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两个人上床那会儿,潘薇时常喜欢戏称他像个吃不饱的狗一样,没想到她真的把他当狗,说不要就不要了。
那阵子樊旭时常半死不活的,好像失去了什么生活目标似的——他爸妈自潘薇那件事以后就一直在家谨小慎微地照顾着他,顾及他马上高考没有转校,学校也早就没什么闲言碎语了,没想到好好儿的,忽然又废了。
他那阵儿时常做噩梦,梦见他到死也没能再见到他的潘老师,醒了一脸泪,想潘薇想的浑身疼。
那种锥心蚀骨的思念把他的身体和灵魂都锤成渣滓,对潘薇的爱恨都算不清的时候,距离高考只剩下半个月。
他无法放过自己,也无法放过潘薇,他把一切都想明白了,自我愈合了,还是想去找潘薇。
他的感情没有多惊天动地,回魂过后,考试,上大学,如潘薇所愿的那样,从小混混回归正途。
他给那个空号打了个电话,在一声声机械提示音中,久违地叫了一声“老师”。
“我等着你,多久我都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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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叁下学期,开学一周,樊旭自己在校外租房里度过了二十二岁的生日。
他长高了,肩更宽了,还是爱打篮球,经常有小姑娘过来要联系方式,他一概礼貌拒绝。
高中那会儿满身的戾气痞劲儿早就消失的一干二净,他人际关系圈越缩越小,整天看自己手机屏保上那张像素不高的女人照片。
没朋友,因为那些男生都觉得他脑子有病,放着水灵灵的年轻小姑娘不谈恋爱,盯着手机上那个看起来没多漂亮、但一看就不年轻的女人看——出于嫉妒或其他原因,说他有不为人知的瘾癖,樊旭懒得搭理懒得解释,直接搬出学校在外面住。
他有在好好生活,脱离父母的管制,长到法定结婚年龄了——他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和潘薇在一起了。
一个男孩儿,从十七岁那年情窦初开,爱情和性这两样至关重要的东西,启蒙对象都是同一个女人,他怎么可能忘得了——除非剥皮抽骨。
国庆节假他没有回家,买了南方一个小城的车票,千里迢迢跑过去散心。
在一家清吧里蹲点九个多小时,逮到了下班以后去喝酒解乏的潘薇。
樊旭考学都没这么执着努力,抠着不知道从哪儿打听来的蛛丝马迹,硬是从潘薇现在的社交圈里扒出了她的地址和生活轨迹。
这女人看着还是和以前一样,穿修女一样的温雅长裙,一个人喝酒,装的岁月静好的样子,其实虚伪又冷漠。
樊旭就站在她身后,他脚步放的很轻,一步一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像是生怕吓跑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以为他会委屈,会歇斯底里地质问她当初为什么要撒谎——但是这一刻他眼圈又酸又烫,除了抱住她以外没有别的欲望。
樊旭眼泪掉下来的时候,潘薇似有所觉,慢慢转过头来——
“老师。”
“好久不见。”
让我继续做你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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