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大部分都很年轻,聪明、健康、敏感,甚至英俊。
比之常态社会,高墙里的人际关系更为错综复杂,这些违法精英个个来者不善,病房三天两头出案子,管教科经常要进行侦破。和一般人际环境相比,他们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加炉火纯青和登峰造极。到后来,我们这些渐渐熬出年头的“政府”,可以说是曾经沧海,见什么也不怪了。如同面对一套你已熟知并能分解动作的拳术,无论操练者把那路数表演得多么眼花缭乱,你也知道那一招一式的说法和来路。
长期不懈的观察,训练了我的眼光。解读一个人的颜面,倾听一个人的表达,判断其可信程度、生命背景和人性特征,渐渐成了我的一种癖好,或者说是一种能力。
三
我相信犯罪是可以预防的,而且,相对于改造来说,预防可能更为有效和更为人性化。
和从事管教的专业警员相比,警医与病犯同在高墙里的那种没有对立情绪、若即若离的关系,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赖,也更容易保持与他们的对视和互审。
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丧失了作为警医最为重要的“阶级立场”,同情起这些被剥夺了自由的同类来。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同情,并非指冤假错案——那是一个更为沉重和需要发掘的话题。我同情的是那些在任何国家都会被绳之以法的真正罪犯。
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当他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和我们一样,并没有注定要成为罪犯。在他们成为自己故事的主人公之前,往往也是无邪、无辜的。
叩问人性(3)
一个婴儿从出生到长大,特别是在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人告诉他要彬彬有礼,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礼貌;没有人提醒他要讲卫生,他就永远不认为随地吐痰有什么错;没有人教会他要自食其力,他就永远不觉得嗟来之食怎么不好;没有人要求他与人为善,他就永远意识不到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没有人对他进行生命教育,他就永远不懂得珍惜自己,热爱父母、亲人,尊重自然界所有的生灵。
多次向大墙里的人诘问,你当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吗?答案是多元的,或是知道,但一时冲动,没管住自己;或是不知道,从未听说过,这就是犯罪;只有很少一部分真正的亡命徒——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情绪。也就是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原本是可以避免犯罪的。
第一位和我坦诚对话的罪犯,是医院的外役犯,因文革私设公堂致人死亡被治罪。谁也不相信一个出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文质彬彬的青年会出这种事。他说:我当时昏了头,他们审人我记录,目睹了一个生命的终结,还以为是革命行动。后来同案犯被正法,他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半辈子就这样完了。但他对母亲极其孝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罪犯皆恶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我心中动摇。
一个文革前的大学生,据说因和单位领导闹僵了,逃出境外又潜回,从事间谍活动。由于服刑,他外貌显得很苍老,但无法掩饰一身的书卷气。他十分勤奋,只要有空,就坐在一个角落读书,有时是英文,有时是俄文,有时是中文。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说,要不是备受歧视,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其实我并不愿意为外国人服务,只是想要他们的钱。
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做“妻子”,服刑后,他始终想不通:我花钱买媳妇怎么就犯法了?我说,你想过没有,人家孩子才十四五岁,一个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孩,被人拐卖,又被你强迫为“妻”,她爸爸妈妈什么心情?他想了半天说,我们那儿都这么娶媳妇,我花了好几千块钱呢。
最可惜的是一个十六岁男孩,一次和同伴为谁掏钱请客而争执,好斗的同伴抡起了拳头,他怕自己吃亏,情急中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直插对方肋下,见同伴受伤倒下,他又背起对方往医院跑,一个没有任何杀人动机的孩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朋友,也毁了自己。我问:你怎么就敢拿刀捅人?他说当时哪想那么多,从小被宠惯了,不肯吃亏,谁知道水果刀也能捅死人,这一亏可吃大了。
对于这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正常人,触犯刑法,罪有应得。
但是,从社会和家庭的角度看,如果通过社会犯罪预防体系,使这些原本没有犯罪动机的人得到人性关爱,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自律,遵纪守法,犯罪现象是不是会有所减少呢?
四
人性是什么?教科书上的定义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性和理性。”
我不懂社会学,也不精通法律,我所以为的人性,完全是一种非专业眼光的认识。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高尚与卑鄙,善良与凶残,热情与冷漠,挚爱与仇恨,宽厚与狭隘,可以共同生存在同一尊血肉之中,哪一种品质游离出来,成为人的一生或者某一时期的主要属性,有时候很难说。
无数次听到或者看到国人诅咒自己的同胞:丑陋、肮脏、懒惰、愚昧、贪婪、狡诈、嫉妒、窝里斗等等,甚至五千年的文化——似乎也是阻碍国人进步的羁绊,国民的劣根性令我们万分尴尬。
对此我常常无言以对,不是反对这样的观点,但我怀疑诅咒的作用,除了发泄情绪,增加心中的郁闷,还有什么用呢?
我以为,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是唤起人性中闪光的品质,它需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场”,如果所有渴望加快文明进程的人,都来为这个场“发功”,那么我们企盼的精神秩序:诚信、友善、明朗、健康、遵纪守法等等;有一天不就会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成为社会主流风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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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问人性(4)
有一个故事虽非我亲眼所见,却是真事。
西北某省有一年发生地震,当时几千名服刑人员正由少数干警带领在山上劳动。当山摇地动、房屋坍塌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借机逃跑。但是,没有一个人跑!他们高喊着“救人”,迅速赶回场部抢救被压在废墟里的孩子、家属和干警,他们冒着余震的危险,硬是用双手在瓦砾中拼命刨,十指带血地救出了许多伤员。
在事后召开的立功受奖大会上,他们披红挂花,受到提前释放、减刑等奖励。没想到,回归社会不久,他们中有人就二进宫了。
见了干警毫不隐瞒,他们说:遇上危险哪能见死不救?话又说回来,也不知怎么着,见了钱包还是想拿。
面对生命危险,他们无所畏惧;面对钱财,他们却抵挡不住诱惑,你怎么评价他们?
人性中“一半天使一半魔鬼”,我相信它绝对与生存环境相关。“场”对人的影响,和南橘北枳的道理是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乐观进取的群体情绪中和在戒备猜忌的群体情绪中感觉会截然不同。
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场”,就无法激活人性内涵中的善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