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这座房子并不小足足几百平足以让我肆意的活动。
可我就是难以忍受这种被监禁起来的日子。
我在某一特定时刻真的觉得这就是一座坟墓,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从精神层面到物理层面都是。
我本就抑郁的精神在这种情况下,也变得更加糟糕。
我的皮肤因为长时间见不到太阳而变得苍白,我的面色也愈发的憔悴。
我曾透过擦得发亮能够反光的物件看着自己如今的模样,毫不夸张的说我就是从地狱中走出的恶鬼。
即使是家中被林婉雇来的保姆们见到我都要收起她们脸上的笑容。
林婉很少回来了,有一次我又在手机上刷到了她的花边新闻,她和一个男人在江边拥抱,旁边似乎是摄影师还是什么,可能是在拍什么广告吧,反正我没有关注这种细节。
我的视线全部被那个男人所吸引,我认得他,晨阳。
那是一个娱乐圈的当红男星。
我认识他并不是因为我是他的粉丝,而是因为这铺天盖地的广告几乎无处不出现他的那张脸。
是啊!多么美好的一张脸啊!曾经我也拥有,只是现在的我还真是让别人看了就觉得可怕。
我癫狂的笑着,一张脸显得更加狰狞,我能清楚的感觉我的嘴巴咧的很宽,似乎是要触碰到了耳根,我没有任何的疼痛。
我沉沉的睡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偌大的房间里多出了一个男人,是晨阳。
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自嘲。
瞧,林婉又将别的男人带回家了,这就是她说的时间会证明一切。
晨阳看见了我似乎好像想起了什么,他友好的朝我伸出了手。
而林婉也恰在这个时候出现,递给晨阳一杯果汁,笑得温和。
我不知道怎么了,明明一切似乎是有些正常的举动在我眼里却变得暧昧起来。
林婉的含情脉脉,晨阳的温和润雅以及无形中让我觉得似乎是示威的笑容,我的大脑开始充血,我举得我的眼睛似乎应该是变的疯狂而又极端的。
我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抢先一步接过果汁并把它全部洒在了晨阳身上。
我清楚的看见晨阳眼中的错愕以及林婉眼中的不可置信。
“祥恒,你疯了?”
“对,我疯了!”
我露出癫狂的笑容肆意的嘲弄着一切,不仅如此,我甚至在林婉朝我走来的时候扇了她一巴掌,即使当时我明确的能够感受到她眼中的关心,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抽了过去。
林婉的一边脸出现一个红色的痕印。
晨阳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知道该应该有什么样的情绪。
但我的恶劣表现还是让他第一时间做出了判断。
他向我走来试图将我束缚住,想要阻止我疯狂的行径。
我疯狂的大笑着,即使我的心中没有丝毫的感觉,甚至我的大脑也开始清醒了起来,但是我已经控制不住我的手脚了。
他们自作主张的与晨阳展开了搏斗,我清楚的看见我奸细的手指甲在晨阳的身上留下一道有一道红色的印记。
最明显的无意于他脖颈处那一道长达三十厘米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