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是泼天的富贵!
所有人的嘴角翘得,就像后世钓鱼佬们最喜欢的某种淡水鱼。
对甘明兰的感激、敬佩、敬仰之情,如浊河之水滔滔不绝。
那些个因为家贫,捱到二十五六岁都还没娶上媳妇儿的光棍们,看到甘明兰就有想给她磕头的冲动。
私底下议论的也不少:
“昂们以后逢年过节还拜什么财神爷啊?秀才娘子她,就是财神爷本尊!”
“还叫什么秀才娘子!人家现在是医护队队长,今后就喊她甘队长!”
“嘿嘿,就说这回回去被那帮家伙们知道昂们得的好处,今后甘队长她要办个什么差事,估计得先打上一场分出个胜负来才轮得到哦。”
“哈哈哈,谁说不是嘞!甘队长确实是个有大能耐的!昂也不知道她那眼力到底有多好,几里之外她都能发现那些山匪们藏在何处!回回都让想伏击昂们的山匪现出原形。”
“眼力好,再配上好身手就是无敌了!昂一直以为她只会用木枪和刀呢,没想到她弓弩和火铳都用得那么好,昂亲眼看见她射了一箭,就射穿了那个山匪首领的脖子!”
“啧啧,甘队长她的武力值,深不可测!深不可测呐!”
“。。。。。。”
作为一个领队。
她有谋有勇,逢战身先士卒,还有超强的武力与不俗的财运。
对下属,她舍得分功劳也舍得均财富。
普通兵卒都觉得跟着这样的领队办差,是三生有幸。
留守千夫长在心底,把边关五卫所有的一线将领们与玉面罗刹做了一个对比。
嘶!
不比不知道。
一比,全都得扔。
哎,他也想要这么一个顶头上司呢。
再想到这位甘队长那护犊子的脾气。
他决定,回边城后一定要和关系好的兄弟们说一说。
甘队长手下的那二十几个医护队队员,可不能当红帐里的那些妻妇们对待。
必须当成是同袍。
有本事的同袍,得敬着。
说不定上了战场,哪天受伤后就会落到这些人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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