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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1页)

伴着温暖的炉火,手捧着一杯香茗,许多缠绕在一起的回忆开始浮现在奇普斯眼前。那是1896年的春天,他48岁,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养成了自己的一套习惯规律。当时他刚当上舍监,还要兼顾他的古典文学课,生活过得忙碌而有序。暑假时,他和同事劳登一起去了湖区。他们在那里散步,爬山,玩了一个星期,之后劳登因为家里有事就先回去了。于是奇普斯一个人留在了沃斯代尔黑德[1],在那儿的一间小农舍落了脚。

有一天,他正在大山墙,见到有个姑娘在一处危险的悬崖边使劲挥手。他以为她被困住了,就急急忙忙赶去那边,匆忙之间他却滑倒了,还扭伤了脚踝。结果他发现那个姑娘根本没有遇到危险,她只不过是在和山脚下的朋友远远地打招呼而已。此外,她还是个登山高手,比奇普斯这个所谓的登山好手更加专业。这么一来,英雄反被美人救,而他不管是对当英雄还是当美人都没有兴趣。他并不怎么喜欢女孩们,从来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们相处。谈起这些“可怕的生物”时,这些九零年代的新女性让他心生惧意。他是个内向、传统的男人,当他从布鲁克菲尔德这个象牙塔看外面的世界时,到处都充满了让人反感的改变。有个叫萧伯纳的家伙四处宣传着极为不妥且应该备受谴责的观点,还有那个叫易卜生的和他那搅扰人心的戏剧。而且新风潮竟然开始允许女人和男人一样骑自行车!奇普斯无法赞成这些现代的新生事物和那种自由观念。如果非要他说出个理由来,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那就是淑女应该是柔弱、羞怯、举止高雅的。而作为绅士应该有礼貌,还要有点骑士风度。所以,他满心以为在山顶上是不会遇到女人的;更没想到的是,当遇上一个看起来需要男人帮助的女人时,自己反倒被女人所救,这真是太可怕了。不过,要不是有她和她的朋友施以援手,他根本无法走路,两个姑娘好不容易把他扶下山,回到沃斯代尔去。

她名叫凯瑟琳·布里奇斯,25岁,论年龄小得可以当奇普斯的女儿了。她有一双蓝色的、忽闪忽闪的眼睛,脸颊两旁长着雀斑,留着一头小麦色的柔顺长发。她是和朋友一起来度假的,也住在一个农场里。她觉得奇普斯是因为她才扭伤了脚,所以她骑车去了这个温和、面容严肃的中年男人休息的地方。

温和、面容严肃——这是她对奇普斯的第一印象。当奇普斯看到她会骑自行车,而且居然敢独自一人到农舍的客厅见一个陌生男人,他不禁茫然地想: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奇普斯的脚伤令他不得不顺从于她的照顾,很快,他也明白过来自己有多么需要这份关心。她是个失业的家庭教师,只有一点积蓄。她崇拜易卜生并且拜读过他的书,她认为大学应该也为女性敞开大门,她甚至觉得女性应该有选举权。她是个激进分子,思想上更倾向于萧伯纳和威廉·莫里斯[2]的观点。那些夏日午后,在沃斯代尔山头上,她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都讲给他听。因为奇普斯不善言辞,在第一次听到这些观点时,并没有想到要反驳。那次她没有和自己的朋友一起离开,而是选择留下来陪伴奇普斯。奇普斯想,这样的一个人,还真让人手足无措。那段时间他常常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沿着山间小路去小教堂,很舒服地坐在靠墙的石凳上。他晒着太阳,看着绿意盎然的山墙,听着一个姑娘的轻声细语。嗯,奇普斯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他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姑娘。以前他总以为自己会讨厌这样的现代女性——“新女性”。而眼前的这个姑娘吸引了他,让他禁不住呆望着她沿着湖边小路骑自行车的身影。而她也一样,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她以前总觉得读《泰晤士报》、反对现代新风潮的中年男子一定很无趣,但是他却如此不同,她觉得这个人比自己的同龄人更让人感兴趣,更认同她的观点。她从一开始就对他抱有好感,因为他很难捉摸;因为他很有绅士风度、性格安静内敛;因为他的想法尽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七八十年代甚至更老旧的想法——但他的一切又显得那么真诚。她喜欢他还因为他棕色的眼睛和迷人的笑容。在得知他在学校的外号是奇普斯后,她说:“当然啦,如果是我,我也会叫你奇普斯的。”

一个星期还没结束,他们便深深爱上了彼此。在奇普斯的扭伤痊愈之前,他们就考虑订婚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他们便在伦敦结婚了。

[1]沃斯戴尔:英国著名旅游胜地,以攀岩运动著称。(译注)

[2]威廉·莫里斯:19世纪英国设计师、诗人、早期社会主义活动家及自学成才的工匠。他是一位积极的社会主义者,主张社会平等和反对压迫,但在其晚年却出现了矛盾的现象。(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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