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下,内裤的边角处,还冒出几丛浓密卷曲的毛发。
自左腰到鼠蹊部豁开一道长长的口子,肉皮翻卷,流了不少血。
伤口倒不算深。
说轻不轻,说严重也不严重。
程晋山端出硬汉气势,摆摆手对项嘉道:“不用麻烦,给我找根细针,再穿根线。”
那意思要亲手把伤口缝起来。
项嘉没忍住,赏了他个白眼。
她很少做表情,这会儿陡然变得鲜活,像木偶显露些许人性,看得程晋山一愣。
“想得破伤风,你就试试。”她低声说着,隔着干净的毛巾慢慢触碰他的腹部,将酒精和脏东西一并吸走。
毛巾吸水,程晋山觉得更晕,咬着牙缓过一口气,打着手势问道:“就不能用……药棉吗?”
落魄到这地步,还要什么自行车?
药棉那么小,万一不小心碰到他的皮肤,项嘉能当场把隔夜饭吐出来。
“不能,我晕血。”项嘉随口扯了个理由,将浸满污血的毛巾对折,丢到脏衣篮,另取一壶凉开水冲洗伤口。
动作大了些,手腕探出衣袖,狰狞疤痕一闪而过。
“什么……”程晋山下意识伸手。
还没碰到她的袖子,项嘉便条件反射地迅猛往回收。
眼看她眼神不善,又有抽他耳光的意图,程晋山终于学乖,两手往上做出投降状。
他已经看出她不喜欢和别人发生肢体接触。
真是个怪人。
处理干净伤口,用轻薄透气的纱布包好,项嘉又轻手轻脚地把楼道里的血迹冲洗了一遍。
做事如此缜密,又小心翼翼,就好像——
她比他更害怕被警察找上门。
在外面折腾了一天半夜,程晋山饿得前胸贴后背,碍着面子也不敢提。
窝在沙发上眯了一会儿,等项嘉出门,他立刻爬起来找吃的。
冰箱里还有剩饭剩菜,放到锅里热热,勉强垫了垫。
最后一包方便面、十几个砂糖橘、两个丑不拉几的苹果……不到半个小时,全都进了他的肚子。
等屋子里像土匪洗劫一样干净,程晋山终于吃了个半饱,躺回去呼呼大睡。
到了下午,他开始发烧。
乱发失去光泽,脸上腾出两团不正常的红,剑眉紧皱,眼皮不安地颤动,时不时咕哝两句方言。
是“妈”还是“姐姐”,听不分明。
项嘉回来的时候,程晋山已经烧到叁十九度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