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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公道自在人心(第2页)

因此。

许尚想要用【多数人暴政】的司法主张,先尝试着强行控场。

子思齐闻言眉头紧蹙:“这个……”

子思齐本能的看向了商山四皓的方向。

泰山定论。

他们几人自然是提前拆解过的。

但子思齐依旧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压制住许尚……他总觉得许尚还有后手……

这属于有点心理阴影了。

好在。

子思齐很快又把心绪调整了回来,他道:“阁下,我同样也有一问,秦法究竟是皇帝的统御工具,还是匡扶社稷万民的律例主张?”

许尚:“商君之法是前者,现今九州一统,秦法自然在朝着后者的方向不断迈进。”

先秦时代,司法本质上确实是皇帝的统御工具。

但……

当众肯定不能把大实话给说出来。

许尚必须得明示秦法主要是为了匡扶万民,兜底社稷民生。

“很好。”

子思齐再度道:“那么阁下认为,司法能够代表正义吗?”

许尚点头:“司法审判罪恶,底层逻辑自然是正义的。”

这个世上所有的概念都是相对的。

常言道。

法律是人性的底线。

底线之下,便是难以直视的人性之恶。

罪恶,对应正义。

如果这个世上没有正义……法律的更正将会毫无依据……

“既然阁下认可秦法应当匡扶万民,同时又代表着正义。”

子思齐认真的道:“这两项显然都与民意完美契合,那么为何民意就不能成为司法审判的主要参考条件呢?”

许尚勾起嘴角:“你说的都是对的,但你并没有回答究竟要如何解决……【多数人暴政】的难题。”

很多时候。

我们为了解决问题。

反而会造成更多的问题。

所谓的民意司法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纯粹的法律确实不完美。

于是。

儒家八派和曲阜孔氏便打算用民意,补充和完善司法。

结果就是民意司法存在更大的漏洞,更加的不完美。

何解?

“这……”

子思齐握拳沉思,过了好一会儿后,他才双目一亮的道:“阁下,我认为可以从各个地方上,擢选出一位民意代表,在重大司法审判之时,九州各地的民意代表,应当行使裁决监督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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