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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1页)

公交车上很安静,我一人独坐,老人买的东西装在两个环保袋里,就放在我旁边。我将香肠和橘色芝士丢了,但把牛奶留给自己,我推想这样不算是偷窃,反正他也用不上。对于丢掉其他会坏的物品,我有点疑虑。我确实了解,有些人认为浪费是错的,而经过仔细省思后,我倾向同意。可是我受到的家教让我有非常不同的想法,妈妈总是说,只有佃农和肮脏的小工蚁才会担心这么琐碎的事情。

妈妈说,在自己的家里,我们都是皇后、王妃和印度大君妃,我们有责任过着纵欲者那种享乐与恣意的生活。她说,每餐都应该是感官的美食飨宴,宁可饿肚子也不要将就,用粗糙的饮食污染自己的味蕾。她告诉我,她在九龙的夜市里吃的辣炸豆腐是如何美味,而出了日本之后最棒的寿司可以在圣保罗市找到。她说,她这一生最可口的一顿饭就是炭烤章鱼,是某年夏末傍晚,看着夕阳西下,在希腊纳克索斯岛上一家朴素的港边小餐馆吃的。那天早晨,她亲眼看着渔夫钓起那只章鱼,整个下午她在啜饮茴香酒时,厨房员工则忙着在港口的墙壁上拍打章鱼,要软化它带有吸盘的浅色肉。我一定要问问,她现在在的地方的伙食如何。我想,那里的立山小种红茶和猫舌饼干肯定缺货。

我记得,有一次放学后受邀到同学家,只有我。那次是要“喝茶”,这件事本身就令人困惑。我原本预期要喝下午茶,这种想法还蛮合理的,但她母亲却准备一种提早的晚餐给我们。当时的画面依然历历在目——橘色和米色——有三条发亮的炸鱼条、一坨烤豆,以及烤箱烤出来的浅色薯块。我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更不要说吃过,所以不得不问是什么。隔天,丹妮尔·默恩斯和班上的每个人说了,他们哈哈大笑,叫我“豆豆怪人”(简称“豆怪”,这个绰号流行了一阵子)。无所谓,反正上学的经历是很短暂的。一个爱追根究底的老师建议我去找校护做检查,之后妈妈就判定,那个老师几乎不识字,是个只会一种语言的蠢蛋,唯一值得一提的资格就是急救证书。之后,我就在家自学了。

在丹妮尔家,她母亲给我们每人一份“蒙区邦奇”牌酸奶当点心,我将空盒塞进书包,准备事后好好研究一番。看来这件商品和儿童电视节目有关,讲的是经过动画处理的水果块。他们还说我很怪!对学校的其他孩子来说,我无法聊电视节目,这也是我惹人嫌的原因之一。我们家里没电视,妈妈说电视是阴极致癌物,就是损害智力的癌症,所以我们会阅读或听唱片,如果她心情不错,有时候就一起玩双陆棋或打麻将。

我对冷冻快餐食品很陌生,这点让丹妮尔·默恩斯的母亲大吃一惊,她问我星期三晚上通常吃什么配茶。

“没有固定的东西。”我说。

“可是你通常吃哪类东西?”她问,真心困惑着。

我列举了几样,如芦笋浓汤配水煮鸭蛋跟榛果油,家常法式美奶滋跟马赛鱼汤,蜜汁春鸡及炖煮块根芹,当季的新鲜松露、牛肝蕈薄片佐奶油细扁面。她盯着我看。

“听起来蛮……豪华的。”她说。

“噢,没有啦,有时候只是很简单的东西。”我说,“比方说烤酸面包佐西班牙曼彻格芝士及榅桲酱。”

“噢。”她一边说,一边和小丹妮尔互换眼神。丹妮尔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露出一口嚼烂的豆子。母女两人都没说话。默恩斯太太放了瓶浓稠的红色液体在桌上,丹妮尔用力摇晃那个瓶子,洒了好多在那些橘色及米色的食物上。

