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佳笑着走进来:“阿姐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
乔灵蕙上前拉住妹妹的手:“唔,看着还行。”
公孙佳道:“当然行啦,你们都是太小心了。普贤奴,你喜欢住在这里吗?”
金大腿跟我说话了!余盛很激动:“喜欢!”
钟秀娥一边伸手把小女儿拉到自己身边坐着,一边说:“我看普贤奴很招人喜欢,小孩子,打什么打?以后就让他住在你姐姐以前的院子里,怎么样?”
乔灵蕙是长姐,公孙佳是幼妹,两人的房子离得近。现在把余盛给安排过去住,钟秀娥还是想听公孙佳的意思,活泼的小男孩儿总是很容易吵闹到人。
公孙佳道:“很合适。”
钟秀娥着:“那就去收拾吧,妙妙,你亲自去?”
乔灵蕙道:“行!普贤奴,我去给你布置屋子,你不许闹着你外婆和阿姨!”
余盛内心天人交战,既想跟着去布置自己的住处,又舍不得任何一个与金大腿相处的机会。忍痛道:“好!”反正是他住,亲娘走了,他还能再把他娘的奇葩审美布置给改了!
假装乖巧又好奇地爬到钟秀娥的坐榻沿上,余盛问公孙佳:“阿姨,以后我就住你隔壁了吗?”
“对呀。”公孙佳也笑眯眯的,这孩子有点奇怪,但是又说不上哪里奇怪了,不过挺有活力的,看着他玩儿也开心,还能给钟秀娥解闷。把他一接过来,乔灵蕙也能腾出手来放心在婆家打拼。公孙佳对这个外甥有耐心极了。
余盛见小姨妈比之前几回看起来都健康了一点,也有点放心,不过还不行!他打算带着小姨妈做点简单运动,生命在于运动,健个身什么的才能活得长!
就这么干!余盛捏起了拳头,小小地挥了一下。
奇怪的感觉又来了,公孙佳看了他一眼,见他傻乎乎地冲自己笑,忍不住摸摸他的头:“你想要什么好玩的呀?”
余盛克制住了自己的想法,说:“我可喜欢散步了!走在铺了鹅卵石的路上,脚底下舒服!对身体还有好处呢!阿姨,我们一起走吧!”
钟秀娥道:“你娘说你欠揍我还不信,我看你是真的欠!这样的天,石头地上落点雪不滑吗?摔着了怎么办?冻着了怎么办?”低声说,“是得打,孩子不打不行。”余盛听了就是一个哆嗦,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公孙佳道:“慢慢跟他说,他会明白的,是不是,普贤奴?”
余盛出溜一下滑下来,嗖一下到了公孙佳这一侧,紧紧抱着金大腿:“对!”把母女俩都逗乐了。
乔灵蕙收拾完屋子回来,见祖孙三代其乐融融,笑道:“都收拾好了,我就把他交给阿娘了,不听话只管打,打死算我的。我回去啦。”
钟秀娥道:“这时候了,吃了饭再走吧。”
“不啦,家里还有事呢。对了,这小子吃东西有毛病,您就照着咱家来!别惯着!普贤奴,你听话,听到没有?”
余盛一如所有叛逆的小朋友一样,哼唧。
乔灵蕙摆摆手,风风火火带人离开,出了府门,问心腹婆子:“那个白眼狼今天还在那里?”
“是,派了个小子在东街那家食肆里看着呢,丁郎君与几个朋友常在那里用饭。”
“走!找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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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佳想不到,她把外甥弄过来,解放了她姐姐,乔灵蕙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弟弟丁晞算账。她正问余盛的喜好,读过书没有,识字了没有。
余盛心里苦死了,男人都有个英雄梦,他这胎投得得天独厚,武将世家,结果自己不争气,只好转文科。这狗屁世道也不兴考试,大部分靠举荐、家世、师承等等,有文采当然也行。正经顶流文人想出头做高官,得先研究“经”,这个他是真不行,一句屁话解释半页纸,可怜他连高中都还没上一天,就很难!神童人设也刷不起来。
难道要背个诗?余盛犹豫了。因为他也发现了,没人靠写诗写成政坛大佬,一般是政坛大佬兼职写诗。
支吾了两声,余盛没答话。钟秀娥道:“行了,咱们家的孩子也不靠这些,他还小,长大了再说。让厨下备饭,普贤奴,爱吃什么?有梅花糕,甜甜的。”
“好……好……”
给厨房下的菜单刚送过去,家里又来了客人——钟源与堂弟钟佑霖联袂而来。钟秀娥与公孙佳都有点惊讶:“他们俩?”钟源来很正常,他与公孙家关系更亲近,钟佑霖却是有点格格不入的。
钟佑霖天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是钟保国与湖阳公主的儿子,不是长子所以责任不重,公主之子天生亲贵,最大的优点是长得好看、非常好看!十五岁的年纪,唇红齿白,个子也开始抽得颇高,举止文雅。端的是一副好皮相!
但是,他与许多勋贵家的二、三代子弟一样,迷恋“文采风流”。公孙昂虽然卖相也不错,人也不粗鲁,沾上一个“武”字,又与名士的派头不相似,他就不爱亲近了。非但不爱亲近公孙昂,他连自己家都不是很乐意回,不大爱跟舞刀弄剑的兄弟玩。
因为长得好,很得家人喜爱,他的皇帝外公也喜欢他的脸。说喜欢脸——他把家传的“武”放弃了,“文”也没学好,外公想喜欢他也只能喜欢脸了。
正经的经史治得平庸,需要天赋的诗文,水平也极其一般,约摸就是个“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的水平。好在他生来富贵,见的是金是玉,诗里不会出现黄狗、白狗。就写点名贵品种的鹦鹉、画眉什么的——写出来的诗能把他外公气出心梗。
平常好与清贵人家的子弟交往,又或者与名士唱和……呃,公孙昂曾怀疑,这些名士愿意带上他是为了他的亲戚关系,也是为了让他掏饭钱。毕竟风雅是很贵的,名气也是想变现成官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