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的心脏,她的心一阵震颤抽搐。
他就这样握了她的手,默默开车向前。
这种感觉好极了,陈红只愿这路永远延伸下去,永无尽头,不用再停车,他们就这样相握相依、相坐,一生一世,永无尽头。
进了小区广场的停车场,秦鹰停了车,下车开了车门,抱过陈红手中睡熟的乐乐,陈红下了车,伸手要接乐乐。
秦鹰轻轻推开她的手说:“我抱她上去吧,小家伙挺沉的。”
两人并排走过小区花园的鹅卵石小道,那时小区很静,蓝色的天空中,点缀着几颗水钻一样的星星,神秘清幽。小区一幢幢楼房的一些窗户中,放射出桔黄的灯光,温暖迷人。在迷人的光影下,秦鹰细细的审视着乐乐的脸。
“红红,乐乐真漂亮,气质好高贵,性格又好,你真有福。”
“谢谢。”陈红愉快地说。
“红红,我想向你提个小小的要求。”
秦鹰看着陈红,停住了脚步,期待地说。
“什么要求,你说。”
陈红调皮地看着他。
“红红,以后多给一点我和乐乐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和她玩,我带她去骑马,游泳,去博物馆,还有周末,也可以到我妈那去,和我姐姐的孩子一起玩,让她有个伴。”
秦鹰认真地说。
陈红闻听此言,心中“咯噔”一沉,难道他要未来?
和秦鹰在一起,陈红从没想过这问题,她以为可以不用想。
她和他在一起很放松,自然,就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用去想未来。
他26岁,未婚,英俊,有一个不大不小属于自己的公司,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而她32岁,被丈夫抛弃,虽然小有事业,可是,一碰到长久未来这样问题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老了,那些从没想过的问题,只一瞬间,全部涌到她眼前。现实的东西一旦闪现,所有的一切,就变得残酷,面目狰狞。
在这之前,她只是单纯的喜欢他,享受他的青春,勇猛,热烈、强壮和持久,贪恋他随时随地爆发的激情;她喜欢他的开朗纯净,像阳光一样温暖,自然大气沉稳;喜欢他的酒、烟草和汗混合的味道;喜欢他平时叫她“红红”,做爱时叫她“宝宝”,疼爱责怪时,叫她“傻瓜”;更喜欢他洗干净澡时,身上发散的那股幼兽的味道。一点点腥味,一点点奶味,一点点毛发和皮肤的腥香味混合在一起,那么纯净,温馨好闻。喜欢他的善良,细致……喜欢他的一切的一切。
如果要向前再迈出一步,这一步就显得太远、太累、太沉重,这让她害怕。她只要现在,享受现在,不能太贪心,不能要得太多,也许他自己还未脱了孩子的稚气,喜欢跟孩子在一起,才会这样说。她这样想,怕自己自作多情。
虽然一时间思绪翻涌,但她柔顺的天性,还是让她对他点了点头。
“小傻瓜,走吧,真不明白,你怎么有本事,把女儿带到这么大,养得这么好。”
他用手划了一下她的鼻子,两人一起向楼门走去。
向西喜欢喝铁观音,他来之前,陈红已叫小阿姨烧好一壸开水等着,待他坐定后,陈红坐在转角沙发上给他洗茶,倒水,冲茶,端茶,动作娴熟优雅。
从前,到陈红家里的人,只有向西一人,能享受到这样隆重的待遇。她以此来显示她对他,和对他音乐绝美的天才的尊重。
柔和的灯影下,紫檀木茶具泛着暗红深邃的光影,没有放任何音乐,空气中却似乎缭绕着丝竹轻轻撩拨的音符,清脆、静谧。
向西喝了一杯又一杯,陈红不断地给他续水、冲茶、倒茶。
向西喜欢铁观音,馥郁清新的醇香味,喝进嘴里浓香满口,有点苦涩,继而甘甜;这种微甘,长久地停留在舌苔,喉管,回味无穷;滑到喉管,味中,温和舒适;还有一种五脏六腑被洗去油腻,干净,清爽的感觉。
这种时候他喜欢看她,翘着圆润修长,柔软的兰花指,轻握茶杯,温柔乖巧的样子,分外动人,这才像个小女子模样,是他喜欢的,可惜,这样的时候,太少,难得一见。
喝完了这道茶,陈红估摸着,他差不多该谈正事了,才开口问。
“向西,你说有事跟我谈,什么事?。”
“第四张专辑的词曲,我都谱好了,主打歌也有了。”
从公文袋中,拿出一叠稿纸,陈红眼睛一亮。
“太好了,快给我看看。”
她伸手去接,向西却向后缩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