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个是——?!
白皙的掌心上,是一枚黄色的弹壳。
尺寸是7。62x54mm,这是85狙击步枪配备的子弹。
锦书不是军迷,不懂军品,但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
因为这枚被改装成项链的弹壳,前世她贴身带了三十年。
她熟悉这上面的每一道纹路,甚至连焊点,她都记忆犹新。
在她还是少女时,一个军人救了她,送了她这个,从那以后,她就把这个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
一开始是戴在脖子上,后来生意做大了,不能被人看出软肋,戴着这个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于总对军人有好感。
于是,这个弹壳就挂在了于总宾利车钥匙上。
她走哪儿都带着它。
也是因为这段经历,她穿来后,知道林毅轩是军人,所以对这个家照顾有加,在他没回来时,撑起了一切。
她甚至还在刚回来时,想过要找那个帮过她的大哥哥。
现在,这个弹壳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
所以——
锦书捂嘴。
是他!
林毅轩就是前世救过她的那个大哥哥。
命运兜兜转转,让两个人再次重逢。
他在走时,把他的护身符留给她,用意只有一个。
想到这,锦书握紧弹壳,任由脸上泪水翻涌,她冲出家,不顾一切地往前跑。
她想看一眼林毅轩,现在,立刻,马上!
“哎呦~~~你不长眼睛的呀~”于婷妹差点被锦书撞翻,她是过来找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