当然了,我接受照管之后,很快就认识了新的烹调家族,固定会出现的品牌有贝希婶婶、鸟眼船长,以及班叔叔[8]。现在我单靠气味就能辨别“HP”牌棕酱及“老爹”牌棕酱,像个酱料侍者般。我的旧生活和新生活有许多不同的层面,这就是其中一个,分为火灾前跟火灾后。前一天我早餐还吃着西瓜、羊乳酪以及石榴子,隔一天就得吃抹有人造奶油的现成烤面包。总之,妈妈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公交车在医院外面停下。一楼有出售各式各样商品的小商店。我知道探病带礼物去算是一种礼貌,可是要买什么?我又不知道塞米是怎样的人。买吃的似乎没什么意义,因为我来访就是要带他自己的食物过来,这些食物是他近来选购的。既然他在昏迷当中,读物似乎也派不上用场。不管怎样,都没有什么适合的东西。这家店有少数几样卫浴用品,可是身为异性的陌生人,买与身体功能相关的物品来送他似乎不恰当,而且我觉得一管牙膏或一袋一次性刮胡刀也不是很迷人的礼物。

我试着回想自己收过的最棒礼物。除了波莉那株植物,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令人心惊的是,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迪克兰。他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男友,我几乎成功地要将他从记忆里清除,所以联想到他,实在令人痛苦。我回想起一件事,当时迪克兰看到我某年收到的唯一生日贺卡(不知怎的查出我下落的记者,往里面夹了张纸条提醒我,如果我愿意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受访,她愿意支付一笔丰厚的费用),他宣称我刻意不和他说我哪天生日,所以作为我的二十一岁生日礼物,他出拳揍了我的下背部,当我倒卧在地时,将我踢到昏死过去。等我醒来,他又把我的眼眶打得乌青,因为我“隐瞒信息”。另一个我回想到的生日是十一岁那年,当时我的寄养家庭送了我一条银色手链,上头系着泰迪熊幸运符。收到礼物我很感激,可是我从没戴过。我不是那种会喜欢泰迪熊的女生。

我不禁猜想,那个英俊的歌手在我们认识的周年纪念日或是圣诞节时,会送我什么礼物。不,等等——是情人节,那是一年中最特别、最浪漫的日子。他会写首歌送我,美丽的歌曲,然后在我啜饮冰镇香槟时,用吉他弹曲子给我听。不,不是用他原本那把吉他,那样太明显了。为了给我惊喜,他会先学……巴松管。对,他会用巴松管弹奏那段旋律给我听。

回头讲讲更日常的事情吧。因为没有更适合的东西,我只好买报纸和杂志给塞米,想来至少我可以朗读给他听。店里所售的刊物还过得去,从塞米的外表和购物袋里的内容判断,我猜他比较可能读《每日星报》而不是《每日电讯报》。我买了几份小报,决定也替他带本杂志。这就比较难了,有好多选择,如《旅游者杂志》《游艇》和《来玩游艇吧,就现在!》,我怎么知道要选哪一本?我不知道他对什么感兴趣。我细心且理智地思考着,以便推导出答案。对于他,我确定的一件事就是他是成年男人,其他纯属臆测。我依循平均的法则,踮起脚,伸手去拿《欢闹》这种软调的色情杂志,任务完成。

医院里太热,地板踩起来嘎吱作响。病房外面有个消毒凝胶机,上头有个大大的黄色标志,写着“请勿饮用”。真的会有人喝手部消毒凝胶吗?我想一定有——所以才有这个标志。部分的我,就一小部分,一时考虑弯下脑袋试尝一滴,纯粹因为有人叫我别这么做。不要,艾莉诺,我告诉自己,抑制你的反骨倾向,喝茶、咖啡和伏特加就好。

