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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1页)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1)

在欧美文学史上,女性形像曾被推崇到一个很高的地位,一个被崇拜被仰慕的地位,女性被当成光明、美好、善良、正义、智慧、慈爱等象征,但在中国文学史上,女性形像就从来没有过这么高的地位。

也许在实际生活中,中国的女性曾被推到一个“能顶半边天”的高度,但那也只是与男性平起平坐而已,还没有到被崇拜的地步。当今中国的女性是否真的跟男性达到了平起平坐的程度,我不知道,就留给搞社会学的人去研究吧。

但在中国文学中,真的“能顶半边天”的女性形像很难找到,因为“妇女能顶半边天”是解放后才提出的口号,而解放后至文革结束这几十年间的中国文学,即使不算空白,至少也找不出多少塑造了独特“文学形像”的作品。“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方针政策注定只能产生一些应景的作品,塑造的也是公式化概念化的人物,不能深入人心。

欧美文学中常把女性当成finersex,fine这个词,作为形容词来用时,在中文里可以有很多对等词,所以finersex很难用一个词或词组来翻译,大意是相对男性来说,女性更纯美,更精细,更少杂质,更敏感,更娇嫩,更富于同情心,等等,等等。

这个观念,在欧美文学中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从很早的希腊罗马神话中我们就能看出端倪。希腊罗马神话里的神们,凡是男神,掌管的都是那些下力的、卖命的、跑腿的行当,也就是经济基础方面的东西,不那么FINE的东西,比如战神,农神,海神,锻造神等。而女神掌管的则是更靠近精神方面的领域,是那些更FINE的东西,比如爱与美之女神,智慧女神,幸运女神等。

往后的文艺复兴时期,其文学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对女性的讴歌,对爱情的讴歌,对人性的讴歌。莎士比亚塑造了一系列美丽聪慧敢爱敢恨的女性形像,比如《威尼斯商人》里的鲍西娅,其聪慧程度大大高于剧中所有男角,是该剧的灵魂人物。

但丁的《神曲》里,有一个女性形像,即圣女彼阿特丽丝,这个人物形像的原型是但丁年轻时一见钟情且一生倾慕的一位女性,名字就叫彼阿特丽丝,他为她写下了一系列抒情诗篇。但不幸的是彼阿特丽丝却与别人结了婚,不久去世。但丁为此悲伤万分,写了很多悼亡诗,把彼阿特丽丝看作是上帝派来拯救他灵魂的天使。他把为彼阿特丽丝写的诗收集在一起,用散文说明每首诗的写作原因,将整个集子取名为《新生》。

《神曲》分《地狱》《炼狱》《天堂》三部分,传说中地狱是生前作恶多端的人去的地方,天堂当然是好人死后去的地方,而中间的炼狱则有点像劳教场所,犯了轻罪的人死后在那里劳动改造,改造得好,就可以去天堂,改造得不好,恐怕就得在炼狱永远呆下去了。

《神曲》描绘但丁在大诗人维吉尔的带领下游历地狱与炼狱,然后在彼阿特丽丝的带领下游历天堂的过程。但丁把他平生痛恨的人都发配到地狱里去受苦,即便是他最崇拜的大诗人维吉尔,也只配带领他游历地狱和炼狱两界,而真正能指引他走向光明进入天堂的是彼阿特丽丝,所以女性形像在但丁笔下是象征光明、美好、正义等一系列finer的东西的。

把一位深深爱慕但不可能得到的女性当成拯救自己灵魂的天使来崇拜,来仰慕,是欧美很多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这位女性可能是别人的妻子,或与自己地位悬殊的女性(比如国王的女儿),或者被囚禁在什么地方需要搭救的女性,总之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那一类,而这个男性忠心耿耿地(很有可能是默默无闻地)爱慕她,保护她,拯救她,倾其身心,无怨无悔。

曾经在欧美风靡一时的骑士文学,就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位供骑士顶礼膜拜的女性,而那位勇敢的骑士,怀着对这位女性的满腔爱慕,为她而战,为她而死,很可能终生都未能一亲芳泽,更不要说与她结婚生子了,但骑士绝不后悔,即便是为了这位女性倒在疆场,骑士也会含笑而死。

