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钱婉分别后,林宇便是将当日的经历,通过电话向张副官汇报。林宇认为那只山魈,很可能与钱家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张副官似乎对那只山魈很感兴趣,让林宇暂且不要声扬,明早便会有专业人士去协助他调查。
次日清晨,一间寝室的床铺之上,林宇刚刚从睡梦中醒来,就见一名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胖子,墨镜配黑色风衣,笔直地站在窗边,正满脸贱兮兮地盯着窗外那从男生寝室楼下路过的女生们。
“八哥?”林宇试探地唤道。
那胖子回过身来,取下墨镜,脸上的肥肉,几乎将那两双眼睛挤成一条细线。
不用多说,这胖子正是叶九儿的孪生哥哥,叶承欢是也。
“宇弟,你醒啦?”微微一笑,叶承欢从怀中取出一根雪茄来,点着之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十分臭屁地道:“你的事,张副官已经跟咱说了,他这次算是找对人了,咱别的不孬,探案也是一把好手。”说着,叶承欢从怀中拿出一个黑色的小本本,上面写着:“侦探实习证”
林宇目瞪口呆,在乌龟山养神的那三日,他就听叶翠翠说过,这叶家老八有法师证、催奶师证、道士证、三本离婚证,如今又多了一本侦探实习证,实在教人唏嘘。
待到林宇洗漱完毕,二人来到校内松树林,叶承欢对昨晚的“案发现场”进行勘探,他做起事来,可谓一丝不苟,甚至拿出放大镜,在铺满松针的林间,一步步地搜索。
见叶承欢发现了山魈留下的唾液,并用手指裹起,放在其鼻尖闻了闻,又在阳光下仔细观察片刻,甚至轻轻尝了一口,林宇胃中涌动,差点没将隔夜饭吐了出来。
“原来如此,看来真的是他!”似乎有了重大发现,叶承欢激动地合不拢嘴,随后向林宇讲述一段离奇的深宫往事。
据叶承欢所言,大约在二十五年前,前皇后王瑾,收留一名能人异士,人称百面书生,其本体乃是一只山魈王。这山魈王善于面部变幻,略作声线调整,几乎与变幻者无异。帝云天知道此事,在一次梦中,梦见皇后王瑾让百面书生模仿自己,妄想取代赵氏一族统治大夏。后来,王皇后突发疾病身亡,百面书生也被秘密处死。最终,凤冠落在一直默默无闻的拓跋氏。
“昨晚的山魈,就是百面书生?”林宇皱眉道:“他不是被处死了吗?”
“你别急,听我跟你细说。”叶承欢又掏出那根雪茄来,深深吸了一口,呛得眼泪直流:“王皇后生前和我奶奶的关系特别好,用现在说法叫作闺蜜,我大哥的婚事,还是她给赐的婚。”
“还记得我奶奶和我说过一件事,令人匪夷所思。”
林宇微微颔首,没有打断叶承欢的回忆。
“大约二十三年前,拓跋飞燕诞下龙子,也就是现在的二皇子赵钧。”
“这个赵钧了不得,四五岁就展现出不寻常的智力,据说还过目不忘,加上一张巧嘴,深得帝云天喜爱,甚至视为未来的国君继承人。”
“然而,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赵钧跑去跟帝云天说,他在镜子里看见了一个头插金步摇、眉间带痣的阿姨,还对他笑,说完他就昏倒,直到三天三夜后才醒来,醒来后就成为了一个傻子。”
“都说母凭子贵,拓拔皇后不甘心,于四年后,又与帝云天孕育一子,但就在她完成顺产的那一瞬间,一个头插金步摇、眉心带痣的女人,疯疯癫癫的从房间镜子里爬了出来,夺过产婆手中的孩子就消失在镜子中,在场宫女都被吓傻了,都说那是王皇后的冤魂回来索命。”
“从那以后,帝云天命人打碎宫内所有的镜子,至此皇宫之内再无一面镜子。”
听到这里,林宇不禁锁眉。
他相信这世上有奇人异事,见过精,也见过妖,但绝不相信有人能穿梭镜中世界。
“八哥,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那个百面书生就是昨晚那家伙,他一直没死,暗中替王皇后一族做事,那个鬼魂其实就是他幻化出来,是他偷走了拓拔皇后的二儿子。”
叶承欢摸了摸下巴,思索道:“你说的这点,我以前也这样想过,但来之前,我特意向爷爷请教,他说那百面书生,的确是死了,不过,我认为这山魈王,可能以其它的方式重生,目前的实力还很弱小,所以才会被你惊跑。”
“怎么可能,圣人陨落,尚不能复生,何况不人不妖的山魈。”对于叶承欢的猜测,林宇不敢苟同。
脸色微变,叶承欢一改往常的嬉皮笑脸,有些严肃地道:“十弟,请不要怀疑一个专业人士的权威,你可曾听说过脱胎换骨?”
“脱胎换骨,不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意思吗?”林宇有些哑然。
听到林宇的话,叶承欢将雪茄踩灭,随后当场扯开风衣,只见他抖动了下风衣,又披在了身上,竟是换做了一件道袍。叶承欢背对着林宇,负手而立,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仰天淡淡地道:“换其骨,造其身,谓之换骨法,窥入神识,而夺其识海,谓之夺胎法,这二者相合,就是脱胎换骨,若有心脏相助,便可涅磐重生!”
闻言,林宇心头一颤,他已经不关心那百面书生如何脱胎换骨涅盘重生,一个极为恐怖的事情,正在他脑海中盘旋着,让他不得不怀疑,自身被林精利用了。
要知道,他身怀蛤蟆圣的心脏,又炼化一枚圣人骨,再加上潜伏在他体内的怨念,此三者,可正应了这脱胎换骨之法。
少时,叶承欢带着山魈的毛发与唾液离去。
关于脱胎换骨的问题,林宇细想了半天,无论是否是林精的利用,还是某种巧合,他都不能当面向对方求证,毕竟,对方的回答一定都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