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并没有约什么人。邻居们都不认识他,见过他的也很少。他迅速把轮椅移近五斗柜,拿出小型史密斯威森手枪,塞进轮椅侧面。敲门声又响了,声音更加急促。他大声回应:“等一下,马上来。”
他迅速扫视了一遍屋子,检查有没有犯罪证据,然后驾着轮椅来到门口,深吸一口气,稳住气息,打开门锁。
门外站着个男人,大约三十七八岁,金棕色的头发,鬓角有些灰白,一双蓝眼睛目光逼人,身着灰色的印花西服。他从西服内袋掏出皮夹子,把里面的盾形警徽举到雷蒙德眼前。“警察,”话音刚落,他便把皮夹子揣回衣袋里,“我是联邦调查局特工,史蒂夫·奎恩。我们正在这地方调查一起凶杀案。我可以进来吗?先生姓……”他盯着雷蒙德的眼睛,同时取出本子和笔,拿在手里准备记录。
“兰开斯特,”雷蒙德答道,他立即后悔租房时签上了电影人物的姓,但愿此人不会追问他的名字,“可是,这事儿我不清楚,恐怕家里有些乱。”警察用表情暗示他,这不是在跟他客气,于是他将轮椅后移,让出路来。“不过,当然可以。请进。”
警察跨进门,审视着屋子,就像这儿已经成了犯罪现场。“你认识名叫梅尔文·克兰茨的人吗?住在城那边儿的大学路。”
雷蒙德皱着眉,摇了摇头,一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的表情。“很抱歉,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今天上午十一点,克兰茨先生的清洁工发现了他。有人在天花板上打进一根墙钉,用电线做了个绞索。克兰茨先生吊在上面。”
一股肾上腺素注入雷蒙德的血管,汗珠在他额头上显现。发给死亡画师的邮件还没有删除,就是恭喜他赢了一支枪的那一封。他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努力回忆自己还可能疏忽了什么。他清理掉所有指纹了吗?有几个人见过他敲门?
但这些都是他的内心活动。
在表面上,他显得很平静。他撇了撇嘴,同情地慢慢摇着头。“太可怕了,”他对警察说,“不过很抱歉,我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你觉得我可能认识他呢?”他把双肘支在轮椅扶手上,两手交叠放在大腿上。他希望自己看上既担心又惊愕,很想知道事情的原委。他还希望警看不出他的心怦怦直跳,就像怀里揣着个小兔子。
警察的目光在屋内四处游移,然后转回来停在雷蒙德脸上。“他口袋里有张纸条,写着这儿的地址。”
雷蒙德眨巴了几下眼睛,直起上身,摊开双手。“依我看,我只能认为他搞错了地址,或许弄错了房号,因为我完全不认识他。不过,我只在这儿住了三个月,也许他认识我前面的房客。”
警察点点头,似乎觉得有道理,然后再次扫视了一遍屋子。“箱子里是什么?”
“箱子?”雷蒙德顺着警察的视线转过头,望着他身后摞起来的纸箱,“噢,这些箱子啊。我的一个朋友正在搬家,让我帮他存着一些东西。”他摊开双手,露出笑容,“我一直在问他什么时候拿走。他告诉我太忙了,你能怎么办呢?”
警察点点头,什么也没说。他似乎有些犹豫不决,好像还有问题,但又不想透露太多。“好吧,如果你想起什么,随时给我打电话。”他说着,递给雷蒙德一张名片。
雷蒙德接过名片,用双手拿着,以免名片抖动。他找到上面的名字。“一定会的。谢谢你,奎恩探员。”他驾着轮椅来到门口,准备送客。可是警察突然停住,转过身来,眉头微蹙,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儿。
“最后一个问题。”他说。
雷蒙德就知道会这样。世界上的警察有一个算一个,都以为自己是神探可伦坡1,都以为是自己写了那本审讯嫌疑犯的书。罪犯刚开始松口气,以为警察问完了所有问题,自己逃脱了犯罪指控。然后突然一个晴天霹雳,问题还没完呢。
“什么?”雷蒙德答道。心提到了嗓子眼儿里,血涌进了耳朵。他相信警察听得到他的心跳。
“你会不会碰巧认识一个叫哈里斯的人?”他刻意顿了一下,好像要试探雷蒙德的反应,“从这儿数过去第四个门,就是他的家。”
“很抱歉,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我很少见到邻居,而且,你瞧……”他说,示意他的轮椅就是理由。
“那人跟我差不多高,棕色头发,蓝眼睛,大约五十九公斤,现在也许瘦了一点儿。”警察说着,歪了歪头,不确定自己说的话。
雷蒙德撇了撇嘴,再次抱歉地摇头。“不好意思,但愿我能帮到你。”
“好吧,非常感谢。别忘了,如果你听到什么,给我打电话。”
“我会的。”雷蒙德说,满脸堆笑地看着他。
警察打开门,匆匆告别后离去。
雷蒙德侧身探出门外,看着他沿着走廊走远。他关上门,上好锁,长舒一口气。声音里透着惊恐。
他必须搬出这套房子,而且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