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两个儿子地问题,很俗套的财产之争。”叶风呵呵一笑,随之眼神中闪过一抹寒意,“几个小时前,就在中午十分我还见过箫万山的二儿子箫之浩,很嚣张的二世祖,会两下功夫就自以为了不起,竟然到香榭轩捣乱,差点被我捏死。”
“你要对付天元集团?”叶存志睁大眼睛怀疑道。单论表现,叶风比自己当前可要乖很多了,不过这不代表他心里也是如此,看来他的厌倦了你死我活的身体拼杀转移到商场上比试高低了。
“对付谈不上,据我老板说,箫万山那老头人品还不错,就是俩儿子太差劲了点。”叶风呵呵一笑,“我只是想去都之前,警告一下箫家,不要让两个不成器的东西到香榭轩捣乱。”
依照基本电影或者小说中的情节,富家公子受了委屈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箫之浩自不例外。报复自己还在其次,关键地不能在给香榭轩的生意捣乱,那人看起来没啥商业头脑,更像是一介武夫,可终究有那个天元集团继承人的身份,想要制造麻烦应该还是轻而易举的。
“你去都干什么?”叶存志并不关系儿子怎么踩人而是关心他的去向,一家人难得聚到一起,不想有个忽然离开。
“升职而已。”叶风随手翻看着杂志,头也不抬道:“这之中还有你的功劳,西南集团把下辖的俱乐部送给了香榭轩,作为新任的副总,我被委派到都,全权负责听雨阁的事务,算是一方诸侯了。不过等那边稳定下来,我还会回来,也就是一两个月的样子。”
“原来如此。”叶存志想不出儿子会对这样的工作感兴趣,而且做得有声有色,不得不说,叶家的基因确实优秀,不禁有些洋洋得意之态。
“还是说正事,你老人家现在可是T市呼风唤雨的人物,冷风堂的实力如此牛逼,就算帮我个忙,弄封恐吓信带颗定时炸弹什么的,威胁下箫家老头,让他看紧儿子,别让箫之浩两兄弟乱跑。”叶风没有理会老爹的表情,而是抬起头半开玩笑道。
“呃”叶存志一张老脸顿时变得铁青起来,真有心上去拍那小子一顿,真当老子是黑社会了,恐吓天元集团真亏他想得出来,抛去箫万山的万贯家财不说,但是xx代表加xx委员的双重身份就不容得人瞎胡闹,能混到这个份上,政治资本又怎么会太差。
压下冲动,才长处一口气道:“儿子,不是我帮你,是我现在还没有那种能力,你等两年,等老子统一整个黑道,别说是天元集团箫万山,就算是g国的雷曼兄弟我也敢敲诈,当然那两人现在可。:水可榨了。”
“我又没有让你自己做。”叶风没好气地白了一眼道:“你那么多朋友,随便整出了部长厅长什么的说句话,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一惊提醒,叶存志脑中马上浮现出个身影,段正天似乎与箫万山关系不浅,而且那老小子恰好还在T市,让他出面可能问题很容易解决。自己可不想看到“叶姓男子杀死天元集团两公子”的新闻标题出现,刚才接到人报告,说机场中生命案,死者眉心**匕,死状凄惨恐怖。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出自儿子之手,这小子刚从国外回来,难保还没存留下杀人的惯性,所以还是顺着他的意思帮他一把好,免去他自己处理有可能生的意外。
最终无奈地点点头,承诺明天带他见个重要人物,解决此事。叶风立时露出笑容,难得地谄媚几句,拍了几下马屁。
一时间话题又是暧昧起来,儿媳情人之类俱都抖落出来。正在兴头上时,两人同时感觉到两束目光直射这里,不由转过头,扫视着周围的情况。立时,角落中手中拿着个盘子的痴愣女人映入眼帘。
………【第一百八十三章 不懈努力】………
惜凤怎么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见到挂念了二十年的男迟愣后马上恢复过来。轻轻拭去眼角边几滴液体,想张口说话却想不出有何可讲。对于懵懂无知的少女来说,英雄往往是她们追逐的对象,即便是成年之后,这种感觉犹在,何惜凤也不例外。
“凤姐,怎么了?”见女人表情尴尬,叶风马上意识到自己老爹的问题,笑着解释道:“这位就是我老爹——叶存志,你不是说今天就是专程来感谢他的吗?”
