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
当然,如果投公众所好,故意这么写,我就没话说了。不过,我怀疑在小说发展至今天的格局下,让小说流播天下的已非说书人的那张嘴,要再有某些古典名著的好运怕是不大可能,只能是文化快餐的结果。
小说“写了什么”指向主题的永恒及表现的艺术,它衍生出小说的四个特征。特征是感性的,仁者见仁,智者见者,但毕竟可以此为参照物,对小说作出适当的评价,不至于捡起芝麻,丢了西瓜。
小说“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四个要素,它们构成小说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它们是可以学习的,通过训练,是可以掌握其中技巧的。后文将对此逐列章节详加分析,如何立意构思、打磨语言、铺设情节、煅造人物。
六,我所佩服的几个作家
谈论现代小说这种话题实在令人沮丧,各种标尺游移不定,更何况书海无涯,就算把有限的生命全部奉献给无限的阅读,那也是浩瀚星辰间漏下的一束微弱的光。书是读不完的,且如恋爱,还得讲一个缘。所谓缘,大抵是指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风吹得时间遍体彻寒,尘埃扬起,遮天蔽地,所湮没的大师也不知几几。有幸走上祭台的总是少数。而凡人如我,又不懂那些会跳舞的外国字母,只是从译文中感受大师的风采。译文,是一种再创造的语言,如王小波所言,一首《青铜骑士》可以被查良铮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亦可被另一位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一念及此,甚是惶然。也罢,只能在自己的阅读范围,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谈自己所佩服的几个作家。请原谅我一连用了三个“自己”,在他们面前,我深知自己是何等渺小。
天空低垂,鸟从开满油菜花的金黄|色的大地上掠过。不见头顶的太阳,它似乎正隐藏在蓝色的帷布之后为自己神奇的手笔而低声窃笑。明晃晃的光如洪水洗涤大地,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以至矗立其上的树、房屋、矮的小山坡都变成线条生动的雕塑品。它们是伟大的。把书本放下,坐在田坎上,点燃烟,想起少年时那些在田边弯腰耕作弯着脊梁的人,心里澄清空明。
就现代小说而言,我喜欢的洋鬼子不少,一长串。卡夫卡、博尔赫斯、昆德拉、马尔克斯,加缪、劳伦斯、川端康成、索尔仁尼琴、卡尔维诺……这些洋鬼子的书读得其实并不多,只看过他们的代表作,譬如《变形记》、《小径交叉的花园》、《生活在别处》、《百年孤独》、《局外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伊豆舞女》、《古拉格群岛》、《看不见的城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读过简单的文字介绍,也想看,下载过电子版,却一直没耐心打开。坦率说,这些大师们的随笔比其小说更能影响我,也许是因为文化背景、译笔以及令人头痛的外国人名等缘故,又或许是随笔直接表达出他们隐藏在小说后面的东西,而我则不必煞费苦心地去与文字捉迷藏。惭愧。
把中国的作家与他们相提并论,应该说并不大合适,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文学起码落后他们一百年。当卡夫卡、博尔赫斯他们放弃以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狄更斯为代表“复制世界”、强调写实的审美趣味及相应表现手法,视线投向个体那幽暗极深处,将矛头从那些浮在河面上的波光鳞鳞处,直指整个世界文明的本质及思想、宗教各领域时,中国的作家们还在左翼、右翼折腾争吵。尽管鲁迅、沈从文、老舍、巴金、矛盾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差不多,但《狂人日记》、《阿Q正传》、《边城》、《骆驼祥子》、《围城》、《金锁记》、《子夜》、《激流三部曲》,只能被视为近代小说,而非我所定义的现代小说。中国的现代小说,我以为是从高行健、王小波、马原、余华等人开始的。当然,我还喜欢贾平凹、金庸、阿城、莫言、沈从文这五个人。尤喜沈从文,他写信给张幼和,“我以为要比那些作家高明一点点”,实在深合我意。
天下莫非我意。
社会渗透一切,且至高无上。个体成为虚弱的代名词,“团结就是力量,力量是钢,力量是铁”。物的膨胀借助“社会”对人的控制,覆盖了个体人的意义。现代文明对人的奴役可谓大矣,而人却不自知。新人类及新新人类,不过是现代文明压断其脊梁挤出来的一团血糊糊的内脏。时尚打着个性、叛逆的招牌铺天盖地。在此森严现在,在一个以白痴为幸以小丑为荣的悲剧时代,我如何确立自己的审美趣味?
