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婆家才是你的家沈亦晖很快就回来了,将生产队长和妇女主任一同叫来了沈江山的家中。其实在乡下,根本就没有秘密,沈亦婷被李二国家暴的事情早就都传遍了,只是沈家人不追究,外人也不好说什么。大家街坊邻居的,聊天的时候也不会说些人家不爱听的话,就当做都不知道,但是私底下却是议论纷纷。这种事情,照理说应该是妇女主任的工作范畴,但是现在也都是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只要没找到她的跟前,她也不会主动去管。不过今日沈亦晖找上门来,胡素芬这个妇女主任自然得过来。在来的路上,沈亦晖已经大概情况跟胡素芬和马建刚说明了。沈亦婷虽说是嫁到别的生产队了,但是说到底,还是沈家人,他们自然就要给沈亦婷撑腰,再说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不过是做个见证人。沈亦瑶见人都到齐了,快速的写了一份保证书,上面主要是强调三点,只要李二国再喝酒打人,那沈亦婷可以提出离婚,并且还要将李俪一并带走,李二国从此不可再纠缠。言简意赅,给生产队长和妇女主任看过之后,沈亦瑶又对着李二国读了一遍,“没问题的话,签字按手印吧。”
李二国只觉得心中憋闷,可是事到如今,却也容不得他不答应,一屋子的人都虎视眈眈的看着他。这会儿还不如痛痛快快的答应下来,也能博得一些好感,至于保证书,往后拿回来就是,只当一切都没发生过。沈亦瑶看着李二国签好名字,又按下了手印,立马将保证书拿在了手中,这东西可不能落在李二国的手中,不然岂不是白闹上这样一出了。她也没想交给沈亦婷,毕竟给了沈亦婷基本上就等于落入了李二国的手中。沈亦瑶看了一圈,最后目光停留在沈亦晖的身上,“大哥,这保证书就由你收着吧,算是在派出所备案了。”
李二国眸光有些晦涩,咬紧了后槽牙,将沈亦瑶当成了眼中钉。沈亦晖点头,“好。”
将保证书叠得整整齐齐塞进了胸前的口袋中。既然将人都已经请来了,不能用完之后就立马送人出门,这不符合待客之道。方芳拉着胡素芬闲聊,胡素芬是个有眼力见的,只说村东边张家闹了好几天了,她去看看。马建刚也没有多留,还有事要找老支书,人也走了。李二国却是没有想要走的意思,看样子是要留下吃过午饭再走了。沈亦瑶给了沈亦晖一个眼神就拉着沈亦婷进屋了,“婷姐,俪俪还等着你呢。”
提到李俪,沈亦婷自然就没心思理会李二国了。沈亦晖似笑非笑的看着李二国,“姐夫,咱们聊聊。”
这话听在李二国的耳中,只觉得后脊背一阵阴风吹过,心里毛毛的。沈亦晖也不给他拒绝的机会,胳膊直接搭在他的肩上,将人半拉半拖着裹挟出了院子。至于两人都聊了什么,沈亦瑶不知道,不过从李二国那龇牙咧嘴还有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上就能看的出来,肯定是被沈亦晖收拾了。她给了沈亦晖一个赞许的眼神:干的好!不过她也知道治标不治本,但是至少能让李二国消停一些时日,不敢再跟堂姐动手。“瑶瑶,你笑什么呢?”
沈亦婷只顾着李俪,所以还没有看见李二国那狼狈的样子。“没什么,就是觉得出了一口气,高兴。”
说完,见李俪正眨巴着眼睛盯着自己看。两人视线一对上,小家伙便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看得人心里头暖洋洋的。沈亦婷见到女儿的笑容,也笑了,当母亲的,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孩子健康快乐了。方芳摘了几根黄瓜和一盆洋柿子,已经洗好了,端了进来,见到李俪,也一脸慈爱的说道:“俪俪,过来吃,喜欢哪个吃哪个。”
方芳见外孙女在一旁乖巧的吃着洋柿子,便小声的对沈亦婷说道:“也是妈没用,没多给你生几个兄弟撑腰,你回去后,别总记着不好的事情,这日子要往前看。”
沈亦婷低着头,摆弄着衣服下摆,微微点头。“说到底,这女人结婚之后,回娘家就是做客,婆家才是你的家。一天两天的,爸妈都不会说什么,也高兴你能在家多住几天,时间长了,这说闲话的人就多了,女婿来接你,你就顺着台阶跟着回去,不然给你晾在这了,可怎么办,俪俪也不小了,家你还能真的不要了?”
方芳继续说道。沈亦瑶在一旁强忍着不反驳,对于大伯母的话,她没一点赞同的,但是这会儿她也看的出来,沈亦婷这个当事人是决定要回去的,不然刚才她也不会点头同意。再说,现在就算沈亦婷真的留下来,决定跟李二国离婚不过了,估计这娘家她也待不下去。所以,沈亦婷的思想觉醒至关重要,不只是她要懂得反抗,更要懂得女人不是一辈子都要依附男人而活,而是离开了男人依旧能活的很好。上辈子的自己便是不懂得这个道理,与孟安福那些莺莺燕燕斗得你死我活的,白白浪费了光阴,真是蠢透了。其实这些话不是沈亦婷第一听了,从前觉得很有道理,可是如今听着,只觉得有些不舒服,“妈,我知道了。”
她现在只想快点结束这个让她不舒服的话题。方芳并没有看出来女儿的不适,只当她将自己的话都听进去了,赞许的点点头,“那我做饭去了,吃完饭,你们也好早点回去,省的你婆婆说你。”
沈亦婷看了一眼方芳的背影,转头见沈亦瑶正看着她,扯动唇角,无奈的说道:“瑶瑶,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的没用。”
方芳没看出来,可是沈亦瑶却看出来了,这在她的眼中,就是进步,从前觉得理所当然的道理,如今却开始质疑了,这不就是进步嘛。沈亦瑶摇摇头,“没有,易地而处,换成我,未必做的有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