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知远的唇边衔了笑,好整以暇回视向他,像在看热闹。
无声地对视,某种微妙的情绪流转在相接的目光间。
“岑先生……”
车外的男生犹豫又喊了一句,模样比刚才更显可怜。
宁知远冲车窗的方向努了努嘴,眼神提醒岑致森。岑致森移开眼,丢出句“你等我一下”,推门下了车。
宁知远再次熄火,靠回座椅里,视线跟随岑致森。
岑致森走去了前方的路灯下,男生跟过去,停住脚步。
宁知远看着他们,目光掠过男生又落回岑致森。
岑致森侧身站着,耐着性子听男生说话,微蹙的眉显露出他隐约的不耐烦,但风度使然让他没有打断对方。
黑夜的灯光勾勒出岑致森侧脸的轮廓,从额头至鼻尖再至下颌,流畅完美的弧线,上帝的得意之作。
岑致森身上只有八分之一的混血,却是岑家人里将这一基因发挥得最优秀的一个。
无论是深邃的眼、高挺的鼻,还是略薄的唇,都显得他多情又凉薄。
像阿多尼斯,让人着迷,让人堕入深渊。
宁知远抬起一只手,手指在虚空中慢慢描摹,如同抚摩过那个人的肌理,指尖依稀留有先前与岑致森相碰时的触感。
他笑了笑,垂眼,轻轻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指腹。
车外,男生祈求一般看着岑致森,嗓音发颤:“岑先生,我不要钱了,我不想跟你分开,你让我回来好不好?只要能跟着你,你让我做什么都行,真的,我别的都不要了,我只想跟着你。”
岑致森冷淡问:“你怎么找来这里的?”
男生一愣,有些心虚,小声说:“之前有一次听到你跟司机说,记下来了,我在丽景天都那边守了一周,一直没看到你,才想着来这里碰碰运气,我下午就过来了,一直在这里等你。”
岑致森:“不是去了国外念书?又跑回来做什么?”
男生的眼眶微红:“我不想念书了,我很想你,所以回来了,真的,我本来也不想去的,我只是跟你闹脾气而已,岑先生,你原谅我,让我回来吧。”
对方诉着衷肠,岑致森却无动于衷。
这小男生跟了他不到一年,他们在一场酒会上认识,男生那会儿念大三在酒店做兼职,当时他的西装外套不小心被人泼到酒,去休息室换,男生主动过来帮忙。
从一开始,就是对方主动接近。
岑致森原本没什么想法,才二十岁的男生在他看来确实太小了些,直到酒会结束,对方再次过来跟他道别,他在醉意迷蒙中看到对方的眼睛,鬼使神差起了念头,才把人带走了。
今夜再见到人,尤其在触及男生微红的双眼时,不期然地他竟然想起那夜宁知远将他推到墙上,红着眼质问他是不是很得意时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