上下打量着腰系围裙,却是一身打扮的白领丽人,实也看不出多年前那个小女孩的影子,叶存志不由摇摇头,苦笑一声。岁月这东西总是让人无所适从,仅仅眨眼功夫,昔日的邻家小女孩就变成了成熟的靓丽女人。
“还认识我吗?”叶存志缓缓站起身躯,淡声问道。在他看来,自己只与何惜凤见过一面,而且过去了这么长时间,恐怕早就被其抛之脑后。
殊不知一个在生死攸关时刻出现的英雄人物岂会被人轻易忘记,他这副尊荣早被当日的女孩深深铭刻于心上。
听得那熟悉的声音,何惜凤身体骤然一颤,思绪顿是纷乱起来,很明显,这个男人还记得自己,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他的相貌改变并不大,仿佛仍然是三十几岁的样子,很难想象会是叶风的父亲。如此一来,冷风堂帮助自己的原因似也明了。
叶风明显感觉到这两人地异常眼神。想要介绍何惜凤的话语立时吞了回去,识趣地退到一边,静静观察着事态的展。自己老爹的光辉事迹实在是太多太多,而且这么多年来,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怎么说起过,所以这两人认识也不足为奇。
“二十年你救过我”何惜凤神色凄然,回忆着当初的情形,悠悠道:“我一直试图找到你的,可惜没有成功。”
叶存志哈哈一笑。他对这种伤感的气氛很不适应,故以此打破时下的局面。当日也曾自责不该在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面前大开杀戒,如果不是何惜凤比起别地人更倔强坚强,说不定就会留下什么心理疾病。如今看来。也许正是经历了当初的一幕,才有叱咤商界的女强人,性格,总时愈早磨砺愈好。
“多年前的事情就不提了。”叶存志招呼何惜凤放下手中地盘子。摘下围裙,直至双双做好后,才叹气道:“这算是我们之间的第二次见面了,二十年。一晃而过。当日的小丫头已经变成了声名显赫的大老板,让我都有点自愧不如了。”
叶风察言观色,联系何惜凤说过多年前地“白马王子”。“心目中的英雄”。很快猜出了事情的始末。本以为老爹和何惜凤是没有见过面的,没料到多年前就上演了英雄救美地大戏。当然所谓的“美”年纪还轻了点,只能算是小美女。
何惜凤粉面通红,不知是因为羞涩还是由于多年的愿望得以实现而兴奋所致,她对于面前这个已经有两次帮过自己地中年人地感情实际上很复杂。不可否认,多年前甚至是现在,自己在与其他男子地相处中也多用他来做比较,隐约中参杂着一丝少女的幻想味道,而更多地则是一种崇拜与感激。
本来想出的那些感谢话语如今却是怎么也说不住,只能任由叶存志在那里侃侃而谈,一句话也插不上,不过这种聆听的感觉也是不错,至少能够更多的了解这个男人。
“我和你的哥哥何建国是很好的朋友。”叶存志并不想隐瞒这些关系,故而开门见山道:“上次你遇到危险救你以及这次帮助香榭轩度过难关,实际上都是因为他,可惜,我们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了。”
何惜凤无疑是个聪明的女人,很清楚这个世界从来不会有平白无故的帮助,而今终于明白个中缘由。想自己二十年前不过是个双亲皆亡的孤儿,并没有钱财可以敲诈,被人绑架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哥哥何建国的工作性质所致,叶存志不过是帮助朋友营救妹妹而已,并非是见义勇为偶然碰上的。
照此看,眼前男人的身份似乎也有些特殊,她很清楚在国安部的哥哥,就算是亲兄妹,
数也要受到控制,保密工作可谓是做得极为周详,他也是同道中人,回想当日里叶存志斩杀数人,而外面警车内警察不闻不问,甚至连车都没敢下,很明显,那个男人的背景很深,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为国家机器服务的,杀掉坏人不过是职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