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亚瑟·柯南·道尔
ArthurConanDoyle
亚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得以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巴斯克维尔的措犬》《恐怖谷》《失誉的世界》等。
一天清晨,我和妻子正在吃早饭,女仆送来了一份电报。电报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发的,上面写着:
不知你这几天有没有空?我刚刚得到英国西部关于波思克姆比溪谷惨案的来电。你的到来将会使我欣喜万分。这个地方有着非常优美的景色和新鲜的空气。希望你可以十一时十五分从帕丁顿出发。
“亲爱的,你觉得如何?”餐桌另一边的妻子看了看我说,“你想去吗?”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我现在有很多事要做。”
“噢,安斯特鲁瑟会接替你的工作的。最近你的脸色总是有点苍白。我想,环境的改变对你也许会有好处的,再说了,对于歇洛克·福尔摩斯参与的案件你不是一直很有兴趣吗?”
“在办案过程中,我也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因为这个,如果他需要我帮助我不过去的确对不起他。”这时我回答道,“不过,要去那里,我现在就要开始收拾行李了,因为半个小时后就得出发。”
我曾经在阿富汗参过战,在那里学会了如何快速地行动,做出反应,以及随时起身就走。必须携带的生活用品并不是很多,因此半个小时后我就坐在出租车上,带着我的行李箱,车声辚辚地向帕丁顿车站行进。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站台上徘徊着。他的上身穿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头上戴一顶紧紧箍着头的便帽:这样的装束更加显现了他身材的瘦长。
“华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道,“现在有一个可靠的人在我身边,情况就很不一样了。当地有关方面的协助有时候是毫无用处的,甚至还带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你去占着那个角落里的两个空位置,我去买车票。”
在车厢里,陪伴我和福尔摩斯一起乘车的就是他带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报纸。他先翻着这些报纸,看完后就在纸上记录着什么,有时又非常安静地思考着,在我们的列车经过雷丁之前他一直都是这样。之后,他又突然把这些报纸全都卷起来扔到了行李架上。
“对于这个案件,你听说过什么情况吗?”他问道。
“没有,我已经很长时间不看报纸了。”
“伦敦报纸新闻里的描述都差不多,我一直希望从最新的报纸上找到一点有用的信息。根据我的推测,这个案件应该是看上去很简单,而实际侦破起来很难。”
“你这话怎么说得自相矛盾呢?”
“但这话含义深刻。不正常的现象总是可以提供一些线索给我们。不过,有些案件看上去非常平常,没有什么异样,可我们连这是不是犯罪都难以断定。然而,对于这个案件他们却已经认定是一起儿子杀害父亲的案件了。”
“你是说,那是个谋杀案?”
“唔,这也只是他们的猜想。我只有在亲自调查了这个案件后才会做出判断。我现在就把到目前为止我了解的情况向你大概地说一下。
“波思克姆比溪谷位于赫里福德郡,是一个乡村,但是距离罗斯不远。约翰·特纳先生拥有着那个地区最大的农场。他在澳大利亚赚了大笔钱,回来后投资了农场。他把自己的农场里的一个叫哈瑟里的农场租给了同样在澳大利亚奋斗过的查尔斯·迈卡西先生。他们两个就是在那个殖民地上认识的,因此,很自然他们定居时选择了距离彼此很近的地方。显然,特纳比较富有,所以迈卡西成了他的佃户。不过看上去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很平等。迈卡西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特纳则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这是他唯一的女儿。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经去世,多年以来一直不大与周围英国邻居来往。迈卡西父子两人很喜欢锻炼,所以人们经常在附近的赛马场上看到父子俩的身影。迈卡西有一男一女两个仆人。特纳家族很大,大约有五六口人。以上这些就是我尽可能搜集到的关于这两个家庭的情况。现在我们再来谈一谈事件的详情。
“6月3日,也就是上个星期一下午三点钟左右,迈卡西从他在哈瑟里的住所出发,步行到波思克姆比池塘。这个池塘其实是一个小湖,由从波思克姆比溪谷倾泻而下的溪流汇集而成。他曾经在上午和仆人一起到过罗斯,并且告诉仆人说,他要抓紧时间办事,因为下午三点他还要会见一个很重要的人。可他去赴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哈瑟里农场距离波思克姆比池塘四分之一英里,在这段路上有两个人看见过他。其中一个是一位老年妇女,至于她的名字我没有在报纸上找到,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来看守猎场的,叫威廉·科劳德。在这两个人的证词中,都说迈卡西先生当时是一个人走过这段路的。那个看守猎场的人还说,他看见迈卡西先生走过去几分钟之后,迈卡西先生的儿子詹姆斯·迈卡西也跟了上去,他的腋下还夹着一把猎枪。他可以肯定,当时走在前面的迈卡西先生一定是在追随其后的儿子的视野之内的。直到晚上听说了那件惨案,他才想到了白天这件事。
