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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2页)

眼下嘲风见她动了心,继续劝道:“去看一眼吧,也许她能听姐姐你的劝说。人生苦短,何必在这样的人家浪费自己的生命呢?”

宋雁西想起固执的宋玉芝,眼下她身上就有着当初宋太太的几分影子,叹着气道:“她若是能这样想,哪里有这许多事?”

于是到底还是去往了徽州,一面算着路程,想来三天后是能到的。

但是运气不好,天气越来越冷,还遇着冻雨,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因此便在第二天晚上赶路,预计后半夜能到这前面的小召镇,歇息半个晚上,天亮就继续赶路。

而他们到这小召镇时,也正好是那三更半夜之时,但镇子上却是十分的热闹,镇子里的老百姓们都高举着火把,全都朝着河边汇聚而去,好似有什么盛大的仪式一般。

嘲风为了给他们让路,不得已将马车停放在路边,也顺便找了个人打听。

对方正着急去城外河边看热闹,“裁缝贾家的上门女婿呀,和镇子上常家嫁到外地做了寡妇的常朝暮搅合在一起了,让人给发现,这会儿给捆了,准备给沉河呢!”

那人说完,生怕自己赶不上这沉河一幕似的,匆匆地跑了。

宋雁西听罢,看到这一时跑得空荡荡的街上,只怕客栈里也没人招呼他们了,便向嘲风道:“咱们也去看看。”她觉得很是奇怪,这样的事情,虽说这对男女的确是犯了错误,就算真的罪过至死,可是这要被沉河,全镇子上的人兴高采烈地去看,就好像是什么喜事一样。

这给人的感觉是很奇怪。民风可以彪悍,但是不能这样扭曲啊!

嘲风架着马车,河边却是已经早已挤满了人,他们这马车只能在外面停下,然后挤进人群里。

可是这里三层外三层,哪里能看得到?只能听着人群里的噪杂谈论。

“这常家的闺女也是的,做了寡妇回娘家,已经把娘家的脸都丢尽了,还去勾引这裁缝贾的女婿。”

“那裁缝贾只怕要气死,听说他家的裁缝店,以后都是要交给这女婿的,哪里晓得养了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可怜的还是那贾环。”

宋雁西在这噪杂的人群里,逐渐弄明白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说这裁缝贾的女婿,是裁缝贾一年前在河里打捞起来的,脑子了受了伤,忘记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裁缝贾便给他取名阿发,还把他三百多斤的傻闺女嫁给了阿发。

大家都觉得是阿发赚了,毕竟这样动荡的年代,外面一片兵荒马乱,而裁缝贾在小召镇上鼎鼎有名,还有那么大一个裁缝店,阿发除了一张好皮囊之外,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跟着常家的寡妇女儿常朝暮搅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要说常家这个女儿,还是读过书的,嫁到了苏州去,听说人家还蛮有钱的,做的什么刺绣生意,反正当地很有名。

常老头还因为这个出息的女婿,叫镇子上的人羡慕过一阵子。

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就听说他女婿家破产了,女婿也死了,没过上几天富太太生活的常朝暮又回到小召镇。

作为一个寡妇,她不在夫家待着,替早死的丈夫守节,对于这到处都是贞节牌坊的小召镇,简直就是天大的耻辱。

而这小召镇,在明朝的时候十分出名,因为最多一次镇子上一起出了十几个替丈夫守节几十年的贞洁寡妇,为此朝廷和衙门专门给她们建了不少贞节牌坊。

她们的家人也因此一起获得这份荣耀所带来的福利。

所以在小召镇看来,女人死了男人,守节就是本份。

宋雁西夹在人群里,听到这些言语,心说这新时代的风还没刮到这小召镇上么?这个时候都在讲究男女平等,偏偏这镇子上还处于最为封建落后的时代中。

凭着嘲风走在前面打头阵,他们总算挤到了第一线。也看到了绑在河边那木桩子上的一男一女。

两人衣衫整齐,并没有老百姓们说得那样不堪,镇长和镇子上的几个老古董,不知道围着在说什么,隔得太远,而且加上人群太吵闹,根本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但是能从他们愤怒夸张的动作中可以看出来,显然不是说什么好话。

一个老头跪在地上,宋雁西猜想应该就是大家口中的常老头,常朝暮是他的闺女,他此刻正在向大家不停地磕头。

如今额头上满是鲜血,却无人理会,甚至还被镇长招来两个壮汉将他拖走。

他挣扎着,试图救自己的女儿,可是在这小召镇里,一个寡妇和别人家的上门女婿私会,哪里有活路?

很快他的哭喊声便传到了宋雁西耳中,原来是那两个壮汉拖着他从这里路过。撕心裂肺的喊声里,宋雁西依稀听到几个字,“阿发不是别人,是我失踪的女婿啊!怎么能算是私会呢?”

但是大家只认阿发就是阿发,是裁缝贾的女婿,毕竟又没人见过常老头那个苏州的女婿。更何况那女婿不是说出意外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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