到地尊一重。
当然了,也是最弱的地尊境一重,而且还不能增加寿元,以后也不能提升了,一辈子止步于此,这丹药的副作用很是霸道啊。
说干就干,沐星辰直接吩咐七大影子分身,开始在各地悄无声息寻找洞天后期和巅峰的作恶多端的修士,地尊的也要,上限是每人带一百个过来,不需要太多。
最后在紫雾山庄集合,那里不是被灭了吗,自己要把金钱帮的驻地立那,这叫什么,立棍!!不惧魔修上门,就是要和魔修对着干。
沐星辰则是提前往紫雾山庄,先去了解一下情况,看看还有没有紫雾山庄的人了,别到时候惹了一身麻烦,毕竟占据了人家的地盘不是。
沐星辰坐传送,还挺远,连续传送了好几次,三天后,到了云龙城,紫雾山庄在云龙城外千万里的距离,但对于强者来说也就分分钟就到。
两个多小时后,沐星辰到了紫雾山庄,这里成了一片废墟,可以想象到当时战斗的激烈程度,绝对是有天尊境出手了,而且还不止三两个。
这紫雾山庄也是有天尊坐镇的,还被灭了,可见对方天尊境不少啊。
沐星辰看看天色已晚,直接找了个隐蔽之地,休息,明天开始,自己把这山庄建设起来,有过修建别墅的经验在,而且这里还有那么多材料,很快就能完成建设。
不需要和原来的一样,就建设一个富丽堂皇的大殿,然后几个偏殿就哦了,反正都是临时的。
夜晚来临,沐星辰开始变换自己的容貌,浓眉大眼,四方脸,身高一米九,体型壮硕,一看就是爆发力极强的壮汉,肌肉男一枚,再改变一下身音,系统帮忙遮蔽了自己的神魂气息,这就哦了。
沐星辰又从系统商城购买了一身金晃晃的战甲,金黄闪闪的长剑,还有一身金色的防具小饰品,这要是在前世,让人一看,就觉得一身的铜臭味,十足的暴发户模样。
要的就是这种感觉,金钱帮,为钱办事,赏金对象指定必须是魔修,这名号打出去,那魔修肯定的来拼命,等的就是他们。
要不然自己上哪去找啊,北域那么大,各大顶级势力都没灭的了他们,不是他们实力太强,而是太不好找了,那些强大的存在也不可能啥也不干,天天找他们吧。
大半个月后,紫雾山庄旧址,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建造完成了,整个大殿就一种颜色,金色,无论是外在还是内部,金黄闪闪的,都能晃瞎了眼睛,太豪横了。
这半个多月以来,沐星辰也吩咐影子分身宣传金钱帮这个势力了,驻地就在紫雾山庄,拿钱办事,悬赏对象只能是魔修,金钱落地人头不保。
当然了,这只是做做样子而已,给不给钱也是要杀的,魔修嘛,人人得而诛之。
大殿外写着三个烫金大字,金钱帮,还有一副对联,上联:金钱落地人头不保,下联:
天下之大谁与争锋。横批:天下第一。
这对联写的太特么狂,很容易挨揍。
又过了十天左右,七大影子分身的队伍陆续赶来了,少的队伍人数五六十人,多的快破百了。
沐星辰开始给他们武装起来,统一战甲,金色,武器,金色,令牌是小孩手掌大小的硬币,就是前世的那种硬币,金色,用特殊材料制成,很是坚硬。
然后给他们发放提升修为的丹药,工具人,都不是什么好货色,没什么可怜的,灭魔后,都不知能不能活下来呢。
三天后,这五百多号人,都突破到地尊境了,这些人站在一起,还是很有气势的,坐等魔修上门,沐星辰还给大殿布置了十多层防御大震,大战时,可别把自己辛苦建造的大殿毁了。
沐星辰坐在大殿内高椅上,纳闷,这都宣传金钱帮半个多月了,怎么魔修不上门呢。
这天,终于来个人,是个二十左右的姑娘,魂海境修为。
手下直接把她迎到了主殿,沐星辰看着这姑娘,问道“我是金钱帮帮主,花满楼,阁下来此所为何事啊?”
这姑娘清冷的面庞,一双冰冷的眼眸,散发阵阵寒意,看着沐星辰,当然,这不是对他,而是对仇人的寒意。
冷冰冰的道:“我来悬赏,杀魔修,什么条件你开。”
沐星辰知道,这可能是紫雾山庄的人了,说道:“好说,我金钱帮办事,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洞天境一百万灵石一个人头,洞天境以下不收钱,属于免费赠送,地尊境一重一千万灵石起步,每高一重加一千万的灵石。”
“至于天尊境的魔修嘛,两亿灵石起步,每高一重修为,加两亿灵石,这就是我金钱帮的价目表,不知姑娘你可有指定目标,还是是说是魔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