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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其实化龙兽的肉质非常鲜美,据说是生吃的最好材料。”莫菲斯透过两株大树,看向溪流的方向。

有气无力的啃着凡的烤肉,翔云哀叹一声。“拜托不要再提它们了……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损……”

静静的吃着新鲜的水果,莫菲斯一直看向溪流的方向。好一阵子,似乎下定了决心,莫菲斯终于起身,朝着五米外的溪流走去。两分钟后回来,手上多了一条五彩斑斓的鱼。

不,确切的说,是一张完整的、五彩斑斓的鱼皮,和一条完整的鱼的骨架,以及切成薄片的鱼肉。

黑暗的气息仍旧在莫菲斯周身流转,被黑暗染成漆黑的发色还未恢复。

但翔云和宝宝注意的并不是这些。倏的跳起来扑过去,闪着金光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把手上完整的鱼皮鱼骨交给宝宝,莫菲斯从空间袋里取出半个坚硬的水果壳做成的容器,和一些粉末状充满香味的调味料,开始料理自己的晚餐。

宝宝翻来覆去看着完整的鱼皮。柔韧的皮虽然不够做成盔甲,但作成护套或者保护身体的重点部位已经足够了。这样坚韧的皮肤,不管卖给谁都会是天文数字。

鱼的牙齿是更值钱的东西。能够穿透龙的皮肤,如此尖利的牙,是刺客最完美的武器!而鱼的骨头,虽然不知道能做什么,应该也值不少金币吧?

小心翼翼的翻来覆去,突然,一颗晶莹雪白的珍珠不知道从哪里掉了出来,在空气中划过一道优美的痕迹,闪着美丽而冰柔的荧光。直觉接住,却被珠子上透骨的寒意冰得颤了一颤。

对金币的执著让宝宝死也不放手,飞速唤了附近的树枝托住珠子,仔仔细细的打量起这颗奇怪的家伙。

直觉告诉他,这颗小珠子,非常非常之值钱!

不看也就罢了,这一看之下,翔云先惊讶得轻喊一声。

风之冒险小分队虽然没有多少人知道,但天才冒险家的名号以及冒险公会会长的头衔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只是,除了他们自己,就只有冒险公会那些老成精的人知道,其实魔法公会的会长,是一个小团队。

一个有着最优秀冒险者的团队。

凡是罕见的狂暴武士,更是大陆唯一一个能够修炼斗气的狂暴武士。谁都知道,狂暴是兽人中极其稀少能够出现的而天赋。而兽人是无法修炼任何魔法和斗气的。

但凡却可以。因为他是有四分之一兽人血统的人类。

就连擅于从细微末节推断整体的莫菲斯也没有发现,比任何人都沉稳的凡,在发狂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更狂暴。

宝宝是操控者,而且对金币有着异于常人的执著,精神力不稳定。可是,魔法公会的会长、天才冒险家却以他的名字来命名,这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是:他跟翔云打赌,而他输了。

不,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个。宝宝喜爱打赌,并且十赌九输已经是冒险团队里公开的秘密了。我要说的是——

宝宝和翔云,都是从小钻在书堆里的天才。过目不忘的本领让两人对各种各样的宝物了解甚深,对人文地理也研究得非常透彻,几乎没有哪个冒险团队里有人能比得上他们两人对各个种类宝物的了解。

作为冒险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而莫菲斯,只是意外而已。因为像莫菲斯这样的人,在大陆上是永远不会出现第二个的。

虽然只是第一次见到,但翔云立即看出,这颗冒似珍珠的雪白小珠子,有一个特别的名字:魂珠!

晶莹剔透、充满魔法元素和生命气息,从来没有人能够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魂珠,整个大陆一共有三颗,同样大小和同样形状。

第一颗是漆黑色的暗之珠,充满黑暗的力量。关于这颗珠子的传说有无数,但是在三百年前,它却突然消失无踪了。

第二颗出现的是火红色的,充满火之力量的火魂珠,现在镶嵌在魔法公会的权杖上。镶嵌了一百三十八颗不同等级和大小的火系魔核,称为“火云”的权杖之所以能成为大陆十大神兵利器之首的最大原因,就在于那火魂珠。

第三颗魂珠,是光明神殿的光之珠,供奉在神像的面前,保护着神圣的教廷不会被黑暗力量侵蚀,是这个大陆最有名的圣珠。

而今,居然出现了第四颗魂珠。

“翔云,难道是我想的那个东西吗?”宝宝颤抖的声音差点发不出来。不是因为激动,而是因为无法相信。“我现在不是在做梦,对不对?”

同样激动的翔云偷偷掐了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睡梦之中。“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但看它的样子,应该是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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