要在手上抹上凝胶我还蛮担心的,怕会刺激原本的湿疹,可是我还是做了。卫生很重要——我千万不能成为传染媒介。病房很大,有两条长排病床,各自沿着墙壁延伸。所有的病人模样都很相似,都是无发、无牙的老男人,不是打瞌睡,就是茫然地盯着前方,下巴往前低垂。我之所以找到塞米——他在左侧那排的尽头——只是因为他胖。其他病人一身瘦骨,披着满是皱纹的灰皮肤。我在他病床旁边的塑料椅上坐下,放眼不见雷蒙。

塞米闭着眼睛,可是显然不是昏迷。要是昏迷了,就会在特护病房里,绑着几条连着机器的管线,不是吗?我纳闷儿,雷蒙为什么要说谎?从塞米胸膛的规律起伏,我可以判断他只是睡着了。我决定不朗读给他听,不希望吵醒他,于是我把读物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顶端。我打开柜子前侧,心想最好把环保袋放在里头。柜子里除了皮夹和一串钥匙,空空如也。我在想,是不是应该翻翻塞米的皮夹,看里头有什么关于他的线索。我正准备伸手去拿,就听到有人在我背后清喉咙,是瘾君子那种满是痰的嗓音。

“艾莉诺,你来啦。”雷蒙说着,便把椅子拉到病床另一侧。

我盯着他:“雷蒙,你为什么要说谎?塞米又没昏迷,只是在睡觉,这根本是两回事。”

雷蒙笑了:“啊,这是好消息啊,艾莉诺,他在几个小时以前醒来了。看来是严重的脑震荡,一边臀部骨折。他们昨天处理好了——他因为麻醉药很疲累,可是他们说他不会有事的。”

我点点头,突然站起来。“那我们应该别吵他。”我说。

老实说,我急着想离开病房。里头太闷热,也太熟悉——方格毯、化学品加上人类的气味、铁床框和塑料椅的坚硬表面。我的手因为凝胶而微微刺痛,凝胶渗进了我皮肤的缝隙。我们一起走到电梯那里,默默地下楼去。电梯门在一楼打开,我感觉自己的双脚不由自主地朝前门加速迈去。

这是个美丽的仲夏夜——八点,热气未散、光线柔和。将近十一点才会天黑。雷蒙脱下外套,露出另一件荒谬的棉衫。这件是有黄色的底色,前侧有两只白色的卡通小公鸡,上头写着“鸡兄弟姐妹”,这根本说不通。他看看手表。

“我要去拿外带餐点,再去我好友安迪家。我们几个人星期六晚上通常会聚聚,一起玩电玩、抽抽烟,也喝啤酒。”

“听起来很不错。”我说。

“你呢?”他问。

我当然会回家看电视或看看书,要不然还能做什么?

“我会回我的公寓。”我说,“今天晚上BBC4电视台可能有一部关于科摩多巨蜥的纪录片。”

他再次看看手表,然后仰头望向无垠的蓝天。一阵静默,然后有只黑鸟开始在附近炫耀,它的歌声美妙到近乎粗俗。我们两人都听着,然后我给雷蒙一个微笑,他报以笑容。

“哎,今天晚上天气太好了,自己待在家里太可惜,要不要找个地方快快喝一杯?我一个小时左右后就必须离开,赶在卖酒的店关门以前,不过……”

这种事我可要仔细考虑,我有好多年没进酒吧了,而雷蒙很难算得上是迷人的友伴。不过,我匆匆下了结论,这个活动还蛮有用的,原因有二:首先,如果诸事顺利,约翰尼·罗蒙德可能会想在我们约会的时候,带我上酒吧,所以我真的应该先熟悉一下该场所的大致环境以及该有的举止;再者,雷蒙是信息技术专家——据说啦——而我需要一点建议,通过正式渠道咨询可能很花钱,但我今天晚上就可以问他,免费的呢。经过通盘考量,同意雷蒙的要求似乎是个有效率的做法。他正盯着不远的地方。在我思考期间,我注意到他点了烟,几乎抽掉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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