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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第1页)

1。

大学时代的最后两年,没有了林向屿的日子,对胡桃而言,乏味而索然,似乎只是一眨眼,伸一个懒腰的工夫,时间已经悄然走了。

华盛顿和北京之间隔着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林向屿刚刚抵达美国,诸多不习惯,做实验写报告,大大小小的考试,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好在他本身适应能力强得不像话,再乱七八糟的事情也能被他做得井井有条。

而胡桃升入大三,专业课一下子多起来。胡桃和林向屿之间的联系渐渐少了很多,对着各自的天亮说晚安。

想他的时候,她就背单词。

林向屿给教授做RA,每个月有一笔不菲的补贴。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他给胡桃买了一双粉红色高跟鞋,千里迢迢寄回中国。

“都说女孩子要有一双好鞋。胡桃,希望这双鞋,能够带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电话里,他这样说。

任何想去的地方,胡桃抱着鞋盒,怔怔地想,她想要去的地方,就是他所在的远方。

而如今看来,是只能越来越遥远了。

胡琳不同意出国,据说她关起门来和胡近谈了许久,最后妥协的人是胡近。胡桃其实心里很开心,以前那个只会大吵大闹的小姑娘,终于学会管理自己的人生,对自己负责了。

胡桃记得林向屿大学开学时候说过的话,他喜欢攀岩和潜水,胡桃不敢去学潜水,总觉得会叫林向屿难过。于是她用自己做家教攒下来的钱,请了私人教练,跟着对方学攀岩。上海攀岩馆不少,安全系数高,很受年轻人的喜欢。

胡桃辅导的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女孩子,很喜欢胡桃,有个周末,女孩子的父母双双出差,麻烦胡桃去接她放学。胡桃已经许久没有回到中学的校园,现在学生的校服比他们那时候好看了不少,穿在身上崭新笔挺。正值校庆,胡桃站在教学楼下的公告栏前,看到有一个女生追着男生跑,一边追一边喊:“有本事你站住!”

男生回过头,冲女孩做了一个鬼脸。

胡桃驻足观望,不由得笑了出来。

每个人都走在向前的道路上,只是有一些东西留在回忆里,再也捡不回来。

大四下学期,胡桃回到C城实习,去四中当英语老师。能回到当年的城市,有几分是胡桃的自身努力,又有几分是胡近在她身后偷偷打点,她已不得而知。

而林向屿大学毕业后继续留在美国读研,他的导师希望他直博,被林向屿拒绝,他说:“我读书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能投入实际,真正地做些什么。”

国外的放假时间和国内不一致,林向屿忙得不可开交,寒暑假也没能回来。可是每年许然然的忌日,他无论身处哪里,都一定要请假回国,给她扫墓,送花,说说话,然后又是辗转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马不停蹄地赶回去。

他跟着导师全球跑,从海水和岩层里采集各种数据,胡桃很偶尔很偶尔会和林向屿视频聊天,看到他坐在电脑前读文献,作数据分析。难得这样隔着几万里见一次面,也没有太多可以说的话,彼此各做各的事,阳光从窗外落进来,也不觉得尴尬。

对着电脑时间长了,林向屿鼻子上会架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胡桃总是说他斯文败类。胡桃把头发扎起来,露出一张清秀好看的脸。

林向屿把毕业照发给胡桃看,他站在历史感厚重的图书馆前,穿着学士服,对镜头做了一个鬼脸。胡桃把压箱底的初中毕业照和高中毕业照找出来,扫描了发给他:“一个少年的成长史。”

林向屿自我感觉良好:“依然这么帅,绝代风华。”

胡桃输入一排呕吐的表情,再把照片里的自己用红色粗线圈出来:“这才叫绝代风华。”

两个人互相嫌弃,自我吹捧结束,胡桃又发了一张林向屿高中时候学生证的照片给他。

一脸青涩的少年,却已经长出好看的轮廓,愣愣地看着镜头。脖子上还挂着那条大金链子,说什么也不肯取下来。

“黑历史!”林向屿大呼救命。

“哼哼,我这里你的黑照数不胜数,”胡桃扬扬得意,“看你以后敢不敢轻易得罪我。”

一张张照片翻过去,林向屿感叹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十年前,他们还只是在课堂上偷偷翻着漫画书,放学吃路边摊的小小少年,而如今,他行走在异国他乡,她已经被学生们恭敬地称为老师。

这十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都已经是沧海桑田,那些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或许还会回来,或许人海再难相遇,自始至终陪伴的,也不过是彼此。

2。

胡桃的毕业答辩在六月初,紧跟着就是毕业典礼。晚上所有人将学士服脱了往肩膀上一搭,去吃散伙饭。

胡桃难得地喝了酒,她其实酒量很大,大约是遗传了她那位醉鬼生父。大部分女孩子喝酒上脸,她却不,越喝脸越白,眼睛越是亮得能发光。

项洁洁也能喝,她们两个坐在一起,别的人来劝了几次酒,就再没人敢来了。

唐菀静和男朋友在一起。齐悦走过来,吵吵嚷嚷,说要吃冰淇淋。

“我去给你买吧。”胡桃说。

胡桃出了饭店的门,拐了个弯,去给齐悦买冰淇淋。走到巷子里,有个年轻男孩跌跌撞撞地向胡桃冲过来,胡桃没来得及躲闪,被他撞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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