“在猎场看守人威廉·科劳德目睹迈卡西父子从那里经过,后来又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内以后,其他人也看到了他们父子两人。波思克姆比池塘周围的树林很茂密,离池塘比较远的周围的草丛也很茂密。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波思克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她当时就在附近的一片丛林里采摘鲜花。她说自己当时看到迈卡西先生和他的儿子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那时父子两个人好像在争吵着什么,她听见老迈卡西先生在大骂他的儿子,她甚至看到了那个儿子举起自己的双手,好像是要打自己的父亲似的。他们暴力的行为把这个小姑娘给吓跑了,到家之后她告诉了母亲自己看到的情景。她离开树林时,迈卡西父子俩还在波思克姆比池塘附近争执着,她害怕他们会真的动起手来。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小迈卡西跑来说他看到父亲已经死了,请求看门人的帮助。他当时看上去很激动,连帽子和枪都没有带,在他的袖子和衣服角上可以看到斑斑血迹。他把他们带到了池塘边上,发现了池塘边草地上的尸体。死者的头部由于受到了某种又重又钝的武器的袭击凹陷了下去。从伤口上判断,他儿子用自己的枪的枪托打死父亲的可能性很大,那支枪就扔在离池塘不远的草地上。所以警察迅速逮捕了这个小儿子,并在星期二宣布犯有谋杀罪,星期三将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已把这个案件提交巡回审判法庭去审理。以上这些是验尸官和违警罪法庭处理这件案件后的陈述。”
我马上接道:“我简直无法想象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了。如果现场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罪行的话,那么现在这案子就是一个典型。”
福尔摩斯一边回答一边在思考着什么:“现场被用作证据很靠不住。表面上看,它似乎是揭穿了某件案子的全部真相,不过,只要你稍微改变一下观点,你就会发现这些现场同样可以作为相反情况的证明,而且这种证明同样是明确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证据对这个年轻人很不利。他是杀人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可周围确实有些人相信他是无辜的,其中包括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她还委托了莱斯特雷德来接手这件案子,为小迈卡西的清白辩护——你或许还记得莱斯特雷德就是同‘血字的研究’案件有关的那个侦探——但是,莱斯特雷德觉得这个案子实在是不好处理,于是又找到了我。正是因为这个,两个中年绅士放弃了在家吃饱饭之后舒舒服服地休息,而以每小时八十多公里的速度迅速地赶往案发现场。”
我说:“我觉得这些事实都太明显了,对于你处理这个案子可能没有多大的启发。”
他笑着回答说:“明显的事实是最容易迷惑人的,不过也许我们可以很幸运地找到另外一些很明显的事实,尽管这些事实在莱斯特雷德看来也许是不明显的。对于莱斯特雷德的说法,我们或者找到根据证明它或者彻底推翻它,但我们使用的方法将是他根本想象不到的,甚至是理解不了的。你很了解我,不会觉得我是在自我吹嘘吧?随便举个例子吧,我很清楚地看到了,你们家的窗户在右边,而恐怕对于莱斯特雷德先生来说,这样的事实却并不明显。”
“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亲爱的朋友,我太了解你了,我知道你保持着那种军人所特有的整洁的习惯。你的胡子必定是每天早上都刮的,这样的季节,阳光是可以作为光源的。在你刮左边的时候,越靠近下面的部分就越不干净,这样一直延续到下巴时,就刮得很不干净了。很明显,左边的光线没有右边的光线好。你是一个很爱整洁的人,我很难想象,要是两边的光线一样的话,你怎么会把胡子刮成这样呢?我提到这个细节是用来作为我进行推理和判断的例证。这个是我所擅长的,或许对于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调查会有所帮助。所以,对于在传讯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几个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很值得怀疑。”
“什么问题?”
“看来并不是在案发现场逮捕他的,而是在哈瑟里农场。当巡官告诉他说他被逮捕的时候,他说对此他并不感到奇怪,这是他罪有应得。他这么说,很自然就消除了验尸陪审团心中仅存的一点点怀疑。”
我忍不住喊了出来,“那是他自己坦白了啊。”
“不对,因为事后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证明他是无辜的。”
“事情都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才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这值得怀疑。”
福尔摩斯说:“不,那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在黑暗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最明亮的一道光线。就算他再无知,也不可能察觉不到摆在他面前的不利形势。假设在被逮捕的时候,他故意表现出很吃惊或者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反而会觉得这值得怀疑,因为这样的情况下,惊奇和生气是不自然的,而这正好可以作为一个诡计多端的人用来迷惑别人的手段。对于当时的情况,他很坦然地承认了,这说明,要么他是无辜的,要么他就是格外镇静的。而他说这些都是他罪有应得这样的话,只要稍加考虑你会发现也是很自然的——他当时站在自己的生身父亲尸体的旁边,恰恰就是在这一天他曾经和父亲争吵过,根据那个提供了重要证据的小女孩的说法,他甚至曾经举起手来准备打自己的父亲。所以从他所说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孝顺的儿子,可不是一个刚刚杀了人的罪犯所能假装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