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注意到陈三郎手中那一柄袖珍小剑,锋芒乍现。
暴起的恶狼突然感觉到某种刺骨的危机,立刻本能地放弃身前的猎物,掉头要走。
太迟了!
寒芒一闪,风一般脱手飞出,带着锐不可当的气势,穿透了恶狼坚固的头颅。
整个过程,风驰电掣,肉眼不可见。
那一边,莫轩终于点着了火,仓促间往恶狼身上一扔。火苗一团,落在灰白的皮毛上,竟分外干燥,哔哩啪啦就焚烧起来。
浑身着火的恶狼顽强地跑出了两三丈,这才倒下去。
江草齐等人不禁有些呆住:虽然说狼怕火,可也不至于被一团火苗就烧死,实在过于简单了些。要知道,这还是一头不简单的狼。看样子,都有几分成为妖怪的火候。若是让它继续吃人,或者真有可能蜕化为妖。
不过事实摆于眼前,此狼的确在烈火中被烧得一动不动,死于非命。他们自是不知道,其实狼被烧之前就已被陈三郎的袖珍小剑杀死。
“叶桐,你去检查一下。”
江草齐吩咐道,转头看见陈三郎一屁股坐在地上,额头直冒虚汗,脸色苍白,以为他被吓蒙了,过来安慰道:“三郎,你没事吧。”
“没事。”
陈三郎勉强笑了笑。
“那就好。”
叶桐捡了根树丫去拨弄火堆,笑道:“烧死了,烧得就剩下一副骨头了。这狼好生奇怪,好像浑身都是油膏,一点就着。”
不管怎样,它死了,再无法作恶。
说也奇怪,灭掉恶狼,一行人朝着外面走了十来丈路,就走出了迷阵,来到外面。
今天阳光明媚,众人心头一松,有着重见天日的喜悦。
原来被太阳照耀着的感觉,就是幸福。
接下来是离别,江草齐带着四名门客向安华镇进,与等待在那里的陈二妹汇合,然后浪迹天涯。
江草齐说,他有一个梦想:策马奔腾在北方的大草原上。
北方,就是凉州了。
万水千山,要去到那边,一路上不知经历多少艰辛,但陈三郎相信,姐夫肯定可以达成他的梦想。
梦想,不就是一个吃苦的事儿吗?
挥手作别,陈三郎独自掉头回泾县,略显孤单,走在荒凉的路上,唱起无人听过的歌谣。
今天他是很难回到泾县了,黄昏时分,见前面有人家就过去投宿。
入夜之际响起雷声,不多久,又下起雨。春天的季节,真是女人的心,说变就变,谁也琢磨不透。
雨水飘洒向大地,飘洒向野鬼林。
从高空看,这一座林子郁郁葱葱,连绵成片,起码有好几亩的方圆。白天的时候,陈三郎他们所活动的地方,不过是小小一隅罢了。
林子深处,针叶成簇成团,里头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有突然划过的闪电,才能透漏些光芒,隐约见到其中景象——白骨森森,满地尸骸。
林中一块开阔的地面上居然建筑着一座颇为气派的坟墓,通体用成块的石料砌成,显得干干净净,不生杂草。
咔嚓咔嚓。
声响怪异,坟头的石块簌簌松落,随后一只芊芊玉手探了出来。
这只手好美,晶莹如玉,春葱若兰,指甲还涂画着淡红色的花汁,显得娇媚无比:“是谁,杀了我的尸狼……”
幽幽的声音从坟茔传出。
只一瞬间,闪电消失于天际,天地黑暗,再不辨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