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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夜游 No 133 No 136(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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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不是一座很美的城市。

北方的城市都有一张粗糙的脸孔,风沙雨雪本就让它天然与一精一致绝缘,而流水般的市领导班子又习惯瞎指挥,今天重建老城区明天开发大江边,楼还没建好,市长就换了,只剩下一栋栋突兀的建筑挂着艳俗的脸,像青春痘溃烂后的疮疤。

曾经,我是说一百年前,它曾经是个美人。犹太人、日本人和俄国人在那个年代移居此地,各式老建筑浓妆淡抹,却意外地和谐。

“重工业规划有过很多不合理,很多好东西都被毁了。”

爸爸说,“文化大革命”时期,那些漂亮的教堂、美术馆和老餐厅都被砸得差不多了,留下的残垣断壁被后人良心发现地修缮翻新,却也涂抹上了一种廉价的现代化气息,再下多少年的大雪都洗不掉了。

在我爸说起这些的时候,我短暂地忘记了他是个喜欢看《还珠格格》和打太极拳的未老先衰的公务员。

可我并没有遇见这个城市最好的时代。曾经它让世界各地的人千里迢迢地赶来,而现在,在这里出生长大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

我想到余淮,想到那个时间暂停的黄昏,我问他,可不可以一起种一棵树。

人是会跑的,树却没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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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窗外昏黄灯光下的街景,不知道怎么眼睛有点儿湿。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开心。

我觉得某一部分的我自己还停留在黑暗的行政区的窗台上,一遍遍地回放着一句话,耿耿,我们一直坐同桌吧。

内心深处,我一直有一种预感,这也许是我从余淮那里能够得到的最……的一句话。

最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我是知道的,可我不承认。

然而现在整个人刚刚从家长会现场那种懵懂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当时没有被处理掉的信息,字里行间,眼角眉梢,都浮现在了车窗上,分外清晰。

余淮和他妈妈撒谎,说自己和男生一桌,是因为他有“前科”。

“前科”对象是他初中的同桌。

这不难推理。

但是,“耿耿,我们一直坐同桌吧”,这又算什么呢?是对初中同桌的怀念,还是对他妈妈的反叛?

我到底还是哭了出来。

车子开到了犹太老教堂。窗外是一百年前,背后是21世纪的振华,只有这辆车带着我逃离时间的捕获。

我叫耿耿,给我起名的两个人各奔东西,把惨不忍睹的成绩单交给一个外人。

说要一直和我坐在一起的人又口是心非。

我是个被丢掉的纪念品,又被捡起来纪念别人。

我正在后座呜呜呜哭个没完的时候,车缓缓开到了我家小区门口。

但我此时哭出了惯性,怎么都刹不住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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