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Chapter 3(1)
一个坚决不找医生,一个坚决要找医生,这听上去挺像是死对头的两人,由于性别上的不同,年龄上的相近,居然一拍即合,谈起恋爱来了。
陈霭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巧合的事!这可真是人在诊室坐,缘从天上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用走路!
只能说是缘分了,不然的话,一个老师,一个医生,老师不像是马上要得脑溢血的样子,医生不像是个会改行学吹拉弹唱的样子,这样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如果不是因为缘分,怎么会碰面?
陈霭想感谢一下赵亮的令尊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地点突发了脑溢血,但觉得那实在是亏良心,遂改成暗中感谢自己选择了正确的科室。想想看,一个医院那么多科室,陈霭在各个科室都轮转着实习过,无论她选择哪个科室,都不会跟赵亮碰上,唯独这个脑系科,才可能造就这段姻缘。
陈霭选择脑系科,可以说是偶然,也可以说是必然。
从医学院毕业后,陈霭被分配到 A 市第一医院,先在医院的各个科室轮转着实习。那个经历可真是丰富多彩到恐怖的地步,差点就把陈霭给吓跑了。
产科,据说是医院里的“幸福科”,因为面对的不是病人,而是孕妇和孩子。但在陈霭看来,也充满了血腥。接生一个胎儿,好几天都满鼻子血腥味,饭都吃不下。 最残酷的是处理那些计划外怀孕的胎儿,有的已经长足月了,有鼻子有眼,会哭会叫,但就因为是计划外怀孕,政策不允许生,为孕妇引产的医生护士就得硬生生地 把孩子弄死。陈霭没亲自动过手,只被迫旁观了几次,但她老觉得自己也成了帮凶,心情沉重,日夜不安,所以她打死不去产科。
儿科,据说是医院最天真无邪的科室。儿童,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但儿科医生看见的都是受着病痛折磨的花朵,尤其有些孩子患的是绝症,而做医生的回天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走向死亡,那感觉简直是在受酷刑,所以陈霭打死不去儿科。
外科也待过,开膛破肚的,看了连肉都不敢吃,猪内脏就更是免谈。记得有天正做着手术,手术台上的病人就没气了,医生让一个实习的男大夫上去做人工呼吸,只听“啪” 的一声,病人肋骨断掉一根,“啪”的一声,病人的肋骨又断掉一根。陈霭听得毛骨悚然,只得在心里祈祷这位危重病人走了就走了,别再回过气来,不然的话,肋骨断了这么多根,剩下的日子会更加受罪。
于是陈霭选择了脑系科,这里的病人大多是老家伙,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万一治不好,我也能脱身,至少可以自我安慰一番,比较容易自欺欺人一点。
其实脑系科也有很恐怖的场面,不过那时陈霭已经选定了科室,没法改变了。
话说有天来了个重病人,需要立即开颅。那可是个重体力活,都是派男大夫上。那位男大夫好大的猛力,把钻子钻进病人的脑骨里拔不出来了,男大夫只好用一只脚 蹬住病人,双手握住钻子往外拔。钻子拔出来了,病人也被蹬倒了。有经验的老医生慌忙抢到窗前,拉上窗帘,怕万一有人看见,传出去吓坏人。
俗话说“条条蛇咬人”,几乎每个科室都有残酷的场景,陈霭恨不得转行去学农田病虫害防治,那个专业多好啊!治死的越多,功劳越大,人越开心。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医学院都毕业了,人也二十好几了,再去改行也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走到哪头是哪头。
《欲》Chapter 3(2)
看来缘分的 “ 缘 ” 字,从陈霭选择科室的时候就开始动笔写就了。
想想真玄乎啊!如果不是进了脑系科,赵亮的父亲就不会成为她的病人,那么赵亮也就不会到她的诊室里来,他们俩就不可能认识了。
这么巧的事被她撞上了,令陈霭不得不对 “ 缘分 ” 二字肃然起敬,从一开始就觉得跟这个赵亮有缘。
赵亮又陪父亲来看了一次病,这次父亲就退居二线,主要是儿子在跟陈大夫说话了。赵亮第三次来的时候,父亲干脆就不见了,只剩下赵亮一个光杆司令,说是来为父亲开药的。
陈霭不记得赵亮是怎么把她的电话号码要去的了,甚至没注意赵亮给她打过电话没有,就算打过,肯定也只打过一次两次,因为每次见面,告别之前都已经把下次见 面的时间地点约好了,下次又把下下次的时间地点约好了,一环扣一环,就像一根无形的链子,拴着两人,无限延伸,根本不用再打电话重起头。
两人的约会走的是当时谈恋爱的主流路线,吃饭、看电影、逛公园,外人听来索然无味,但当事人却觉得很有意思。
谈得差不多了,双方就把对方带回家去,让家里人过目验收。
陈霭在赵亮家没有遇到什么阻力,很容易就验收了,因为赵亮家住在 A 市的东头,属贫困地区,而陈霭家住在 A 市的西头,属富庶地区。东头的儿子能娶到西头的女儿,在 A 市是件体面事,陈霭又是 A 市大医院的医生,比赵亮小两岁,人也长得干干净净,又给赵亮父亲治过病,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再世,所以赵亮的父母没什么理由不满意。
但赵亮在陈霭家就没那么顺利了。
陈霭是个存不住话的人,刚跟赵亮谈上恋爱,就把这事告诉了父母。父亲听说赵亮是大学老师,名校毕业教名校,而且是团委副书记,心下十分喜爱,还没见到赵亮真人,就已经验收合格了。
陈霭的妈妈是个清高人,什么名校不名校,大学不大学,全不在乎。她别的没听进去,只把“音乐学院毕业”几个字听进去了,高兴得不得了,连声说: “ 好啊,好啊,搞音乐的好啊,搞音乐的人一般都不会是坏人,我就喜欢搞音乐的。到时候他弹钢琴为我伴奏……”
陈妈妈嗓子不错,很高的音都唱得上去,在部队时虽然是文化教员,但真正走红的却是这条嗓子,在联欢会上露那么一手,总是博得掌声一片,有 “ XX 部队百灵鸟 ” 之美称。
离开部队到地方上当了老师之后,教的是语文,就没什么机会一展歌喉了,连教音乐课的机会都没捞上,因为学校的音乐老师说陈妈妈就是嗓子尖,能喊那么高,但并无任何唱歌技巧,都是直着喉咙喊的,糊弄那些五音不全的战士还可以,但不适合教音乐,因为陈妈妈连乐理都不懂。
但陈妈妈一生的梦想就是当个著名歌唱家,哪知阴差阳错的,不仅没著名,连歌唱家也没当上,只好把梦想寄托在女儿身上。
陈霭不负母望,继承了妈妈的好嗓子,但她继承什么都会弄出一点变异,嗓子也不例外,陈妈妈的女高音,到了女儿这里就变成了女中音。
女中音就女中音,只要嗓子好就行,不能做朱逢博,那就做关牧村吧。陈妈妈一心想让女儿完成自己的未竟事业,成为中国著名的女歌唱家,总是把女儿送到这里那里去试唱,想发现一个伯乐,把女儿这匹 “ 歌唱马 ” 给发掘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