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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章 番外篇 蚕杀4(第1页)

闻言,孟少辉不解的问道:“可是为什么这些‘蚕’会进入人体,而且还产生了致命的危害呢?”

“这也是我找你来的原因,这些‘蚕’虽然和普通的蚕存在一定的区别。根据我们检验发现,死者体内的蚕由于人为的因素,导致了基因变异。我们通常所知的蚕,吃桑叶,长大后吐丝结茧,孵化出蛾,再由蛾产出蚕卵,由此循环繁殖,但是死者体内的‘蚕’却并非如此,你看到的死者体内最大的一只‘蚕’,我们称它为‘母体’,因为我们检验发现,其余的那些‘小蚕’都是通过这个‘母体’繁殖出来的,而‘母体’通过吞食进入人体内的食物以及人体内的器官摄取养分,到达一定时间后,不需要变成蛾,便可以直接从体内产出新的‘卵’,继而孵化成‘蚕’,而这样一个过程仅需要大约七天左右的时间,这种情况绝对不可能是由于自然界因素导致的变异,可以肯定是人为的因素导致的。”

“只是一只‘蚕’而已,说实话,蚕的作用就是吐丝,如果是人为的,也应该是提高蚕吐丝的产量才是,到底是什么人无聊到把蚕的基因变得如此可怕?而且到底这种行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呢?”

面对如此意外的检验结果,孟少辉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感笼罩着自己,恐惧所产生的寒气游遍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他隐约感觉到,这次遇到的凶手绝非等闲之辈。

“从这种基因变异的专业性来分析,故意的可能性最大。”法医分析道:“孟队,你听说过‘蛊’这种东西吗?”

“蛊?”

孟少辉闭上眼,在脑海中搜寻着和这个文字相关的所有信息:“有听说过,电视上也有看过,好像是一种民间的巫术,专门用来诅咒人的。”

“没错,虽然说这下蛊是一种迷信,不过我对‘蛊’这种东西的态度却有所保留,我记得当年在学校的时候,我的老师就曾说过这个所谓的‘蛊’其实是存在的,只不过并没有影视剧里说的那么神奇罢了”法医说道:“这个‘蛊’从字的形状上就能看出意思来了,就是把虫子放在一个器皿里,在民间一些地方,制蛊所用的方法就是将一些毒虫放进同一个器皿中,让它们自相残杀,吞食对方,最后剩下的那只就是最毒的一只就是所谓的‘蛊’。”

闻言,孟少辉诧异道:“难道你是想说死者李健是中了‘蛊’而死的?”

“没错,蛊有分很多种类,各有各的特点,而通过我翻查资料再结合死者死后的症状来分析,死者极可能中的是一种叫‘金蚕蛊’的蛊毒,而且这也是蛊毒中最毒的,据说这种蛊生命力非常强,水火不侵,刀枪不入,对于人体的危害极大,这种蛊会在人体内存活七天,之后中蛊的人便会七孔流血而死,死状和中剧毒无异,而后这些侵入人体内的蛊虫就会像尸虫一样,吞食人的肠胃。”

“居然真有这回事!”

孟少辉对法医检验的结果不禁倒吸了口凉气,凶杀案牵扯到“蛊”这种传说中的巫术还是他办案多年来头一回遇到。

“当然这种是民间的说法,很多内容都是夸张的。实际上根据我们对这种生物的研究发现,它的确是有‘金蚕蛊’的特性,只不过还没到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夸张地步,只是它的表皮能够抵挡住人类胃酸的侵蚀,这也是为什么它能存活于人体内的原因。再有就是我们通过研究发现,死者胃内的最大的一只蛊虫的生长期就在七天左右,而其余的小蛊虫生长期在两天左右,也就是在死者遇害的前一两天内才繁殖出来的。由于这种蛊虫的嘴比较小,所以刚开始吞食人的内脏时,感觉不会很明显,最多也就是有些痛感,但还不足以致命,可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繁殖数量巨大,自然就增加了吞食内脏的速度,最终导致中毒者身亡。”

“难道凶手是名巫师?”

