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侯家那个打扫厕屋的仆人。”
这句话已经成了一个固定的句式,可以广泛用于各个场合,尤其以鼓励孩子读书时用的最多。
“再不努力,你就连富民侯家那个打扫厕屋的仆人都不如了。”
“不要灰心,富民侯家那个打扫厕屋的仆人都可以学会那么多字,你也可以的。”
至于这个人的本名李二狗,根本无人在意。
参与这次阅兵的将士们一直驻扎在长安,自然也有人听说过这个几乎成了传奇的名字。
可是谁都没有把这件事和自己联系起来,因为那个人就算是扫厕屋的,那也是在富民侯府扫厕屋。
换个地方,就算把厕屋打扫的比卧室还干净,也没有人会去教他识字。
随着刘彻的声音传遍校场,他们终于躁动起来。
当机会遥不可及的时候,自然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努力,现在很有可能落在他们头上,一个个都忍不住激动起来。
那可是读书识字啊,生来就和绝大多数人无缘的东西,现在他们有可能得到啦?
“你们也可以像那个仆人一样,获得识字的机会,富民侯将会亲自教你们。”
听到会是富民侯亲自来教他们识字,将士们的眼神纷纷亮了起来,谁也不会觉得自己比不上一个打扫厕屋的仆人。
等他们学上几个月,以后也都算是有学问的人了,好歹能把自己一家的名字写出来。
可全军上下,不识字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富民侯只有一个人,明显不可能去教所有的人,这又该怎么办呢?
燃起希望后,这些对读书识字充满渴望的将士们立刻发现了这个关键问题。
不需要谁来发问,刘彻自己就解答了这个问题:
“前期会选择一百人来学习,当这些人学会之后,他们就会成为你们的教官,每人再去教一百人。”
话音落下,校场上有些骚动,因为大部分人根本算不出这一百人能教出来多少人来,低着头窃窃私语,互相问来问去。
赵破努保持着直视前方的姿态,压低声音挤出几个字,“将军,这一百人能教出多少人,感觉也不多啊。”
“一万人。”
霍去病嘴唇微动,低声骂道:“平时让你多学习,天天找借口,连这点数都算不明白,改天把你送到富民侯那操练操练。”
听到富民侯三个字,赵破奴条件反射般身体有点发抖,当初给陆鸣当陪练的时候,就属他挨的打最多。
在漠南时,陆鸣刚开始练习武艺的时候控制不好力量,经常几下子打过去就震得对手虎口发麻。
直到如今,一听到富民侯的名字,赵破奴都感觉自己虎口疼。
“将军,我对你忠心耿耿啊。”
“闭嘴,想什么呢,是让你去学字,当不上最好的回来军法从事。”
此时的刘彻站在阅兵台上,对下面的窃窃私语一目了然,这正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场面。
要是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将士们不为所动,他不会觉得军纪有多好,只会觉得将士们不相信他的话。
现在的大汉百姓九成以上都不识字,这些将士来自全国各地,除了那些家里有条件的良家子有机会之外,其他人这辈子都没这个机会,不激动才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