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没有睡着,到早上七点的时候,他起床,给自己冲了个冷水澡,又从包里拿出唯一一身像样一点的衣裳,把自己拾掇干净。
拿着自己仅剩的一点钱,去了最近的花店。
他觉得她应该是喜欢玫瑰花的。
她热烈又幸福,像是人间小太阳一样,给人带去温暖。
他身上的钱只够买四支玫瑰花。
总觉得不够,他蹲在花篮里选了最好看的四支玫瑰花,挑了包装包起来。
因为他是今天的第一位顾客,店员小姐姐还送给他一些满天星,这样包起来,看着还挺大一束花的。
“帅哥,送给女朋友?”
秦宇邦摇摇头,没说话。
抱着那束花去了糖姝的学校。
他想要完成自己年少时没有达成的心愿,他曾经听说过不努力就会有遗憾。
所以他决定放手一搏。
只有他自己知道,抱着一束花去找糖姝的时候他用了多大的勇气。
周围有很多人在看他,红马甲把他拦在校门口,说:
“没穿校服不能进学校。”
秦宇邦愣了愣,看了看四周都穿着黑白校服的学生,捏紧自己的裤子,咬牙道:
“我是隔壁附中的,来给老师献个花就走。”
门卫让他登了记,然后才把人放进去。
秦宇邦不知道糖姝在哪个班,只能抓着人问,好在糖姝似乎在这个学校还挺出名的,想要知道她在哪个班并不难。
那天的风吹在脸上都是热的,秦宇邦踏着步子去一班教室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抖的。
他想了很多话,想跟糖姝说,可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来花店店员的话,他想要糖姝成为他女朋友,很想很想。
所以,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变成了:
“糖姝,做我女朋友吧。”
他以为她是恨他的,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糖姝是会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的。
可是很奇怪,她似乎不认识他了,在她的记忆里,似乎已经没有秦宇邦这个人了。
那一刻,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庆幸吧,她忘记了,是不是意味着他们还有可能?
还是说该悲伤呢,原来他在她心中是可以随时随地被遗忘的。
可是,从他们口中,他又得知,糖姝是个小哑巴,她不会说话了。
那个曾经陪着他坐在医院长椅上,一个人就能讲得津津乐道的小女孩儿,现在居然口不能言了。
是因为他吗?肯定是因为他。
那一瞬间,秦宇邦觉得自己很烦,不应该再来见她的。
所以他走了,他们老师让他写了检讨书,他乖乖写了,贴在了学校的公告栏里。
那是他曾经过来见她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