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骂下茁壮成长。
八个月时,小可已经跟小马一样高了,并且肌肉健壮,三四岁的小孩可以妥妥地骑上去。
当小可壮硕的身躯趴在主沙发上休息的时候,王暮雪是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坐的。
王暮雪每天大晚上牵着小可出去散步,那是相当有安全感,比牵着男朋友可靠多了。
因为比起情侣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人终归是人,一般的国人手里没有武器,歹徒抢不赢还可以脖子一缩陪笑认怂,或者直接拔腿逃跑。
狗不一样。
狗的牙齿就是天然利器,直接可以咬碎骨头,且狗的行动压根没法预料,真惹恼了那畜生,想跑路估计也跑不赢,尤其是不可能跑赢本就擅长奔跑的雪橇工作犬。
所以新闻报道里常见的是“某某情侣小树林中被抢劫”,从未见哪篇新闻说“某某女生与狗在小树林里被抢劫”。
小可的存在,确实让高中学业繁重,早出晚归的王暮雪有了半夜快走健身的胆子。
原本王建国是不放心王暮雪晚上11点了还要出门遛狗,但奈何王暮雪说只在小区里遛,且小可后来不仅被王建国送去进行专业化“护主训练”,成年后的它,牙齿啃一般的骨头也已经跟吃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它还有意愿啃一下的就是猪筒骨。
看着那么硬的筒骨被小可一脸淡定,“嘎嘣”一下直接咬碎吞下的声音,王建国既惊心又放心。
“去吧,12点前必须回来。”王建国挥挥手道,想了一下又补充一句:“不给出小区。”
可怜王建国直到现在都不知道,王暮雪其实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然后每次都直接大步踏出小区,没有一丝犹豫……
因为她想念小区附近一家24小时便利店的百香果酸奶,每天睡前都得喝上一袋,这已经成为王暮雪遛狗时戒不掉的习惯。
出了小区之后,来回徒步的十多分钟里,小可自然就成为了王暮雪的贴身保镖。
在王暮雪看来,小可比小区门口退休瘦弱的保安可靠得多,真来个什么坏人,是绝对不能指望那样的保安会有什么战斗力的,就如同银行若真的被抢劫,大部分的门卫保安也是形同虚设,他们很多不自己跑掉就不错了。
所以安全的关键不是不离开小区,而是不离开小可。
王暮雪高中毕业后,果断给小可办理了各种复杂的出国手续,于是乎,那只庞然大物在美利坚过上了悠哉悠哉的陪读生活,吃上了其实便宜得要死的正品外国狗粮。
而此时此刻,已与小可建立了足足八年感情的王暮雪,看着砂锅里的一大盘热腾腾的红烧狗肉,又哪里吃得下呢?
“来来来暮雪,趁热吃!女士优先!”待服务员把砂锅放好,马方十分自然地起身,用大勺子舀了好几块狗肉,正要往王暮雪的碗里送,王暮雪连忙再次护着碗道:“等下我自己来就好,谢谢马总。”
马方勺子停在空中,头一歪笑道:“都是瘦肉,不肥的!”
“不是不是,那个……现在胃有些撑了,想先缓一缓。”王暮雪尴尬道
“别的可以缓,狗肉可缓不得,这天下第一美味必须趁热吃,趁热吃才香!来来来!”马方说着,大勺子已经伸到王暮雪眼前。
王暮雪原本双手交叉死死罩在碗上,看马方这架势,她担心勺子上的热油直接滴到她手上,于是乎她手本能地一缩,之后好几块狗肉便顺势滚进了她的碗里,让她身感绝望,欲哭无泪。
而更让王暮雪忐忑的是,柴胡和蒋一帆都没有拒绝马方的热情,直接就开吃起来。
怎么办?!
不吃似乎不和礼节,但是吃的话,这是狗肉啊……
王暮雪一闻碗里的气味,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香,而是带有一股淡淡道狗的骚气,这该如何下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