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冷空气来袭。
温瑾坐在车上,目光落在道路两旁的梧桐树上。
秋风过境,树叶萧瑟落下。
见叶知秋。
原来,她回来已经过了两个季节了。
“叹什么气?”身旁,沈寻舟拿着手机回消息,听见温瑾这声微弱的叹息声时,停下了手中工作,侧了侧身子望向她。
幽深的眸子泛着担心。
温瑾微微摇头,语气平淡:“没什么,不喜欢秋天而已。”
“为什么?”
“荒凉!”上辈子在沈家庄园,春夏季节郁郁葱葱,生机盎然,到了秋天,萧瑟感扑面而来,每日待在那个庄园里,像是在等死。
她像是一朵玫瑰花,初嫁给沈寻舟时,是鲜艳、灿烂的。
进了沈家这座根深蒂固的豪门之后,被人情往来,生活琐事,豪门规矩摧残得逐渐枯萎。
沈寻舟坐在身侧,大抵知道了温瑾这句荒凉是什么意思。
情绪翻涌,眼底的心疼掩藏不住,伸手托起她的膝盖将人抱进怀里:“以后不喜欢做的事情不勉强。”
温瑾一愕!
还没来得及细细思考,江戈很识相地将挡板升了起来。
“我现在就在干不喜欢的事情,”温瑾扫了眼沈寻舟落在自己大腿上的掌心。
语气不咸不淡,意有所指。
沈先生猝然失笑,温温摇头:“这不行!”
“小瑾,这是夫妻情趣,”男人语气宠溺,声音带着循循善诱:“小瑾不喜欢?”
温瑾被他撩得面红耳赤:“不喜欢。”
沈先生声色平平,跟老干部似的一本正经:“那肯定是我没有服务好你,晚上给我个机会,我改进改进!”
“沈寻舟,你这辈子怎么跟个老色批一样。”
沈先生:“饿狼投胎,小瑾,你得可怜可怜我。”
“你放屁”
车子停在秋枫苑停车场,沈寻舟下车,拉开车门看着坐在车里当鸵鸟的温瑾,无视她无声的抗拒,染着笑意开腔:“不想走的话,我抱你?”
温瑾哼了声:“犯不着。”
“你最好别惹我,不然674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