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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3页)

“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曾写过一篇关于她的文章。”

“你不喜欢她,我想。”

“不喜欢我所发现的她。”

“你不觉得她很悲剧。”

“喔,她是的,非常。但不是一般大众想象的那样。她的悲剧是她生为女王却有着乡村农妇的长相。羞辱隔街的都铎太太无害而有趣,或许会影响你打零工的机会,但影响的毕竟只有你个人。但对一个国家做同样的事结果就很可怕了。如果你要以一个国家千万人的生命做赌注,只为了羞辱一个皇家的对手,你将会众叛亲离,以失败收场。”他想了一下接着说,“她如果做女子学校的老师一定相当成功。”

“你真恶劣。”

“我是好心好意的,教职员一定会喜欢她,小女生也会崇拜她。那就是我所谓她的悲剧。”

“好吧,看起来没什么匣中信了,还有什么?铁面人?”

“我不记得那是谁了,但我不会对任何扭怩躲在洋铁皮后面的人感兴趣。我不会对任何人感兴趣,除非我可以看见他的脸。”

“啊,是的,我忘记你对脸的热情了。包亚家的人都长得不错,你找找看,他们应该有一两个神秘故事供你研究。或是柏金。渥白克,当然。冒名顶替总是非常吸引人的,是不是呢?可爱的游戏。重量永远不可能完全在这一头或在那一头,你推下去它又站起来,就像不倒翁。”

门打开了,汀可太太那张平凡的脸从她的帽檐下露了出来,她头顶上的帽子比她的脸更平凡,而且历史悠久。从第一次为葛兰特服务开始,汀可太太就戴着这顶帽子,所以他几乎无法想象她戴其它帽子的模样。据他所知她的确拥有另一顶帽子,她说她戴那顶蓝帽子时就是表示自己情绪忧郁。她偶尔才会“忧郁”那么一下,而且从未出现在坦比路十九号。她戴这顶帽子通常是因为自觉传统礼俗有这个需要,而它也成为对整个仪式的评价标准。(“你喜欢它吗?汀可。它像什么?”“不值得我戴的忧郁小帽。”)她戴着它去参加伊利莎白公主的婚礼,和其它各种不同的皇室集会,事实上,她还在肯特公爵夫人剪彩的一支新闻影片上闪过那么两秒。但对葛兰特来说,这只是一个新闻报导而已:一个评断某场合社会价值的标准,看是不是值得戴上象征“我忧郁”的帽子。

“我听见你有访客,”汀可太太说,“当我准备离开时发觉声音听起来很熟悉,于是我对自己说:”一定是哈洛德小姐,“所以我就进来了。”

她带着各种不同的纸袋和一小束秋牡丹。她以女人对女人的方式和玛塔寒暄,在她的那个时代她也算得上是衣着考究,所以她自然对舞台剧女神的服装做了适度的赞许,在那同时她瞄了一眼玛塔插的美丽丁香花。玛塔没看见汀可太太的眼神,但是看到了那一小束秋牡丹,她立刻用排演过似的熟练姿态处理这样的状况。

“我随随便便买了白丁香给你真是浪费,汀可太太带来的野百合可把我比下了。”

“百合?”

“它们是所罗门王的荣耀之一,不会太拘束,也不会过于狂放。”

汀可太太只有在婚礼和洗礼的时候才去教堂,不过她是属于星期天上主日学的那一代。现在她以新的兴味看着握在她毛线手套中的那一束荣耀。

“唔,我从不知道。看起来满有道理的,不是吗?我总把它们想做白星海芋,漫山遍野的白星海芋。贵得不得了,你知道,但有点叫人沮丧。所以它们原来是有颜色的?他们为什么不能这样说?为什么一定要叫它们百合呢?”

于是她们开始讨论翻译的问题,以及圣经是多么容易误导人(“我一直怀疑什么是不计回报的施舍,”汀可太太说),然后这尴尬的一刻就此结束。

当她们仍然忙着讨论圣经时,矮冬瓜拿了多余的花瓶进来。葛兰特注意到这些花瓶是为白丁香而不是秋牡丹设计的。它们显然是矮冬瓜用来讨好玛塔的,以为未来的良好关系铺路。不过玛塔从不花时间在女人身上,除非她马上就用得着她们。和汀可太太的你来我往不过是她的社交手腕,一种制约反应。所以矮冬瓜已被贬为功能性而非社会性的角色。她把丢弃的水仙从洗脸盆中聚集起来,温柔的放回花瓶中。矮冬瓜温柔的时候真是美极了,这让葛兰特凝视了她好一会儿。

“那么,”玛塔终于插好了她的丁香花,并且将它们放在他看得到的地方,“我该让汀可太太喂你她那些纸袋里的珍馔了。那不会是,难道是,亲爱的汀可太太,其中一袋是你那美妙的单身汉小圆饼?”

汀可太太高兴得脸红了。

“你要一两个吗?刚出炉的。”

“喔,当然我吃了以后得付出代价──那些营养丰富的小蛋糕会堆积在腰上──不过还是给我几个放袋子里,好带到剧院配下午茶。”

她以一种谄媚式的慎重选了两个(“我喜欢边缘有一点焦的。”),把它们丢到她手袋里,然后说:“再见,亚伦,我一两天之内会开始为你找双袜子来织。据我所知再也没有比编织更能抚平情绪的了。不是吗?护士小姐。”

“喔,是的,的确。我的许多男病人也从事编织。他们发现这样很好打发时间。”

玛塔从门边给了他一个飞吻就走了,矮冬瓜礼貌地送她出去。

“烂货就是烂货,好也好不到哪里去,”汀可太太说着就打开了她带来的纸袋。她不是指玛塔。

第二章

但是当玛塔两天之后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带着织针和毛线。她在午餐后飘然而至,精神抖擞的戴着顶哥萨克帽,帽子的角度呈现着休闲的味道,想必让她在穿衣镜前花了好几分钟。

“我不能待久,亲爱的,我待会儿要去剧院。今天下午有日场,老天帮帮忙。全是茶盘和白痴。当台词对我们已毫无意义时,我们却必须走上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永远不会下档。就像纽约的那些剧一样,十年才一换而不是年年更新。实在太可怕了,根本就无法专心演戏。杰欧弗瑞昨晚在第二幕时僵住了,他的眼睛几乎从他的脑袋中暴出来,一度我还以为他中风了。事后他说他完全不记得从他出场直到发现自己演了一半时这中间发生了些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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