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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颜色可以重新粉刷求推荐票求新书收藏(第1页)

芍,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看着那张温柔漂亮的脸蛋儿,久别重逢的喜悦,令李燕歌内心久久无法平静的同时,也是终于体会到芍为何别名“可离”。

只不过他有点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能见到程芍君。

突然李燕歌一怔,脑海记忆涌现。

是了,现在是1986年7月份,自己刚高考结束的第二天,程芍君还未定亲,自然也就没了半年后,在婚礼上那一抹凄惨的让人至今难忘的血色。

关于程芍君的记忆,实在太过久远,三十多年,经历了很多很多的李燕歌,却一直无法忘怀。

还在李燕歌少年时代,青春懵懂渐渐有了对异性认知的冲动时,他最迷恋、也是最喜欢的女人,就是住在隔壁大他五岁的程芍君,这个如同小说中走出来的美丽漂亮、贤良淑德的女孩。

七八岁的童年时代,李燕歌经常跑到隔壁找程芍君玩,无他,全赖这位大姐姐长的漂亮。

十四五岁青春萌动,李燕歌反倒是很少找程芍君玩了,因为有太多太多的朋友,太多太多新奇的来自改革开放后的乐趣。

十七八岁荷尔蒙躁动期,李燕歌几乎就没有再进过她家的门,这是因为渐渐有了暗恋情愫的他,懂得了什么叫腼腆害羞。

一直到上了大学,从母亲寄来的电报一言半语中,得知程芍君许了人家年底结婚,为此李燕歌一夜未睡。

封闭自己大半个月,感觉自己逐渐成熟起来的李燕歌,才渐渐将这份少年时代的情愫压在心底。

决定等过年回乡的时候,带一份礼物送给要嫁人的程芍君,除了祭奠一下逝去的少年爱慕外,也算是给自己这段还未开始就结束的爱情做个告别,

等放了寒假回去,李燕歌怀揣几千块巨款,到天府百货大楼准备挑选一件符合程芍君的礼物时,突然听到一个噩耗。

在他回乡前一天的婚礼上,独自一人在房间待嫁出门的程芍君,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把三菱军刺,用这把曾经出现在战场上冰冷刺骨的匕首,结束了自己短暂而又年轻的生命。

当时李燕歌听到这个噩耗,起初是说什么也不相信,可看到俞成礼那认真地表情后,他才逐渐惊恐慌张,拼了命的往家的方向跑,一到隔壁院子,就看到屋内挂满了挽联。

从悲伤欲绝的程母那得知,程芍君送医不治的第二天,就被送进火葬场火化了,曾经那张温柔美丽的脸蛋,彻底化为白灰消散与天地。

耿耿于怀的李燕歌,本来想询问程母,程芍君为什么要自杀,可程母却是默不作声,没两天就病倒进了医院。

李燕歌后来多番打听,才从几个知情人那知道,原来程芍君是被权势给击垮了那颗本就强装坚强的脆弱内心。

……

程芍君的名字,听起来很朴素,可“芍”之一字,却大有含义。

这个字是程芍君在她八九岁时,程父特意给改的。

至于为何要改,这就说来话长了。

程家早年是个大家族,在蓉城当地是个很有名气的企业家,后来解放建国后,程家部分人跟着去了海峡对岸,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加上当时正处于动荡年代,程家也是受到了牵连。

程芍君的爷爷年纪大了,没折腾几天就走了,程父害怕牵连到妻女,也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远遁他乡。

当时要离开妻女的程父百般不舍,为此更是将女儿的名字改了一个“芍”字。

芍,同芍药,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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