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荒城血战,南黎士兵的骁勇,让做为守城士兵的梁兵,有些吃亏。
到了晚上,赢子仪率领三百士兵,穿过了夹道,在他们的身上,披盖着一层用薰衣草等驱赶毒虫的植物做成的外衣,而皮肤上则涂抹了佩兰这等驱散蚊虫的药草,整的整个人,就跟伏地魔一样,走出了夹道。
出了夹道,已经是后半夜。
可要到林谷,至少还需要一天的时间,为了白天不被发现,赢子仪只能白天休息,晚上拼命行进。
这可是南黎士兵的大后方,不知道隐藏了多少密探。
至于南荒城方面,太子李治、州牧张复,已经将赢子仪视若死人了,之所以答应赢子仪出夹道,确实是李治,也想试一试,万一真的成功了呢!那这个功劳,可是天大的,他的太子之位,就能坐的更稳一些。
就算赢子仪死了,对他也无任何损失,他的麾下,并不缺少俊杰,做为大梁未来的储君,他麾下门客、幕僚,能将他的东宫门槛踏破。
一个赢子仪,终是比不得南疆之战胜利的功劳。
次日!
晚。
窸窸窣窣的萤火虫,在林间点缀,一轮半弯的月亮,散发出淡淡银白光泽。
林谷的士兵,大多已经休息了,剩下的巡逻队,防守极为松懈,不论在南黎还是大梁,只要是人,就有懒惰性,很明显!这支军队,根本不会想到意外情况的来临。
“等到后半夜,敌军累了的时候,再发起突袭。”赢子仪向后边将士发令。
“诺!”
徐殇、朱秀闻声点头。
三百将士,紧握着武器,面对这场兵力悬殊的大战,众人心中颇为忐忑,今天很有可能,他们都会死在这里。
此时,敌人的中军打仗,尚还灯火通明,大帐里边之人,乃是一位年轻的女将军,女将军腰细弱水蛇,眉目秀美,是难得的大美女。
“宇文邕,你出去吧,明日本公主,必亲临前线。”
此女子,正是南黎皇帝的女儿宇文婵衣,因为民风的问题,从小就彪悍,武艺了得,本以为长大后是个丑陋的女子,却未曾想如此漂亮。
“公主殿下,前线危险,陛下让您来林谷,已经是网开天恩了,何况!即便在林谷,也未必安全,您明天还是回皇都吧!”
宇文邕劝了好几次,可宇文婵衣第一次上战场,心中万分期待。
“危险?能有什么危险,听说大梁的将军,都是一群酒囊饭袋,能有多厉害呀?我此次来,是为父皇分忧的,你不要再劝了。”
“对了,我最近听说,有个叫赢子仪的梁将,杀了毛家二将士吧!本公主此次,就是要亲斩此人的头颅,献于大元帅帐下。”
宇文婵衣得意的说道。
“唉!”宇文邕劝不动。
宇文婵衣确实是凶悍的很,武艺确实不错,可唯一的缺点是,后者是女子,光是体质与男人一对比,便不占优势。国内的将军们,倒是懂些人情世故,对这位公主殿下,自然是忍让一些。
可到了战场上,敌人可不会留手的。
凌晨两点。
赢子仪看了眼头顶上的月亮。
“差不多了!”
“徐殇、朱秀,待会你二人率领两百士兵,悄悄潜入后营,烧毁敌军的粮草,本将率领一百人,摆出身势,直取敌军中军大帐。”
赢子仪认真说道。
他要做的,是给徐殇、朱秀,争取更多的时间。
“将军,还是末将去夺敌军中军,您率领军队去烧粮草吧!”徐殇说道。
“大哥,我有万夫莫敌之勇,就算敌军往中军靠拢,我也有办法离开。”赢子仪投给他一个安慰的目光,然后,不等两人答话,率先摸了出去。
为了掩饰身份,他们身上穿戴的,乃是南黎士兵的铠甲,在手臂上绑着红色纱巾,用来辨认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