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绝对是不带着任何私心地开口。
他的真诚日月可鉴。
“当然可以啊。”
“正好我还在想没有剪刀的话,这个箱子要怎么打开呢。”
重夜不知妈心险恶,他很骄傲地挺起了自己的小胸脯。
奶声奶气,“妈妈,让我来!我的爪子很锋利,让我来试试!”
秦岭很高兴见到重夜如此活泼的一面。
他让开了身,方便重夜干活儿。
重夜双眼看不见,他怕这件东西太大了,自己开不下来让妈妈失望,于是两只小手变成了狐狸爪爪。
他是大狐狸的时候爪子已经很可爱、很精致了。
白色的皮毛像是雪,上面泛着光泽。
爪子是梅花样子的,像是柔软的坐垫一样,想让人上手摸摸到底是什么样的触感。
重夜成了小娃娃,爪子就更小了。
跟秦岭的侄子抱回来的那只猫一样。
白白的小爪就跟软糯的小花饼一样,叫人想吃上一口,尝尝到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
会不会像是它看起来地这么甜。
重夜的小爪子被妈妈抓在手里,有热气扑在爪子上面,使他觉得痒痒的。
撒娇似乎是所有的小孩子都无师自通的一种技能。
重夜咯咯咯地笑起来,倒在妈妈的怀里,软软着小声音。
“妈妈,不要吃我的手。”
秦岭把小孩子的爪子放开,英俊的脸上有些发红。
他的侄子也经常把猫的爪子抓着塞嘴巴里,虽然口腔不会触碰到,但每次都吓得那只小猫咪露出了飞机耳,呜哇地乱叫。
可是猫猫叫的越是凶,他的侄子越是变态。
他就亲眼看着他的侄子小脸红扑扑的,对着无辜可怜的小猫咪露出了陶醉的笑容。
当时秦岭就在思索,他姐姐的性格不是这样,姐夫他不是很了解,但看起来也是个很亲和的人,怎么他们的孩子就这么让他无法言说呢。
那时候秦岭搞不懂的侄子心态,现在才真正明白了。
这就是对可爱小娃娃的喜欢。
因为太喜欢了,总会干出点突破常人所能干的事情的范围来。
秦岭擦了擦重夜的小爪子,爪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他从没有想过,这种猫猫狗狗类的小爪子,竟然会有这么令人痴迷的魅力。
秦岭没说什么,重夜就跑过去暴力拆快递。
他看着重夜的小背影,和他头顶上时不时晃动一下的毛绒耳朵、身后垂下来的蓬松大尾巴,心里被一种油然而生的欣慰与喜悦填塞地满满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