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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腾的多着呢!有命玩儿的就玩儿,没命玩儿的就蹲大狱。

季三儿神情得意的嘬了几口烟,继续说道:“你要问除了这些,还有没有更好的了?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有,那就是国宝。你别以为这国宝就没人敢碰,今儿个我实话告诉你,你只要敢拿出来,就有人敢收。所以说,你手里的东西,只要你肯卖,哥哥保准你一夜暴富。”

他这一席话说的我有些心动,真想把那古卷拿出来卖了。但想了想还是不行,这古卷和血妖绝对有着某种联系。这要是一出手,可能就因此失去了寻找血妖的线索,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可转念一想,突然想起了大胡子手中还有一串尸铃,那东西用途不大,一来我们都不会操作,拿着反而危险。二来这尸铃是个邪物,带在身边别再招来什么祸端。

想到这儿我小声对季三儿说:“我实话告诉你吧,那幅图案,我的确是没有真东西,人家就给了我一张图。还有那篇文字,其实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不知道原本在哪,估计就是有原本人家也不肯出手。不过我倒是能弄到一串不知什么年代的铃铛,你要有兴趣,你可以帮着联系联系。”

季三儿听说我手里真有东西,立时两眼烁烁放光:“兄弟,赶紧拿来啊!甭管是什么年代,先拿过来给我瞅瞅,没准儿就是个横货呢!再说了,那幅图案和那篇文字的真品可能都是值大价钱的物件儿,那铃铛估计也错不了。赶紧,这种事儿千万别耽误。”

我怕他产生怀疑,所以故意作出为难的样子,说那东西在人家公司领导手里,不知要的来要不来,我只能试试。

季三儿此时急得抓耳挠腮,心中的急躁溢于言表,他抓住我的手说:“兄弟,这条大鱼你可不能放跑了,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你跟那个什么领导好好说说,实在不行多分他点儿。”想了一下,他突然又说:“哎!对!你先拍张照片,把照片拿来我先掌掌眼,如果真是好东西,咱们再说后一步。”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忽地打了个冷颤,脑子里猛然有一种想法出现。照片……照片……

恍惚间,我似乎想通了什么,这种灵光一现,就和那晚在东骊花园中的感觉一模一样。

我急忙聚精会神的闭起眼睛,生怕这次再放跑那种一刹那的灵感。

照片……照片……

忽然间我猛地一拍桌子,大喊一声:“我明白了!”

第三十六章 重大发现

季三儿被我冷不丁的大喊吓了一跳,手一抖,杯中的啤酒撒了一身。

他一边擦拭着身上的啤酒一边埋怨我:“干什么呢你?喝美啦?事儿还没成呢,你高兴也高的太早了吧?”

我来不及跟他解释,赶忙告诉他,我突然想到一件急事,得赶紧回去,卖铃铛的事就这么定了,过几天我把铃铛给他拿来。

季三儿顿时乐得眉开眼笑,极其殷勤的劝我有事赶紧回去,只要别忘了铃铛的事就行。

从饭馆出来,我便火速往家赶。一路上我一言不发,尽力地在心中思索着。黎继文、血妖情侣、照片、时间……这些信息一条接一条的闪现在我脑海中,而我愈发活跃的思绪,如同一条贯穿线,逐渐将这些零散的信息串联在了一起。真相,逐渐浮出了水面。

回到家,我刚一进门就冲进了卧室,手忙脚乱的在屋中翻找起来。

大胡子和王子见我发疯似的一通乱翻,都站在门口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以为我吃错药了。

王子还饶有兴致的跟大胡子调侃起来:“你闻闻你闻闻,满身酒气,这孙子肯定又喝大了,找高琳照片呢。”

我回身嘿嘿一乐:“秃子,你还真猜着了,我的确是找照片呢。不过不是找高琳的照片,”说着举起一本相册和一个相框,“是找这个呢。”

然后我摆摆手,让他们俩过来,指着两张照片对他们说道:“前些日子在天津的时候,我就隐约想到有什么线索好像联系到了一起,但一时性急,没彻底理清思路。今天我突然想到了问题所在,你们看,这是黎继文的照片,这是那对男女血妖的照片,这两张照片是不是有什么共同之处?”

王子和大胡子听我说完,都收起笑容,低头仔细观看。几秒钟过后,他们同时抬起头,惊讶的叫道:“他们背后的山,是同一座山!”

我点了点头,又指着照片角落处的日期时间说道:“根据黎继文的妻子描述,黎继文是在1999年开始变得反常的,你们看这照片的日期,1999年7月11日,由此我们可以大胆的推测,黎继文正是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从而变成了血妖。”

我又指着另一张照片继续说:“再看这张照片,这对情侣血妖背后山峰和黎继文照片中的山峰一模一样。也就是说,这三只血妖曾经去过同一个地方,就是这座山峰的周边。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假设,这座山的周围,有一种什么物质或者超自然现象使人突然异变,从而变成血妖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只要找到那座山,整个任务就等于完成了一半。”

听完这段话,王子和大胡子的表情各异。王子大张着嘴,瞪着双眼说不出话来,似乎被我这套丝丝入扣的推理折服了。而大胡子,则是单手托着下巴,一言不发的低头沉思。

我感到有些得意,用手捅了捅王子:“犯什么傻呢?赶紧说说哥们儿我这套理论如何?是不是有点福尔摩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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