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吹干。我等在一旁,等他关掉吹风机,才拿过它准备离开,“我去洗漱。”
“我看到灶上煲了鸡汤。”秦森在这时煞有其事地开口,“如果你是准备煮鸡汤面,可以先把水烧开。”
禁不住顿住脚步,我回头看他:“你饿了?”
他平静站起身与我对视,如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蜂蜜水的作用。”
于是我给他煮了一大碗面条。
和他面对面坐到餐桌边吃早餐时,我一直在小心地观察他,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状态。毕竟他昨天的情况还十分糟糕,很难想象一夜之间他就清醒了过来。然而他仅仅是专心致志地享用着鸡汤面,没有表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一早就注意到我在留意他,因而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可就在我心不在焉地咀嚼生菜的时候,他把自己碗中一块去了皮的鸡胸肉夹到我碗里,而后又低头灵活地用筷子给另一块鸡胸肉去皮:“我们基本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观察的机会还有很多,所以你现在最好快点吃面,不要等我吃完了你还没有动筷子。”
话音落下,他也完成了手里去皮的活,将那块鸡胸肉也扔到了我的碗中。
这是他生病以前经常会做的事。他知道我喜欢吃鸡胸肉,也知道我讨厌鸡皮,所以每到吃鸡时都会把鸡胸肉上的皮去了再给我。我已经记不起他上次这么做是在多久以前,便有几秒的怔愣。
“等下要记得吃药。”良久,我低下头夹起一块鸡胸肉送到嘴里,“咳嗽好些了吗?”
他又把一块肉夹来我的碗里,“昨天一整晚都没有咳。”
“嗯。”随意应了一声,我见他快吃完,不得不加快速度进食。
等到我们抵达A区的医院,后脑受到重击尚在昏迷的程明老先生已经被推到了重症监护室。他的妻子李飞英老太太刚刚恢复意识,正在临时安排的病房里向警方讲述被害的经过。
虽说是大年初一,但走廊里依然站着不少为工作卖命的记者,统统被民警拦在病房外,人声嘈杂。有护士过来组织秩序,却没有人真正听她的话保持安静。我停步在人墙外,还在思考该怎样进去,就见走在我前方的秦森直接挤进了人墙,一声不吭地抬起胳膊拨开挡路的人,强行开出一条路来前进。
他不算特别高,人也不比从前结实,力气却非常大,要穿过这重人墙并不是难事。但人群中很快响起了不满的埋怨和谩骂声,我只好紧紧跟到他身后,忙着替他向别人道歉:“抱歉,是公安工作人员……”
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前,秦森径直走上前拧动门把要踏进病房。“诶诶诶!干什么!现在不准进去!”负责看门的两个警察反应过来,伸出手一人拽住他一条胳膊拦下他。秦森触电似的回过头看向其中一个警察,那双目光幽邃的眼睛视线冰冷锐利而带着明显的敌意,让那个警察条件反射地僵了僵。
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听到秦森的名字,这个年轻的警察愣了愣,和对面的另一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不大敢相信,“呃,他就是那个秦先生?”
幸运的是他已经松开了手。
秦森甩开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地走进病房。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一眼,仍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提醒他们,“你们可以现在联系曾队长确认。”
这时候另一道声音从大门半敞的病房里传来:“小陈。”
我和他们两个不约而同地转头往声源处看去,便见一个中年男人面朝着我们伫立在病床边,正抬起手向他们两个打手势,示意他们适可而止。这个男人很高,约摸一米八六的个子,身体精实而修长,穿着冬季的警服大衣,面庞棱角分明,眉眼张扬精致却有几分不近人情,鼻梁高挺,嘴唇薄如刀削,一对眼角上挑的凤眼不带任何情绪地朝这里看过来,就这么不发一言地站在那儿,周身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慑力。
守在门边的两个警察立刻会意,稍稍推了推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歉,“不好意思魏小姐,请进。”
身后顿时有唏嘘声沸腾。我点头踏进病房,听见他们关上门,在外头帮助护士制止记者的喧哗。而此事那个中年男人已经略略向秦森颔首:“秦先生。”接着停顿片刻,礼节性地伸出了拢在衣兜里的右手,面上仍然没有情绪起伏,“我是专案组的肖明。”
秦森却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走到病床边,从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手里拿过记录簿,不顾对方惊愕的表情,视线迅速扫过簿子上的内容,将纸张翻得哗哗作响:“有什么进展?”
