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含糊不清地解释道。
小二已经从饭馆里走出来,热情地招呼二人进屋。
“对不起,小混混,怪我有事来迟,害你等我!”
成钟望着小混混,满脸歉意地说。
他一看这里是饭馆,再一看小二和小混混的表情,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他也是低估了从秘道到隐秘部落养马场的距离,一路狂奔,天黑时才堪堪到达。
进屋之后,灯光照射下,小混混才看清成钟跑得满头大汗,成钟也才看清小混混遍体擦伤,两个人心中都大为不忍,泪花在眼眶中打转。
小二看看这个,望望那个,眼中满是疑惑不解。
只见他迅速进入里间,端出一个大水盆,盆中是一条麻布毛巾。
成钟先过去洗了一把脸,然后拿起湿毛巾,准备为小混混擦试身体。
“大哥不可,这……这如何……敢当,我自己来……自己来!”
小混混慌得神色大变,张口结舌,忙双手接过毛巾,跑到屋外去了。
等小混混把自己弄干净,来到成钟的对面坐定,小二的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外带一陶壶的热酒和两只粗糙的陶杯。
还摆上了两份瓷碗和筷子。
“看来,隐秘部落不少方面都比外面草原上的部落发达啊,这麻布毛巾、碗筷、陶瓷制品便是明证。
若我不来狼域,‘飞龙帮’很快会兼并乌孙部落,抛开生灵涂炭不论,这也许是一种正常的社会进步呢。”
成钟心里忍不住这样想。
其实成钟不完全了解,哪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进步不是伴随着生灵涂炭呢,这是大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的集中体现。
“大哥,没想到您这么看得起我,真的赶来了,这是……我长这么大最高兴的……一件事。
您这样跑着过来,一定累极饿极了,咱俩先吃饭再喝酒说话,好不好?”
小混混忍着腹中饥饿,礼貌地举手让着成钟道。
“好啊,请小二哥再加双碗筷,咱们一起吃,我心里高兴,这顿饭我请客!”
成钟答应着小混混,又含笑招呼小二道。
这是他的一贯作派,无论到哪里,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在他的眼中,人只有品行好坏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别。
他的这种观念,甚至扩大到与动物打交道上。
这是他心胸开阔的具体体现,也可以说是一种少见的、极为可贵的观念和品德,是他一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是这种胸怀气度,让他结识了雪里红,一出远门便把赵英、张晓宁等人笼络为好朋友,甚至笼络住了徐守君,直到狼域中收伏了高歌行这样的奸细。
就连小混混这样卑微的人,他都诚心诚意交朋友。
当然,他也不会把小二只当作饭馆的伙计。
小二见成钟的目光十分诚恳,便不在推辞,破天荒地坐上桌子同客人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