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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希尔斯(第1页)

那天晚上,我试着告诉薛,他成了《拉里·金现场》节目的讨论话题。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睡了,他没有回应我。我从水泥块背后的藏匿处取出刺针,准备烧点水泡茶。当晚的嘉宾是和迈可神父在监狱外争辩的疯狂教士,以及一位名叫伊·弗莱彻的自命不凡的学者。两人中,很难界定谁的背景故事比较精彩。弗莱彻曾是在电视媒体频繁露面的著名无神论者,直到遇见一位像薛的小女孩。她能行使奇迹,让死人复活。他娶了小女孩的单身妈妈。照我看,这一举动大大削弱了其言论的可信度。

不过,他和琼斯图斯教士比起来,可算是个水平较高的演讲人。对方有事没事就从椅子上跳起来,仿佛氦气灌满全身,坐不住似的。

“拉里,有一句古老谚语这么说,”教士说,“你不能阻挡问题降临,但也无须去记录下来。”

拉里·金用笔轻敲桌面两次:“你这么说的意思是?”

“奇迹并不能让一个人成为上帝,弗莱彻博士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这点。”

伊·弗莱彻不慌不忙地露出微笑:“你越认为自己对,你就越可能错——这句谚语,琼斯图斯教士恐怕从未听到过吧。”

“跟我们谈谈你身为无神论者的想法。”拉里说。

“我以前做的事,就和那个电视布道家杰瑞·法威尔一样,只是当他说上帝存在时,我说没有。我跑遍全国,揭穿所谓奇迹的真面目。最后,当我发现一桩自己无法反证的奇迹时,我开始质疑是不是真的有一位我一直以来反对的上帝。或者,奇迹这种事本来就属于宗教团体。就像听见某人是好的基督徒时,会质疑,谁说只有基督徒是独占全世界的善行者?每次总统演说结束前,都会以‘愿上帝保佑美国’这句话来做总结,可为什么这种情况只发生在美国?”

“你依旧是无神论者吗?”金问。

“严格来说,你应该称我为不可知论者。”

琼斯图斯嘲笑道:“鸡蛋里挑骨头。”

“并不尽然。无神论者和基督徒有很多共同点,他相信的,并不是上帝不存在,而是当基督徒说绝对存在时,他表示绝对不存在。对于我和其他不可知论者而言,这种评判本来就不存在。宗教确实很吸引人,但那只是在历史层面。一个人应该以某种方式生活,并不是因为什么神权关系,而是出于自己和他人间的道德义务。”

拉里·金转向琼斯图斯教士:“那先生,你的会众在一家昔日的露天汽车电影院聚会,你不认为那里沾染了不少宗教之外的浮夸吗?”

“拉里,我们只是认为,对某些人而言,早起去教堂这项义务实在过于霸道了。他们不喜欢看到别人,或被别人看到。在一个美好的星期天,他们并不享受留在室内,而且他们偏好个人崇拜。前来露天教会,能让一个人在做必须做的事情之外,也能和上帝沟通,无论他是不是穿睡衣,吃麦当劳早餐,或是在我讲道时打瞌睡。”

“薛·布尔能并不是第一个冒出来搅混水的人,”金说,“几年前,有人发现一位佛罗里达州的橄榄球四分卫躺在地上宣称自己是上帝。一位弗吉尼亚州的男子希望将驾照的个人资料改成天堂王国的居民。你们认为薛·布尔能有何特别之处,让大家认为他是真的?”

“据我了解,”弗莱彻说,“布尔能从未宣称自己为弥赛亚、《欢乐满人间》里的保姆或美国队长,是支持他的民众把他基督化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与我们在《圣经》里见到的十分类似,耶稣也没有四处宣扬自己是上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助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琼斯图斯引用道,“《约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六节。”

“福音书中也有证据显示,耶稣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在不同的人面前。”弗莱彻说,“使徒雅各谈到,他看见耶稣以小孩的形象站在海岸边。当他指给约翰看时,约翰认为他疯了,因为在约翰眼中,站在海岸边的不是小孩,而是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他们一同上前询问,其中一人看见一位年老且赤身裸体的男人,另一人则看到一位蓄着长胡须的年轻人。”

琼斯图斯教士一脸不悦。

“我能把《约翰福音》倒背如流,”他说,“你说的根本不在里面。”

弗莱彻微笑:“我从未说这一段出自《约翰福音》。我只是说,它出自一本福音书,它更具灵性和智慧,称为《约翰行传》。”

“《圣经》没有《约翰行传》,”琼斯图斯发怒了,“是他自己乱编的。”

“教士说得没错,它不在《圣经》里。还有好几十本都是。因为一连串理由,它们都被排除在外,并被早期天主教会认定为异端。”

“那是因为《圣经》是上帝的话语,完毕。”琼斯图斯说。

“事实上,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福音甚至不是由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所写的。《马可福音》是根据使徒彼得的传教而写;《马太福音》的作者常被认为是一位名叫利未的收税人;《路加福音》是由一位医生执笔的;而《约翰福音》的作者从未提及自己的名字。《约翰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后完成的,大约在公元一百年。假如使徒约翰真是作者,那他年纪一定非常非常老。”

“荒谬之谈。”琼斯图斯教士说,“这个人只不过是用漂亮的修辞,让我们对基本的真相感到困惑。”

“那真相是什么?”金问。

“你真的相信,倘若今天上帝再次现身在世人面前,他会选择存在于一位夺走两条人命的重大杀人犯身上吗?”

我的热水开始沸腾,我拿开刺针,还没听见弗莱彻的答案,我就把电视关了。为什么上帝会选择存在于我们其中一人身上呢?

倘若今天反向思考……如果是我们存在于上帝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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