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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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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9·16世称南阳卓公为缑氏令(1),蝗不入界。盖以贤明至诚,灾虫不入其县也。此又虚也。夫贤明至诚之化,通于同类,能相知心,然后慕服。蝗虫,闽虻之类也(2),何知何见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贤者处深野之中,闽虻能不入其舍乎?闽虻不能避贤者之舍,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县?如谓蝗虫变,与闽虻异,夫寒温亦灾变也,使一郡皆寒,贤者长一县,一县之界能独温乎?夫寒温不能避贤者之县,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虫适不入界,卓公贤名称于世(3),世则谓之能却蝗虫矣。何以验之?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尽蔽地也,往往积聚多少有处。非所积之地,则盗跖所居;所少之野,则伯夷所处也。集过有多少,则其过县有留去矣。多少不可以验善恶,有无安可以明贤不肖也?盖时蝗自过,不谓贤人界不入,明矣。

【注释】

(1)南阳:郡名。治所在宛县(今河南省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于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应山县、郧(y*n云)县之间。卓公:卓茂(?~公元28年),字子康。西汉末年南阳郡宛县人。习《诗经》、《周礼》和历算。为人宽厚仁爱。平帝时为密县令。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遗。东汉光武帝时官至太傅,封褒德侯。缑(g#u勾)氏: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师县东南。南阳卓公为缑氏县令:《后汉书·卓茂传》云:“卓茂字子康,南阳宛人也。迁密令”,故疑王充记述有误,当为“南阳卓公为密县令”。《后汉·光武纪》云:“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可一证。《水经注·洧水》有密县“今县城东门南侧,有汉密令卓茂祠”,可二证。密县:古县名。汉置。治所在今河南省密县东南三十里。令:参见9·15注(3)。

(2)闽(w6n蚊):通“蚊”。虻:昆虫名。形似蝇较大,雌性食血。

(3)根据文意,疑“名”后夺一“偶”字。“偶称于世”与上文“适不入界”语气相同,可一证。本书“偶”与“适”平列甚多,可二证。

【译文】

社会上称道南阳卓公做密县县令时,蝗虫不飞入他的县界。这大概是因为他贤明得极诚心,害虫不会进入他县境的缘故。这又不真实了。贤明极诚心使卓公德化,与同类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后对他仰慕,信服。蝗虫是蚊虻之类,它们何时知道何时看见而能够晓得卓公德化?如果贤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飞入他的房子里吗?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飞进贤者的房舍,蝗虫怎么又能不飞入卓公的县境呢?发果说蝗虫是一种灾变,跟蚊虻不同,那寒冷与温暖也是一种灾变,假使一郡都寒冷,贤者做一县之长,一县之内能单独温暖吗?寒冷与温暖不能避开贤者的县,蝗虫又怎么能不飞入卓公的县界呢?要么是这样,蝗虫碰巧没有飞入县境,而卓公的贤名恰好在社会上被称颂,于是世人就说他能使蝗虫不入境。拿什么证明呢?蝗虫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盖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积得多些,有的少些。它们没有聚积的地方,只有盗跖住的地方;聚积少的野外,只有伯夷隐居的地方。降落和飞过的蝗虫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个地方完全都遮盖住。蝗虫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们飞过的县,有的停留,有的飞走。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证明谁善谁恶,那么有没有降落怎么能够用来说明谁贤谁不贤呢?大概当时蝗虫自己飞过,并不认为是贤人管理的县界就不飞进去,这是很清楚的。

福虚篇第二十

【题解】

王充在本篇驳斥了行善可以得天福佑的荒谬说法,故篇名曰:“福虚”。当时社会上流传行善的得福,干坏事的遭祸,而福与祸的报应,都是由天来决定的说法,并宣扬楚惠王吞吃蚂蟥“有仁德”,得“天佑”,不仅“病不为伤”,而且还治好了原来的“心腹之积”。对此,王充态度鲜明地指出,楚惠王根本没有“仁德”,而是“不肖之主”,如果天保祐他,就是“天祐不肖人也”。他还举一些帝王的寿命为例,说明“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长”、证明天并不是按照善恶来“赐年”。王充进一步分析了“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这种说法广为流传的社会原因:一是“贤圣欲动人为善”编造出来的;二是一般人出于无知,错误地把偶然巧合当作“天赐祸福”的必然报应;三是大臣为了讨好君主,显示自己有预见而杜撰的。

【原文】

20·1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1),人君赏其行;阴惠(2),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徒见行事有其文传(3),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斯言或时贤圣欲劝人为善,著必然之语(4),以明德报;或福时适(5),遇者以为然(6)。如实论之,安得福佑乎?

【注释】

(1)阳:外露,公开。恩:恩惠。这里作好事讲。

(2)阴:暗中。惠:恩惠。这里是好事的意思。

(3)根据文意,疑“徒”夺一“不”字。行:经历。文传:文字记载。

(4)著:用。然:这样。文中具体指行善得福,为恶遭祸这类事。

(5)这句话使人费解,疑是“善人时适福”之脱误。有上文“又见善人时遇福”,可证。

(6)刘盼遂认为:“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此九字文辞不属。意亦与上文沓复,疑是衍文。”录此,以供参考。

【译文】

世人议论做好事的福至,干坏事的祸来。福与祸的报应,都由天定。人做出来,由天报应。公开做了好事,君主会奖励他的操行;暗中做了好事,天地会报应他的德行。不论贵、贱、贤、愚的人,没有认为不是这样的。由于他们不仅看见过去的事例有文字记载,又看见做好事的人时常得福,所以就相信了,认为确实是这样。这话或许是圣贤想规劝人们做好事,用一定会行善得福,为恶遭祸的说法,来表明有德必得好报;或许是做好事的人当时碰巧得福,遇见这种情况的人就认为行善得天好报这种情况是确实的。如果按照实际情况来判断,怎么会有上天赐福保佑的事呢?

【原文】

20·2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1),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问(2):“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谴之而不行其罪乎(3)?是废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国人闻之也。谴而行诛乎(4)?则庖厨监食者法皆当死(5),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见之也(6),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贺曰:“臣闻天道无亲,唯德是辅(7)。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为伤。”是夕也,惠王之后而蛭出(8),及久患心腹之积皆愈(9)。故天之亲德也,可谓不察乎(10)!曰,此虚言也。

【注释】

(1)楚惠王:春秋时楚昭王的儿子,名韦。春秋战国之际楚国君主。公元前488~前432年在位。菹(u租):酸菜。得:这里作发现讲。蛭(h@至):蚂蟥。

(2)令尹:春秋时楚国最高的官职,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相。

(3)行:这里作治讲。

(4)根据文意,疑“行”后脱一“其”字。与上文“行其罪”语气相同,可证。(5)厨:章录杨校宋本作“宰”,可从。下同。

(6)见之:疑“之见”之误倒。下文有“如恐左右之见”,可证。

(7)德:这里是有德行的人的意思。是:结构助词,使宾语提前。

(8)后:后室。这里指后宫的厕所。

(9)及:这里作同时讲。积:病症名。一般以积块明显,痛胀较厉害,固定不移的称作积。

(10)以上事参见《新序·杂事四》。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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