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给与批评指正;由于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管不住自己时,需要在别人的监督下及时得到制止。领导干部不是神,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犯错误,谁也不能保证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严格的自我约束。而严格的批评监督机制能够有力地弥补这些不足,或亡羊补牢,或防患于未然。只有从思想认识上真正解决好对待批评监督的态度问题,才能真诚地欢迎批评监督,做到闻过则喜。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群众监督碍手碍脚,影响自己放开胆子工作,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也是非常有害的。不接受监督的领导干部,失去监督的领导干部很难做到不犯错误。凡是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在总结经验教训时,都会谈到共同的一点,就是排斥群众监督问题。这种教训不能不认真吸取。其次,要开门纳谏、登门求谏,主动地接受批评监督。对待批评监督不应是被动的,而应是主动的,主动的态度才是真正积极的态度。主动接受批评监督,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打破工作中的神秘化,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主动将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群众不接触你怎么让群众对你批评监督?群众不了解你怎么让群众对你批评监督?只有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与群众打成一片,将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与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被群众所了解、所认识,才能得到群众善意的批评帮助,得到群众关切的监督呵护。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中,要经常采取个别谈话、单独走访、集体座谈的方式诚恳征求群众的意见,听取群众的批评,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要把自己摆在普通一兵的位置主动接受组织的批评监督。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的有效组织机制。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讲党课总是要求基层的同志如何如何,从来不把自己摆进去,久而久之,就会权利观念越来越强,党性观念越来越淡。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课教育和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约束,不能仅仅到交党费时才想起自己是共产党员。四是从制度层面上保证批评监督机制的落实。要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考察时,将领导干部工作情况、精神状态、廉政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评议打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从制度上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约束,解决某些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缺乏监督机制的问题,建立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程序,做到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使权力的使用受到限制,得到监督。
同等重视各种形式批评监督。批评监督是来自多方面的,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从政治层面上,党内监督的主要途径是上级党委以及同级党委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外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全国和地方的政治协商会议;从法律层面上,主要途径是全国和地方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产生的各级检察机关;从行政层面上,主要途径是上级领导机关、同级监督机关以及各级政府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从社会层面上主要途径既有广大人民群众各种形式的批评监督,又有媒体的批评监督,还有某些行政机关聘请的特约监督员。批评监督的途径多,各有不同的方式方法,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对各种批评监督形式必须同等重视,正确使用好、充分发挥好不同形式的批评监督作用。为此,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充分认清不同批评监督形式的不同作用,做到心中有数。各种不同的批评监督形式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政治层面上的批评监督,多是着眼于大是大非、大政方针、思想作风等这些具有根本性重大意义方面的问题。法律层面上的批评监督,主要是着眼于守法、用法、依法行政方面,解决严格守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等方面的问题。行政层面上的批评监督,主要着眼于行政运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勤政、廉政方面,解决尽职尽责、行政效率、行政规范、廉洁守纪等问题。社会层面上的批评监督是最广泛、最全面的批评监督。媒体的批评监督几乎没有任何局限性,凡是敏感问题、突出问题都可能成为媒体批评监督的对象。