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打算,”他问,“出狱以后干什么?”利玛斯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对监狱长说,他要开始新的生活。监狱长说,那样就太好了。
“你家里人怎么样了?”他问,“你还能和老婆复婚吗?”
“试试吧。”利玛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过她已经再婚了。”
保释官要利玛斯去一家精神病院当男护士,利玛斯同意去申请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车时间都记下了。
“现在的火车很多都电气化了,很快就能到那里。”保释官又加了一句。利玛斯说那倒不错。然后他们把纸袋给他,他就离开了监狱。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车,接着开始步行。他口袋里还有一些小钱,他想先去吃顿像样的晚饭。他走过几家公园,穿过几个广场,找到一家大点的饭馆,进去点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6 接触(2)
那天的伦敦很美,正是晚春时节,公园里盛开着番红花和黄水仙。南边吹来清新的空气,让他愿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还带着那个一定要扔掉的口袋。问题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纸袋塞进垃圾桶,可没塞进去。他想到还是要留几件东西,就是那些皱巴巴的纸头,放在一个邮局的牛皮纸信封里——保险卡、驾照和他的。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费这个事了。于是在小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把纸袋放在一边。接着人移开,离纸袋更远一点。过了几分钟,他站起来往回走,把纸袋留在了长凳上。他没走多远听到后面有人在喊什么。他转身,转得有点急,看到一个穿军用风衣的男人在叫他,手里举着那个棕色的纸袋。
利玛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没有往回走,只是扭头看着那个穿风衣的男人。那人犹豫了一下,很显然是等着利玛斯回去拿,至少对他手上的东西有些反应。可利玛斯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反而耸了耸肩,继续往前走。他又听到那人喊了一声,他没有理睬,但知道那人追了上来。他听到了那人在石子路上小跑的脚步声,很快又一个声音响起,有点气喘,有点气恼。
“喂,你,说你呢。”男人赶到的时候,利玛斯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
“什么事?”
“这是你的纸袋没错吧?你忘在那边位子上了。刚才我叫你,你为什么不停下来?”
那人是个大个子,一头棕色的卷发,穿着淡绿色的衬衫,打着橙色的领带。利玛斯估摸这个人脾气急,有点娘娘腔,像是个学校校长,或是改行经营底层戏剧俱乐部的老师,眼光不锐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玛斯说,“那东西我不要了。”
那人火气大了起来。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里,”他说,“你这是乱扔垃圾的行为。”
“我愿意,怎么啦?”利玛斯反驳说,“说不定有人还觉得那东西有用呢。”他想继续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挡住他,双手捧着纸袋,像抱孩子一样。“别挡路,”利玛斯说,“让开行吗?”
“你看,”那个陌生人提高了声调说,“我刚才是好心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客气?”
“如果你热心帮我,”利玛斯说,“你又何必跟在我后面跟了半小时?”
利玛斯想,这个人算有点本事了。还没退缩,不过心里肯定有些发抖了。
“我是看你像我在柏林认识的一个人,如果你一定要问的话。”
“所以你就跟踪我半小时?”
利玛斯语调里的讽刺意味很浓,他那棕色的眼睛一直盯着对方的脸。
“哪有半小时,我就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你,以为你是阿历克·利玛斯,我曾向那个人借过一些钱。我以前在英国广播公司的柏林站工作,那时候向他借了一点钱。我有良心,一直记着要还钱,所以才跟过来看看你,就想证实一下。”
利玛斯仍然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觉得对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过也还过得去。对方编的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没关系。重要的是他在利玛斯不配合的情况下,能演完这场戏就行。
“我是利玛斯,”他最后说,“你到底是谁?”
他说他叫阿什,什么的“什”,他很快地加了一句说。利玛斯知道那是他编出来的假名。在一起吃午饭时,他装作不太相信利玛斯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利玛斯,因此还查看了利玛斯在棕色纸袋里的国民保险卡,让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的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的红酒,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利玛斯开始的时候一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一种很受伤的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的住处(这点他说准了)。那次去了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了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观察家报》的德里克·威廉姆斯,那个在家里提供美味比萨给聚会者吃的好人?利玛斯说他经常记不住别人的名字。后来他们又谈了很多,发了很多感慨……阿什说别人也叫他比尔,那是他的教名昵称。说他对过去很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他们喝了不少酒,威士忌、白兰地和薄荷甜酒混着喝,两人都有点醉意了。阿什又说,那时候德里克还给他们找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从那家有名的夜总会找来的,问阿历克还记不记得。利玛斯说好像有点想起来了,让比尔继续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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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接触(3)
比尔还真的继续编故事给利玛斯听,谎话也说得很动听。他稍微提了一点找女人玩的事情,说他们在聚会后同三个女孩子一起去了夜总会。说阿历克那时是领馆的工作人员,那次比尔没带钱,后来是阿历克帮他付的钱。那天比尔要带个姑娘回家过夜,利玛斯就又给了他十英镑……
“天哪。”利玛斯说,“想起来了,我全想起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想起来的。”阿什开心地说,又对面前的利玛斯点着头说,“你看,这事很有意思吧,我们要再接再厉啊。”
有种人和人相处的原则就是得寸进尺,别人退让他就变本加厉,别人强硬他就退缩,阿什就是这种人的典型。他做人没有自己的原则和偏好,常常是人云亦云。他这种人喜欢追逐流行、自命风雅。听到什么惨剧发生,一定会表现出非常的同情;听到什么恶行,一定会表现得十分愤慨。利玛斯对眼下扮演的被动角色很不满,于是不断地逗弄阿什。谈话中,利玛斯经常把阿什弄得难以自圆其说、狼狈不堪。他有时显得很无赖、很固执,有意让他们的交谈几乎继续不下去。他们附近的餐桌旁,坐着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人,愁眉苦脸地读着一本有关球状轴承制造的书。那人如果在听他们谈话,一定会认为利玛斯是个虐待狂;如果那人更聪明一点的话,就会知道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能忍受利玛斯的冷嘲热讽。
他们结账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了。利玛斯坚持要各付各的,阿什却坚决不肯。阿什付完账后,还开了张支票给利玛斯,说是还他的钱。
“二十英镑整。”他说着填上了支票日期。
接着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利玛斯,很开心的样子。
“我说,给你支票没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