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格把他从我身上拽开,整个地『穴』一片寂静。
“我不清楚这儿到底发生了他妈的什么事情,”格拉格说,“但我们确信一点,一旦我们找到电话,我就会立即制止他们的行为。”
“那亨利怎么办?”
“在我们逃走之前,他是不会醒过来的。这家伙的脸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是个狗头人……噢,以前人们曾经这样称呼他们这些人。”
“你说他是什么人?”
“狗头人。他患有一种先天『性』疾病,颅骨和脸部的发育受到了影响。不让他接受手术治疗太残忍了。”
“他还是个傻子,我说得对吗?”
“哦,洛希肯定是拿他当傻子待。”
而且,他对她俯首听命,我想。他的一举一动显然都置于她的掌控之下。我以前就见过他,包括那天夜里在天井里。当时,她肯定是想破门而入,摧毁我们在莫纳什发现的任何证据,但是,奇兰的出现却让她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他们只好逃之夭夭。之后,便是在教堂里上演的那出戏,洛希给我母亲打电话诱我上钩,准备让亨利加害于我。他很可能能够与她沟通,告诉她我曾经在教堂西门拍照。但我并不记恨他。
我扫了一眼瘫倒在石板地面上的那一堆庞大的身躯。鲜血从他的脸上留下来,浸透了他肮脏发臭的教服领口。然后,我注意到他的手。
“他就是你要找的杀人凶手,你知道吗?”我说。
“应该就是他。”格拉格回答道。
我在亨利身边跪下,抓住他的手腕,举起他的手。“你看,这就是证据。”
亨利有一个宽大的拇指,但没有手指——或者准确地说,他的手指被禁锢在像手套一样的皮肤里面。与其说他的手像爪子,倒不如说更像一只裹着肌肉的特大号的扳子。
“我『操』!”
“但是,他只是俯首听命于他人罢了。”
“说到底,还是为了钱!他妈的,真让我给说准了。”听格拉格的口气,活脱脱一个看破红尘的人。
通往宿舍区的门被上了锁。
“试一试那扇门。”我指着第三道门说。“我想,亨利看见我站在塔楼上的时候,就是打那儿上去的。”
门没有锁,而且正如我所料,台阶一直通向修道院。眼前是一片方方正正的草坪,沐浴在阳光下。
我领着格拉格来到教堂的西侧,穿过鹅卵石路。又听见有人在说话,我们环顾四周想找一个藏身之处,然后朝花园围墙的入口走去。红砖墙内,和煦的阳光给人带来一种温暖如春的感觉。我扫了一眼花园,看见附近的路旁摆着一排蜂箱。蜂箱曾经被漆成白『色』,但是,油漆已经脱落,绿『色』的黏『液』正从箱子的接口处流出来。
说话声停止了,接着我们听到有一辆车开走了。
“快走,”我说,“我希望我们不要太迟了。”
我们在通往修道院前门的拱门下探出身子,看见记者的车子消失在林荫道的拐弯处。
那辆老“陆虎”后面拖着一辆拖车,停在台阶前面。引擎已经发动,排气管往外冒着废气。拖车里面有一块蓝『色』的防水油帆布,帆布所覆盖的东西比驾驶室还高。远处是我的车,头一天晚上因为雾大,我把车子停得歪歪斜斜的。然后,我在口袋里翻找了一会儿,却发现——该死!我又一次把手机忘在车里了。
格拉格的白『色』“蒙迪欧”停在我和修女的汽车之间,我们跑过去,在车旁弯下腰。
格拉格透过车窗看了一眼。“‘陆虎’里面没人。咱们开着它离开这儿吧——噢,不,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