群众的批评监督往往侧重于与群众自身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特约监督员的批评监督往往是按照被监督对象的要求配合进行,一个时期突出某一两个主题。认清不同批评监督形式的不同作用和特点,有助于结合工作中不同的方面,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各有侧重地主动接受不同层面的批评监督,也有助于树立强烈的主动接受批评监督意识,把接受各种形式的批评监督作为促进各项工作、加强政治思想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和保障机制。二是要同等重视不同途径的批评监督,防止厚此薄彼。上述各种批评监督形式虽然层面不同,主体不同,特点、作用也不同,但是并无轻重贵贱之分。在接受各种形式的批评监督时,不能把不同的批评监督形式分成三六九等。不能只对来自上级的批评监督高度重视,而对来自媒体来自群众的批评监督马虎应付;不能只对来自党内来自人大的批评监督积极回应,而对来自党外来自政协的批评监督敷衍塞责;不能只对来自司法机关纪检部门的批评监督认真对待,而对来自行政部门监察机关的批评监督虚应以对。应充分认识到,各种批评监督形式组成一个监督制约的完整体系,每一种批评监督形式都是这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各种批评监督形式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不存在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哪个高、哪个低的问题。只有同等重视各种不同形式的批评监督,主动欢迎和接受来自不同途径的批评监督,才能保证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有效的作用和具有强大的威力。三是要同样对待不同批评监督形式,力求各尽其宜。对上级、党内、人大、司法方面的批评监督,由于已形成严格的法规制度和严密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一般来说,应该如何对待、如何回应是比较规范的。但对于社会层面来自媒体、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批评监督具体如何对待,还不那么规范,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对来自媒体、来自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有时还带有某种偏见。有的认为媒体是在作秀,具有功利性质,甚至认为是在添乱。有的对来自基层的批评监督漫不经心,只向上负责,不向基层负责。有的对群众的批评监督不重视,不回应,无动于衷。当群众意见相当强烈,以至采取某些过激形式反映意见时,又认为群众是无理取闹,把自己和群众对立起来。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在为谁当官、向谁负责的问题上还没有解决好。在接受批评监督问题上,不仅在“对上”时要予以规范化、制度化,也要在“对下”时规范化、制度化。批评监督途径虽然不同,处理的具体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应该做到重视程度等同,处理结果等同。对来自于任何一个方面的批评监督,只要是善意的,对改进工作是有利的,都要持欢迎态度。在监督机制中,群众的监督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最重要的监督,却是最容易被怠慢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与重要意义,重视群众的监督意见,自觉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经常到群众中去征求意见,向群众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实践证明,凡是重视群众意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领导干部,才能够随时完善自己,使自己得到不断提高。
真诚以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批评监督中,难免有些意见不准确,甚至是错误的,但这未必是批评监督者的过错。对于批评监督者来说,有认识能力的局限性问题,也有了解情况不全面的问题,难免会有些批评意见不准确,不正确。有时有些批评意见还可能会有些过头,言辞激烈,情绪激动,让被批评者听起来面红耳赤。在这些情况下,被批评监督者应如何对待?这是被批评监督者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态度正确,就能发挥批评监督的积极作用,把批评监督化为前进的动力。态度不端,就会把批评监督当作负担,压得自己抬不起头,迈不动步。作为批评监督的对象,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被批评监督者不应苛求于人。绝大多数批评监督者用心是好的,是出于对被批评监督者的关心和爱护,是出于帮助和促进被批评监督者的善意。别有用心的人虽然也有,但毕竟是极个别的,极少数的。在一般情况下,在组织系统内部,在人民群众当中,这种个别现象、个别人物极少存在。被批评监督者对待批评监督的具体意见,既不能求全责备,也不能片面理解,要从正面的积极意义上欣然接受。被批评监督者只有严格要求自己,不苛求于人,才能保护批评监督者的积极性。欢迎批评监督不是一句空话,应落实到对待具体批评意见的具体态度中。如果口头上说欢迎批评监督,而实际上一听到批评意见就脸上乌云密布,甚至大发脾气,打击报复,便是不折不扣的叶公好龙。如果这样,谁还敢提批评意见,批评监督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宽以待人,才能更多地听到批评意见,听到真话、实话。其次,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鼓励批评监督者说真话、说实话,即使说错话也没关系,保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揪辫子。有的领导心胸狭窄,听不得不同意见,更听不得刺耳的意见,表面上虚心接受,而在内心却耿耿于怀,虽然当时表现得十分大度,但实际上却忌恨在心。一有机会,就会以别的借口,名正言顺地给别人穿小鞋,打击报复。这也是现在为什么很多人不敢对领导干部讲真话而领导干部也很难听到真话的重要原因之一。领导干部听不到真话,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只有创造一个十分宽松的环境,让群众看到领导干部想听真话,愿意听真话的诚意,取得群众的高度信任,才能让群众放心地讲出真话。