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多心吗?
单纯只是我比自己想象得还要神经大条?还是并非如此?
能够厘清这个疑点的证据,肯定留在某处。
而且我立刻就找到了。
首先,我借穿的这件阿良良木睡衣,先不提睡衣染上我的体味,但我隐约闻得到泥土的味道。
要是讲「泥土的味道」不好懂,讲「户外的味道」或许比较好懂。
「……我在睡着的时候跑到外面?」
就像梦游患者那样?
我低语弯曲身体,就像是摆出没教养的盘腿姿势,进行慢跑前的伸展操,顺便调查双脚——主要是脚底。
然而,脚底什么都没有。
二十三点五公分的脚。
很漂亮。
「可是……」
此时,我的目光投向阿良良木书桌(虽然这么说,这张桌子应该是最近才开始用来读书应考)上的湿纸巾盒。
位置果然和昨天不一样。
大约差了三毫米。
我下床看向书桌旁边的垃圾桶,正如预料,里头有几张用过的湿纸巾,而且沾满沙土。
我抱持着某种预测,看向自己的手。
双手和脚底一样干净美丽,然而指甲缝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残留着些许脏污。
相当狂野的彩绘指甲。
「俗话说,犯罪证据残留在指甲缝……不过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如此说着前往窗户。
虽然并不是一定从窗户外出,但依照黄金周的记忆,应该不会刻意循规蹈矩从走廊下楼打开玄关大门外出。
从最近的出口——窗户做为离开路线,是最为合理的选择,而且这个推测歪打正着,窗锁是开启的。
昨晚上床就寝之前,我当然有确认窗户上锁,曾经被战场原同学责备成那样,当然会在这方面谨慎一点,如今却是这种状况。
换句话说,某人在我睡着的时候打开窗锁,既然房内只有我,打开窗锁的人只可能是我。
「先不提是否有犯罪,不过好像逐渐被名侦探逼上绝境的犯人。」
不过,推理小说里的犯人,应该不会到处留下这种明显的证据。如果是这种状况,名侦探福尔摩斯应该也提不起劲,而是扔给苏格兰场的警员们办案。
犯人是猫妖,这种案件或许意外适合传统风格的名侦探处理——我如此心想。
我宛如要找出最后的铁证,回到床边拿起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