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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票选(第1页)

李冰湖兀自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狠狠移开了视线。

他誓言都立了,这么做也太打自己的脸了!

心态烦躁,李冰湖随手把九鹏楼主的报纸塞进书架里,自言自语道:“模仿拙作,不堪入目!”

两天后,十一月二十九,每份报纸的《上旬》截稿日。

“冰湖这么早又来了?以前不都是我去你那儿拿稿子的么。”李冰湖的辑书客,陆书客架着飞鸾停在门口,瞧见他就揶揄笑道,“今日也是来看钱九鹏的章回的?”

打算悄摸离开的李冰湖:“……”

陆书客知他性格别扭,故意道:“我刚刚看完翡不琢的第十回,写得真是好啊。我还是第一次见把女扮男装写得这么真的小说。”

《千金》的情节已经进展到了女主进入学院。那日,柳玉钗发现死人身上携带的剑阁邀请函后,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它收了起来。

之前打斗时的只言片语里可知,那老尼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知自己大限将至,行事愈发肆意,路过一个匪村时,将里头杀过人的匪徒全数屠戮。

这波喊妖尼的人便是匪盗亲友后代,没有亲手沾过血亦或是作恶不够多的那批。结果却被柳玉钗斩于马下,当了磨刀石。

至此,她也发现了老尼传授功法的诡谲之处——似乎越是见血见命,越是厉害,且能激发心中戾气。

柳玉钗为了低调走江湖,改头换面以男装上路。她循着那邀请函的地址,才发现竟是一个“招徒大会”——剑阁选徒,十年一次,正好给她碰上了。

原来那匪徒怀里的邀请函也是转过手的,不知是他从哪个被截杀者身上摸来的。

剑阁选徒分两种,一是早就看好的,会发邀请函;二是在当年大比中优胜的。柳玉钗本是打算看一眼就走,现在却改变了想法:反正天地没有她容身处,何不试一试?

她没有顶替邀请函,而是选了后者。

翡不琢大比写了五章,各类角色粉墨登场,女主角的每一场都胜得险之又险。不得不说,男子大部分比女子更喜爱武力情节,这四章刊登后,男读者数量立刻增加了三四成。

诗千改前世就很擅长写人物,网络时代的小说有个特点,就是角色更有“纸片人”特色,仿佛天生就是拿来给人喜爱的。冷静沉默的剑客少年、机灵古怪的持剑少女……这些配角让读者们新奇又喜爱。

甚至还有人开盘押注,押最后胜出的前五会是谁。

——陆书客心中咳了一声,他也参与了押注,赌注全押在柳妹身上了。

李冰湖听到“女扮男装”就坐不住了,因为他正在构思的新书就有这个情节。然而他却怎么写都不满意,总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和市面上的话本子高度雷同。

“……陆叔,你就是故意激我!”李冰湖咬牙切齿。

陆书客:“我说我喜欢的剧情,怎么能叫激你呢?”

他们所在的云亭派和英台派关系其实不错,他倒是有意消除李冰湖对翡不琢的敌意,但这小子的狗脾气,他也就是说说。

李冰湖愤然甩袖,抬脚就走。

陆书客悠悠道:“唔,既然你这么不喜翡不琢,那我这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有人眼看争论要下去急了眼,连忙写了文章痛批翡不琢,力赞钱九鹏呢。”

……

“——胡扯,简直胡扯!”

吴丽春手叉着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眼睛没瞎个五十年说不出这话!”

诗千改裹着被子坐在床上,还没完全醒,哈欠连天:“吴姐姐,消气消气,一点小批评而已,何必动怒?”

她现在每天花一个时辰左右写文,而深夜往往最有灵感,导致她又变回了前世的阴间作息。

“这可不是‘小’批评。”吴丽春把报纸拿给她看,“十几个逸闻文修同时开始转口风,这定是被收买了!”

逸闻文修是个笼统的称谓,在诗千改看来,可以代指记者、纪实文短篇作者、评论家、杂谈作者等等,也是正经文修,不过在时人看来文气比较淡,更世俗一点。

诗千改接过厚厚一叠日报,一目十行地看,发觉事情比她想的大一点。

这几家报纸分属不同门派,至少明面上看不出和玄雷派有关。这些个文修也不是出名的评论家,但占了个身份优势:他们是追更了翡不琢的“真读者”——从日更宣言后开始的。

只不过之前是状似客观实则贬损,没被吴丽春注意到,这回直接“失望”地开始批评并“转向”九鹏楼主了!

诗千改:嚯,钱九鹏居然知道埋长线,还懂得让人表演书粉回踩!

自打擂台开始,报纸的争论多是围绕着她日更能不能维持高质量来的。在她平稳写了这么多回后,质疑的声音其实已经小了下来。

众人开始重新关注《千金》本身,渐渐将九鹏楼主抛到了一边——读者们围绕角色展开的押注就是证明。

然而现在十几个文修一起上,声势浩大,表示诗千改不过是占了“被模仿者”的优势,实则写得不怎么样,“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对比分析,尤其针对最新情节,力证翡不琢写得更差。

并且,他们还表示九鹏楼主只是借用化用,何至于被冠上偷窃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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