群众敢不敢讲真话,愿不愿意讲真话,也是对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批评监督的最好检验。再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待批评监督中的具体意见,既要重视那些言之有物、切中要害、一语中的的意见,也要重视那些捕风捉影、出入甚大、言不及义的批评意见。对待批评监督要有一个开放的态度,不要过分计较人家说的对还是不对。那些针对性强、准确无误的批评意见固然能够对被批评监督者能够产生巨大的帮助教育作用,但那些有出入、不准确的批评意见也未必毫无道理。一般情况下,不准确的意见、错误的意见,也不会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对这样的意见,更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要多从积极方面来看待不实批评和错误批评。只要心态好,理性分析、理性对待,就能从批评监督的不实之词中,更多地看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看到出现这些不实批评的深层次原因,进而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只有做到引以为戒,才能做到未雨绸缪,进而取得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如果相反,认为既然批评得不对就与己无关,甚至由此对批评监督产生反感、形成成见,对批评监督抱抵触与逆反心理,必然会给自己造成十分有害的影响。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重在整改。批评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被批评监督者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因此,通过批评监督发现了多少问题,解决了多少问题,工作是否取得了进步,这是检验批评监督是否卓有成效的唯一标准。作为被批评监督者,在以正确态度对待批评监督,认真听取批评监督意见的同时,要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认识问题,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批评监督者提出的问题,是认可还是否认,是心服口服还是口服心不服,这不仅是对待批评监督的态度问题,而且关系到问题能否真正得到解决。如果对批评监督者提出的问题并不认同,或者虽然口头上认同,实际上内心并不认同,就失去了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因此,对于批评监督者提出的问题,被批评监督者首先要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予以正确认识,对存在的问题能够予以正视。如果确实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有不同意见,应当与批评监督者充分交换看法,听取不同意见,把问题搞明白,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不怕有问题,就怕有问题不察觉,不认识。能够看到问题,认识问题,把问题搞准确,搞清楚,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二是分析问题,找到存在问题原因。只有找到存在问题的原因,才能做到釜底抽薪,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这就要求,在接受批评监督的过程中,对提出和发现的问题,不能只停留于问题的表面,一定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找到出现问题的原因,看到存在问题的实质,认清发生问题的危害。三是解决问题,制定有力整改措施。措施是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要一是一,二是二,不能含糊。措施首先就是要具体,要有具体办法,责任到人,有时限要求,有标准要求。其次是要切实可行,不能说得天花乱坠却无法落实。再好的措施不具可行性也毫无意义。再次,好的措施力度要大,不能不疼不痒,对有些积重难返的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大的问题,要敢于下猛药,舍得出重拳。四是着眼效果,保证措施落到实处。措施好不好,关键看效果。效果好不好,关键看落实。是真解决问题,还是假解决问题,就是看抓落实怎么样。在这方面,不能说得多,做得少,更不能只说不做。再好的措施,落实得不好,也只是样子货而已。要使整改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就要有保证落实的机制,建立考察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要敢于把自己推上“断头台”,敢于负责任地对群众做出庄严承诺,只要确定达到的目标就要坚决达到,达不到就引咎辞职。这是一个负责任的领导干部应有的态度,也是对自己的有力鞭策。
第六节 自觉严格遵纪守法
纪律和法律密不可分,纪律是法律的补充,法律是纪律的延伸。遵纪守法,就是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纪律。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纪律同法律一样,是一定集团利益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纪律反映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是执行政策、法令,发展各项事业,维护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的可靠保证。领导干部自我修养是一个从被动到自觉的过程,遵纪守法是这个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严格遵纪守法是对一个合格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领导干部自我修养的必由之路。
提高认识,强化意识。能否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