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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离奇失踪(第1页)

邓秀云折腾了大半夜,一觉睡过头了。

等她睡醒起床,太阳已经晒着屁。股,升得老高老高了。

看来又是一个艳阳天。太阳像一个大火球,向四周发射出耀眼的光线光芒。因为晚上下过夜雨,空气里透出一股子湿润润的气息。庭院中有一棵桂花树,碧油油的叶片上挂着水珠,有几只麻雀在上面欢快的跳跃,鸣叫。鸟巢里传出啾啾啾的声音,邓秀云猜,那巢里肯定有雏鸟了。

邓秀云不禁为它们捏着一把汗,这要是让她的宝贝儿子知道,准把它们弄下来。前一段时间,檐下的燕子就遭了殃,巢穴被儿子用竹竿捣毁,掉了下来,燕巢里的几颗蛋全掉在地上摔坏了。要不是被依然制止,那两只燕子也会被他打死。这让邓秀云很是气恼,她倒也不是个特别心软的人,也不是心疼那鸟儿,只是听说,燕子来代表着好兆头。可是,燕子被儿子赶走了,那好兆头也没了。

地上散落着几片绿叶和几滩鸟粪。

邓秀云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整个龙村六队甚至整个龙凤湖,就邓秀云一个妇人过得最惬意,她想早起就早起,想晚起就晚起,想出工就去干一天,不想出工就歇一天。就算出工,也是做做样子,混时间混工分罢了,怕人们议论她地主婆的出身,说她当过剥削阶级,好吃懒做。一个成年妇女,才评五分,相当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女童的劳动力。她哪会在乎这些?易树云在碾料房挣的基本够他们家的基本工分,基本够挑回他们家的基本口粮,就算需要补钱,他们家有钱!

邓秀云喜欢优雅地摆贵妇范。旗袍高跟鞋是不敢穿,但穿着宽大的花格子小方领对襟,圆口布鞋或黄布胶鞋,她也能走出些旗袍高跟鞋的风范,细腰翘臀款款摆动,满头秀发还丰盈漆黑,在脑后盘成一个圆圆的大发髻,用银簪锁住。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尤其是抱着一只长毛白猫或花点子哈巴狗在院子里,在龙凤湖边溜达的样子,依稀还是当年的三太太。

在龙凤湖,邓秀云的美貌是出名的,男人们暗暗仰慕,女人们公开嫉妒。不过,没有人敢说三道四,有易树云的功劳罩着,村民们能咋的?

邓秀云猛然间发现,位于院门东边的厨房,今天早上有些特别。

她的头有点晕,稳定了一下心神,这才明白特别在哪儿!

原来,厨房里冷冷清清,似乎太过于安静了。

难道依然还没有起床做饭?还是已经做好了?

说是养女,其实依然就是她的使唤丫头。

经过近两年的调教,依然早已不需要她叫早就能自己起床,也完全能够自主做饭,按邓秀云的要求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这省了邓秀云多少力,她每天可以放心地睡她的养颜觉了。

这是易海洋那个老头子教她的,易海洋说是他的一个医生朋友教她的。说女人只要睡眠充足,比吃什么滋补品用什么化妆品都强。邓秀云从来都是睡到自然醒,因此她皮肤白白嫩嫩,腰杆挺直,腰肢柔软纤细,盈盈一握,比龙凤湖所有的同龄女人都显得年轻有味道,甚至比那些小她十岁的女人还显得年轻有味道。

自从依然来了,邓秀云教过她几次,依然人聪明,啥一学就会,这两三年以来,家务已经会做,而且做得很不错。

说起来,依然在易家,是不比在丰家辛苦的。她只是做做家务,易家不需要她挣工分,这一点就比丰家强,除了这次偷米事件,邓秀云也从没打骂过她,易树云也称得上好好先生,不动声色,扮演扮演慈父。只有易小军有时候纠缠她,说她是他的媳妇,要和她一起睡觉啥的,但也只是说说而已,依然一哄,他就乖乖回自己房里睡。

邓秀云看厨房太清静了,就叫了一声:“依然!你早饭做好了?”

可是厨房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邓秀云扭着腰肢走过去,推开门,发现厨房里冷锅冷灶,既没有依然的人,更没有做好的热气腾腾的早饭。

“依然!依然!”

邓秀云连叫几声,还是没有反应。

这时易小军揉着眼睛,拖着木屐过来了。

“娘,依然妹妹咋啦?”

“没咋!你去看一看,她咋还没做早饭?这会儿了,一会你们上学,迟到了!”

“哦,”易小军答应着,去厨房看了一眼,说,“娘,厨房没人!”

邓秀云说:“厨房里没人,我早已看了。你看一下她在房里没?”

“哦!”

易小军跑过去推依然的房门,发现房门是从里面闩上的。

易小军熟练地把手从门缝里伸进去,用手指一抠,咔哒,木门应声而开。

房间很小,这是易家以前堆放不用的杂物的房间,和厨房一门相隔。

里面只有那张宁波床是件奢侈品,其余的一切都很简陋。依然刚来时给她的那套床上用品,已经半新不旧的了,这时叠得整整齐齐,堆放在床角落里。

所有的东西都在,只有她的书包不在。

“娘,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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