“当然不是,我相信蛊的存在,并不等于相信巫术的存在。蛊其实也算是生物实验后形成的一种产物,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巫术就完全是迷信而已,毫无任何根据,大都是人们以讹传讹变得神奇玄幻罢了”法医解释道:“我认为死者体内的‘金蚕蛊’应该是什么人研究出来的,而且这个人肯定是在生物学以及遗传基因学方面有很深的造诣,甚至还极可能不止一个人。”

“不止一个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有点不明白了,这些人研究这样的生物出来到底有什么目的呢?难道只是为了杀人?”孟少辉疑惑不解道。

“初衷应该不是为了杀人,这或许是某种生物实验失败后的半成品。”

“实验失败后的半成品?”孟少辉思忖道:“难道是某个人利用这种失败的半成品来害人?”

“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我所能提供给你的都是我通过验尸所发现到的线索,至于凶手到底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我就无能为力了。”

“太感谢了,至少这也给我们的调查指明了方向。”孟少辉感谢道。

法医的验尸结果可以说让所有办案的侦察员都是大吃一惊,但同时也缩小了调查的范围。凶手用下“蛊”的方法远程控制行凶杀人,这不仅不会在凶案现场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更能在时间上形成一定的跨度,给警方的调查制造麻烦。

当然,任何事物都没有完美的,正如同凶手用了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行凶手法,但是却暴露了他懂得生物学和遗传基因学的这条线索。

对出现的调查线索,孟少辉却是心存疑虑,从法医对“金蚕蛊”的研究来看,这种生物在人体内的存活时间是七天,凶手就是希望利用这个时间,给警方的调查增加难度,从而更好的隐藏自己的行踪,不难看出,凶手很有头脑,懂得如何进行反侦察,可是他难道没有想过他用的这种方法本身就利与弊共存吗?

首先,行凶的手法,虽然凶手是通过变异生物导致死者遇害,但是仍属于投毒的手法,如果是投毒,为什么有那么多种的有毒物质不用,偏偏选择了这么奇怪的一种方法呢?要知道,这一种变异生物可并非是谁都可以信手拈来用的。相信这种“金蚕蛊”的研究一定存在某种特殊的意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无论是成品还是半成品,对于研究它的实验室而言,保存都是非常严密的,并非普通人能随便拿到的,就算被盗,以这实验品的危险程度来看,实验室也一定会在发现失窃后的第一时间报案的,可实际上警方却从未接到类似的报案,那也就只有一种可能,利用“金蚕蛊”行凶的凶手,如果不是所谓的巫师,那么就一定是研究这种生物的某间实验室的内部人员,这一点无疑是缩小了案件调查的范围。

其次,行凶动机,凶手用投毒的方法杀人,这无疑就是告诉了警方,行凶的动机就是仇杀或者是情杀,以死者私生活情况来看,虽然不排除情杀的可能,但可能性却比较低,因为和死者发生过关系的女性大都是夜总会的公关小姐,她们和死者只是一种单纯的金钱交易,她们没有充分的行凶动机。相比之下,仇杀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就这两点而言,孟少辉认为,凶手在行动前如果不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那就是凶手根本不在乎警方针对“金蚕蛊”的调查。两者相比较之下,他觉得后者的可性能最大,凶手的计划应该是经过仔细考虑的,因为就算投毒,既然凶手能拿到“金蚕蛊”这种奇怪的变异生物,那么想拿到更为常见的毒药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况且用普通毒药更易隐藏自己的身份,可事实却是凶手用了非常奇怪,甚至是普通人根本用不到也想不到的行凶手法。而最主要的就是“蚕”在人体内成长的过程中,如果被死者提前发现,那么凶手的全盘计划就有可能彻底泡汤,既然凶手能想到用这种手法行凶,那么他一定是对“金蚕”这种生物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只是单纯的偷来后用以行凶,一定不会对有可能发生的任何情况都考虑周详,这也说明凶手应该不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而鲁莽犯案。

如果各种的猜测成立的话,那么凶手拥有高智商的头脑这一点将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让孟少辉感觉到压力巨大的原因。不过好在案件还有一些隐性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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