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那么卑微的句子,王秀秀的心里多少有点悲伤,但是,这又确实是她的心里话。
本来就是自己高攀,怎么巴结他,都是应该的。
比起他带给自己的快活,这些又算什么呢。
欢愉地回去,刚进入胡同,她不由得惊惶起来,眉头紧皱,恨不得骂人:
“方凯,你怎么来了?”
“还要说多少遍?我不爱你,我要和你分手,你是看不懂字还是听不懂话?”
她租房在胡同的第三家,那里站着一个瘦高个,长得还算端正,肤色也白净,只是后背微微有点弯,倒不是驼背,而是一种习惯性的站姿。
他看起来像个文化人,戴着眼镜,穿着普通的短袖和休闲裤,属于扔进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
此刻的神情中,藏着深沉的痛苦:“秀秀,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请你告诉我好吗?”
“为什么突然要分手?”
“彩礼我愿意给,房子我也愿意加你的名字,还要怎样?”
“我的工资卡也交给你,家务我也承包。”
“和我结婚之后,你不用工作,光享受就行。”
爱情总是让人悲伤,方凯看着心爱的女生,面带苦涩,原本挺好的呀,怎么了这是,一下子晴天霹雳。
他和王秀秀是通过媒人认识的,聊了之后,也非常的投缘,这么漂亮的女生,他是越看越爱。
可以说,他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王秀秀身上。
将来结婚生孩子,孩子叫什么名字,他都想好了。
“我爱上别人了,不爱你了。”
“快走啦你,别在这里杵着!难道谈恋爱不能分手吗?”
“你有病吧?”
看了看时间,王秀秀焦灼起来,她可不想让那个男人知道,自己和其他男人有瓜葛。
不会给他带来麻烦,只会给他带去快乐,这是自己的竞争力,说不定有一天,他会意识到自己的好。
至于方凯,她之前还挺喜欢的,也有结婚的打算,可见了那个男人之后……没法比!
就说穿衣品味,人家黄多金穿的是奢侈品,多拉风啊。
方凯穿的这是什么啊,一水的地摊货,和他的人一样低级。
更不要说在床上的表现了,方凯算还行,可总是无法让自己到达顶点,给不了自己那种飘飘荡荡,那种欲仙欲死的巅峰感受。
工作……方凯工作还不错,三本大学毕业之后,进了一家电子公司,丛技术员开始,到了现在的组长,也算有为青年。
人比人气死人啊!
黄多金人家是认识集团公司董事长的人,代表的是奢华和高度,是自己不敢想象的新世界。
只要和他在一起三两个月,也胜过和方凯一辈子。
“你爱上谁了?他能给你幸福吗?”
“至少让我知道,他是什么人,我才能放心,不然,我睡觉都睡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