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风浔终于碰到那枚痣,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这么想了很久。
唇在眉眼处逗留许久,才缓缓离开。雁风浔离很近地看着秦招,忽然伸出一根指头戳了戳他的脸颊,皮肤软软的,碰一下就陷下去,他又用两根手指捏了捏,莫名就觉得很可爱。
随即,雁风浔猛低头,把脸埋进秦招的颈窝。无语地闭着眼闷了一会儿。
他意识到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秦招睡着了,秦招什么都没做。他只是在呼吸而已。
雁风浔居然觉得他好可爱。
可能有时候太过聪明也是负担。
雁风浔比太多人更快看清事情的本质,或者在一切发生以前已经预料到后来的结果。
比如,他早就猜到自己对秦招有好感,或者说,迟早会有好感。
秦招几乎没有什么地方是雁风浔过去设想过的恋爱标准,他甚至是个完全的反面模板,但这不妨碍雁风浔正在按自己预料的结果越陷越深。
但这不是什么好事。
被感情左右的人容易变傻,雁风浔更喜欢在清醒的状态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去争取什么。
他尤其讨厌自己在面对秦招时,总是忍不住想给出一些承诺的可笑心情。
这让他回想起高中时,同班的体育委员和组织委员在某天中午吃完饭以后,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勾着手指,对彼此含情脉脉地说:“我们以后要好好学习,认真听讲,每天一起写作业,要考同一所重点大学,一辈子在一起。”
那时候雁风浔正好在树上纳凉,听完就翻了白眼。
他心想你们可得了吧,你俩的作业都他妈今早现抄我的,跟这儿宣誓考什么重点大学啊。
可该死的是,他俩最后还真的好好学习了,真的不抄作业了,又真的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那时候早恋的学生都这样,频繁的承诺,为一个与自己未来可能不相干的人拼命努力,在年纪轻轻的时候胆敢说出“一辈子”这种猖狂的话。
那是雁风浔不能理解的感情,看起来无比幼稚,令人发笑。
但如今雁风浔也沦落至此,他忽然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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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秦招睡着差不多快一个小时后,雁风浔忽然捏了捏他的耳朵,没反应,又低头啃了一下秦招的脸,在他的颧骨下面一点留了个牙印。
这下是真的确定他昏睡过去了,才开始给他清理身体其他的伤口。
即便秦招现在应该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但雁风浔的动作还是很谨慎小心,连呼吸都不敢太重,等拈出那些细小绒毛后,才直起背,长长叹出口气。
老实说,腿已经麻了。就算雁风浔身体素质再好,也顶不住秦招这一米八的一百多斤的人在腿上坐了两个小时。
但他硬是一点儿没挪窝,还是抱着。
处理完伤口也没撒手,感受着秦招身体的温度从滚烫降到温热,再被夜风吹得微凉。他明知道秦招本身就体温低,也忍不住给他搓搓脸,嘴里还打趣着:“冷不冷?抱着睡怎么样。”
秦招当然没应他,睡得安静极了。
夜已经很深,巨木林里时不时传来令人胆寒的奇怪叫声。是什么变异生物已经不重要了,危不危险也无所谓。
这会儿雁风浔心情正好,它们要是敢突然出现,雁风浔就拿它们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