潮流所趋,必有可疑处。两种可能,一则是被夸大;二则是人们还远远未曾认识到他的伟大。前者以张爱玲为代表,虽然我在本文第一节即提及《金锁记》,并以为是小说写作者不可不读的几篇近代小说之一,但她太把自己的病态当成才能,我曾在《网人》一文中言,非嫌其从旗袍中抖落下的跳蚤,其笔触太华美斑斓反衬得人物面目的苍白。笔调虽落寞,却只在一口不足尺余宽的井里汲水,情节琐碎,刻薄有余,从容不足,徒有井水之幽与碜骨之寒,而乏大漠孤烟日落长河,更乏了在高山巅将整个自己拎出万丈红尘时意态睥傲的悲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件旗袍,里面不仅会有跳蚤,还有吃人的兽。被它包裹得紧紧的“我”,或许就是最凶猛的一只。
后者是以王小波为代表,他排在我最佩服的十大小说家之首。嘿嘿,我是中国人,我承认,这里有点私心。中国人有个凡事讲十大的传统,这固然不好,却让人在选择之际,费一番思量,如斯,沉淀过滤,却也有点好处。我写小说,也研究它,尽管目前写得并不如何,但自信还能辩出大致端倪。王小波的杂文不咋的,讲的无非是一些常识,靠有趣与机智的语言穿织全文。时过境迁,语境消失,其质地当失去光泽。而小说不然,纵横时空,打破了梦与现实的界限,想像恣意浩荡,色彩瑰丽眩目。文本跳腾、震荡,理性被其精细的大脑一点点筑起,然后近乎顽童式的一把推翻。他虚构出一个真正的小说世界,尽管其表现手法有诲淫辱道之嫌,却因生命力的活泼,而笔直掷向当下人类文明。
不想过多赞美他,我想他也是不会喜欢的。只是希望能看懂其《时代三部曲》的人多一点,而非人云我云,鹦鹉学舌。
我佩服的第二个人是马尔克斯。
他写了《百年孤独》,“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段文学已成为凡小说写作者必有耳闻的经典开头,而他却是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作品变成被人抢购的香肠”的人。尽管其在出版《百年孤独》前,穷困潦倒,每部作品仅能卖上千余本,还差点把这部手稿塞火炉里烧了。他的笔触是从故乡伸出来的,带着热带丛林的魔幻,象征、隐喻、寓意、幻觉等等表现手段与表现目的令人惊叹地揉合在一起,指向权力的最深处。孤独的权力。孤独的作家。
光怪陆离的现实近乎神奇。生活在离我们那么遥远之处是如此令人不可思议,它们天生就是一部部荒诞的小说。《百年孤独》最为伟大处在于它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从开始直至结束,从“布恩蒂亚无视‘猪尾’预言向乌苏娜求婚”,直至阿玛兰塔生下一个有根猪尾的孩子。人背弃了神,去寻找自我,但不可避免自我的失落,并被男人流出的汗水所构建的文明及女人身体的疼痛所产生的欲望,所异化。人,最后只能被飓风抹去。这部神话结构的小说就是人这种生物最深刻的生存状态的写照。孤独的。神谕被密码记载在羊皮手稿上。
我佩服的第三个人是卡夫卡。
生前籍籍无名,死后却被谈论太多,这可真是一个玩笑。他与乔伊斯、普鲁斯特被公认为现代文学的三块基石。现实是荒诞的,痛苦无所不在,并如脸色铁青的神祗统治一切。从未有人把人与时代的关系揭示得这般淋漓尽致。人,只能孤独,并被任何一种存在着的事物折磨,不管其脸上是否存有欢笑。卡夫卡是小说世界里的圣徒,他写出一种深藏在人们心中的恐惧。
“我总是力图传达一些不可传达的东西,解释一些不可解释的事情,叙述一些藏在我骨子里的东西和仅仅在这些骨子里所以历过的一切。是的,也许其实并不是别的什么,就是那如此频繁地谈及的,但已蔓延到一切方面的恐惧,对最大事物也对最小事物的恐惧,由于说出一句话而令人痉孪的恐惧……”读完这段话后,感觉毛骨悚然,冥冥中,正有一种极大不可抗拒的力量躬起脊背,并欲择人而噬。卡夫卡几乎成为每个现代作家的源泉。他的疼痛让我得以清晰地分辩出藏在事物之后那些东西的形状,那些淌着血的东西。
他的小说让我感到害怕。
我所佩服的第四个人是博尔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