脚步停在床尾,我看到肖明面不改色地收回了手:“被抢走的财物有一条鸡心琐片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还有装有两万元现金的棕色女士手袋。”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病床,“李老太说她看到了歹徒的脸。”
坐在病床上的多半就是李飞英老太太。她脸色苍白,头上还圈着纱布,袖子被捋起,露出的胳膊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我叫我的老伴……没听到他的回答,所以我过去看,结果发现他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她看看肖警官,再看向秦森,惊魂甫定地回忆,“然后我也被打了脑袋,迷迷糊糊就看见一个男的,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来,又摘了我手上的戒指,拿走了我的手袋……”
可惜秦森在听完肖警官的话后便掏出了手机,手指快速地在触控屏上划动,不等李老太把话说完,就忽然将手机递到她脸前,没什么表情地问她:“这是不是您的手袋?”或许是考虑到手袋辨识度不高,他又紧接着补充,“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个空红包,红包上面写着一个‘孙’字。”
李老太在看到手机上照片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它,“是,是我的!”
“早上七点,一个清洁工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它。那个时间远在案发时间之前。”秦森将手机拢回兜里,垂眼目光赤裸而直白地打量她,颇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意味,“如果真像您说的,是‘敲头魔鬼’在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从您手上抢走了这个手袋,那么您怎么解释这个时间差?”稍作停顿,他眉梢微挑,给了她另一个选择,“或者只是您认错了,这根本不是您的手袋?”
事关自己的财产,李老太大惊失色,赶忙摇头:“不、不是,这确实是我的手袋,确实是我的……”她结结巴巴地解释起来,“是这样,今早我跟我老伴准备到我们儿子家里去看孙子,所以就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压岁钱……经过公园的时候我们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结果就把手袋落在那里了。走到半路我们发现手袋不见了,所以跑回去找……”
“嗯。”秦森给她的回应却十分简短,转而又丢给她第三个问题,“您发现您丈夫的时候有没有大声求救?”
李老太连连点头,“有,有。”
她回答之前眼睛下意识地往左下角瞟了一眼,这是说谎的表现。我把微微发凉的手拢进大衣的衣兜,注意到一旁的肖警官稍稍皱了眉。
“是吗?真是奇怪。”率先提出了质疑,秦森目不转睛地盯着李老太的脸,语速渐渐加快,“按常理来说,如果您正在尝试求救,那歹徒从背后袭击你的时候应该会下手更狠。但是您的伤反而比您丈夫的伤要轻,而且您当时甚至还有意识能够看到歹徒的脸。”
他习惯性地稍微挑高了下颚,由于背着光,深邃的瞳仁里眼神更显阴冷。可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咄咄逼人,只兀自语速极快地继续:“另外还有一点我想不通。你们夫妻身上没有带其他的现金,比起您丈夫,戴着金项链和金戒指的您显然是更显眼的目标。就算是单纯从风险上来看,通常情况下女性的反抗能力比男性要弱,选择您为目标当然更安全,这也是‘敲头魔鬼’前几次作案都把目标选定为女性的原因。可是他这次却先对您的丈夫下手,为什么?”
原先惨白而不见血色的脸慢慢涨成了猪肝色,李老太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诅咒我?”
“算不上。”半垂着眼睑神色冷淡地同她对视,秦森简单直白地表述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我很怀疑您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歹徒的脸。”
李老太的脸色霎时间转青。
“李老太,请实话实说。”肖警官也嗓音清冷地开了口,“否则您就是在妨碍我们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