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军事学院,这……怎么像书院呢?”鲁肃大为奇怪。陈飚却没有告诉他,或许这会是未来军校的前身。
“你可以在衙署找个地方工作,挂个牌子,不过,不要太张扬。”低调做事,该高调的时候再高调,这是陈飚做事的原则。
……
霍峻和魏延出外招募士兵归来,将近四个月的时间,共招募了一万五千人。再加上高顺就地招募士兵,皖城总兵力已有两万三千人。回到皖城时,霍峻才知道自己被调到鄮县。他是荆州人,压根就不知道鄮县在哪,陈飚几经解释,他才明白过来,便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个任命。
正巧刘馥也已经修好土坝,也准备去鄮县任职。于是,刘馥和霍峻结伴而行,向鄮县而去。
陈飚留在皖城这些时间,除了忙于政务外,也是经常回家里陪伴大乔,照顾着自己的儿子陈皓。
时间过得快,建安九年(204年)如期而至。大军休整了已近半年时间,新招募的士兵也已经训练了两个月时间。看来,该是打仗的时候了。
陈飚把鲁肃、高顺、甘宁等人都叫过来,准备开一次会议,商讨对外用兵的可能性。
“诸位,我大军于七个月前攻占了荆南四郡,经过超过半年的休整,荆南四郡的兵力已经恢复,目前荆南四郡有兵力两万人,其中子义五千军队驻守益阳,公弈五千军镇守泉陵,陆伯言在长沙招募士兵,已有万人。”
“三人联合清剿荆南四郡境内的盗匪,虽未全部清剿,但成效还是不错的。总之,荆南四郡已是平稳。所以,我在想,是否应该向南郡进兵?在此询问一下诸位的意见。”
“主公,北方战事如何了?”鲁肃先问,在他看来,打不打荆州,必须先看北方战场的形势。
“根据我们暗卫的消息,目前北方战场倾向于曹操,想来曹操可能近一两年内便可以平定冀、幽、并三州了。”
“并州刺史高干曾联合匈奴於夫罗、河东太守郭援与曹操部下钟繇战于河东,但已被钟繇击退,袁谭亦已被曹操击败。”
“袁尚和袁熙虽是联手,但两人又相互猜忌,袁尚和袁谭也常常在青州交战。还有,据闻黑山张燕有投曹操之意,曹操还怂恿幽州袁熙的将领张南、焦触起兵谋反。”
甘宁和高顺两人听到陈飚的话,两人已是懵圈,冀、幽、青三州的局势太混乱了,我打你,你打我的,分不清谁是谁的人,谁在打谁。不过,鲁肃还是整明白的。
“听主公这么一说,曹操应该是大占优势了,大敌当天,袁绍三个儿子不和,彼此间还相互攻伐,真是……唉……”鲁肃都无力吐槽:“再加上曹操在河东获胜,张燕也愿意归降,那袁家还真是不妙了。”
“正是如此。”
“主公,既然如此,我军就不能坐视不理了。以前我军从未干涉曹袁之战,是因为我们既定的战略是先夺荆州。”
“可如果坐视曹操夺得了北方,届时曹军兵力太强盛了。曹军南下之时,即便我军夺了荆州,全据长江南岸之地,亦是难挡曹操的锋芒。”
“不错,曹操几次派兵攻打合肥,我等不能只挨打不还手。”甘宁也支持鲁肃的说法:“主公,不如我军发兵攻打下邳城,拿下下邳,吓曹操一下。”
陈飚思考了起来,虽然按照历史,曹操还要两年时间才能平定北方,再加上平定乌丸,则需要三年以上。他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先拿下荆州。
可问题是,他穿越到三国已经六年多了,也不敢过于依赖历史。历史已经改变,万一曹操提前拿下北方,而他却没有及时拿下荆州。届时背腹受敌,情况就不妙了。
“子敬说得没错,这些年来,我军忙于发展自己,从未掣肘过曹军,如今我军不能坐视曹操成大势。只是,攻打下邳还得斟酌。”
“为什么?”甘宁好战,但战略能力却一般。
陈飚看了他一下:“下邳乃徐州重地,屯有重兵,曹操虽北上,必有防备。如果我军去攻,得耗费大量兵力,不管能不能拿下,均会损失不小,不划算。”
“虽然我军要掣肘曹操,但荆州仍是我军主要的战略目标,夺荆州才是重中之重。如若重兵攻下邳,我军就没有足够的兵力攻打荆州了。”
“如果打豫州攻汝南,恐怕也是有风险,那里离许县太近,曹操必有重兵。如此一来,唯有一个地方我军能打,容易打,且又能震慑曹操,那就是……”
“广陵!”鲁肃抢先一步说了出来。
“不错,正是广陵。”陈飚注意广陵很长时间了。
在他看来,广陵是一个被遗忘的地方。以前陈登任太守时,依靠陈家的权势牢牢占据广陵。曹操又处心积虑地把陈登给弄走,把广陵弄到手,却并未加强防守。或许在曹操看来,广陵并不重要了。
然而在陈飚看来,广陵与吴郡隔江相望,已是对吴郡构成威胁。以往,他不想破坏与曹操的关系,也就忍了。如今,拿下广陵的时机到了。
“广陵自陈登走了之后,曹操调了个不知名的太守,好像姓谢,他驻军于射阳城,而非匡琦城。”
“数年前,陈登为防袁术于樊梁湖东北角筑匡琦城,乃是利用樊梁湖的地势,借湖形成防线,若袁术来攻,需则绕湖而走,极为不利,若孙策来攻,匡琦城地势较高,孙策靠湖,不易攻城。”
“陈登走了之后,这新来的太守却驻于广陵城,其目的是削弱陈登的影响力,这有利于他的治理。但广陵城处于低洼之处,不利防守。如此,我军便有了机会。”
“主公说得没错。我军可派一支军队,从吴郡曲阿过江,突袭广陵城,若得广陵城,可行军至匡琦城。以匡琦城坚守,就算曹军来攻,借地势而守,另外还可以陈兵于江上策应,曹军亦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