这种对女性无怨无悔不求回报的爱慕,崇拜,保护,拯救,成了所谓“骑士风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说骑士精神有八大要素,即殷勤(或译成“谦虚”)(humility),荣誉感(honor),牺牲精神(sacrifice),英勇(valor),怜悯(compassion),灵性(spirituality),诚实(honesty),正义(justice)。

骑士宣言:

Iwillbekindtotheweak。

Iwillbebraveandagainstthestrong。

Iwillfighttheallwhodowrong。

Iwillfightforthosewhocannotfight。

Iwillhelpthosewhocallmeforhelp。

Iwillharmnowoman。

Iwillhelpmybrotherknight。

Iwillbetruetomyfriends。

Iwillbefaithfulinlove。

(摘自百度百科)

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骑士制度,所以也没有骑士文学。中国文化所推崇的“君子”,在某些方面具有骑士精神,比如诚实正义等等。但君子的特点是洁身自好,而不是惩恶扬善,是精心内修,而不是冲锋陷阵。至于君子对女性对爱情的态度应该如何,似乎并没有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不把女人与爱情当回事的。

中国传统文学有“诗言志,词言情”的说法,所以在当时写诗的比写词的地位高,写诗比写词光彩。有些诗人是既写诗又写词,有志要述就写诗,有请要抒就写词。但后人生怕把诗人们的形像降低了,分析起来,总要从言情的作品中分析出“志”来,说那是诗人借美人迟暮来抒发自己政治上的不得意,似乎纯粹写情就是一件丢人的事一样。

这种视写情为丢人的观念从几部著名古典小说中也能看出来,《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那是很少写情的。《聊斋志异》写情,但不敢理直气壮地写,只能鬼鬼祟祟地写,算我吃多了没事干,无聊时写来混时间的。《红楼梦》写了情,并借贾宝玉之口,将女孩儿推崇到“水做的”高度,但也就只到那个地步了,而贾宝玉对女性的推崇,并没妨碍他同时畅饮几瓢水。像《红楼梦》这样的书,在当时是被当成“淫书”的,贾宝玉这样不求功名,只顾谈情说爱的男儿,在小说里自然没有得到好下场。

中国文学中很少有专注于爱的男性形像,“围着一个女人转”,这大概是传统的中国男人最不齿的事了。男人从小就被鼓励去谋求“功名”,去“干事业”,争取“青史留名”。婚姻对他们来说,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和传宗接代,可能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因为生理需要可以找妓女或者丫环来解决。

传统中国文学中的爱情故事大多来源于戏剧或民间传说,所描写的爱情不外乎这么几类:

1。风流才子与青楼女子的爱情

这类故事很少有善终的,往往是风流才子青楼寻欢,爱上了某位才貌双绝的青楼女子,两人情浓意浓,女方铁了心爱这位才子,不惜重金赎身,守身如玉,携带家财,要嫁这位风流才子。但这才子或碍于社会习俗的压力,或移情别恋,自是不能迎娶一个青楼女子,于是故事以青楼女子自毁告终。这个自毁可能是自杀,也可能是重回青楼,破罐子破摔。

2。富(皇)家女下嫁穷才子的爱情

这样的婚姻多少有一点追求的过程,有时是富(皇)家女子倒追穷才子,有时是穷才子偷追富(皇)家女。这样的婚姻结局好不好,就看你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了。如果按现在的标准来衡量,似乎也没几个好结局,但如果按当时的标准来衡量,有的还可以称得上“幸福”。

比如大家熟悉的王宝钏,出身显赫,但爱上了落魄的书生薛平贵(一说猎户薛平贵),几经波折,终于成亲,但薛平贵被派去驻守边疆,跟外来侵略者打仗打出了感情,被外来侵略者招去做了女婿。

可怜王宝钏独守寒窑十八年,终于守得云开日出,守到老公薛平贵带着个外族小三回家来了。按当时的政策,男人是可以娶几个老婆的,所以薛平贵不算违法乱纪,反倒被树成“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先进人物。王宝钏喜孜孜迎进老公和小三,还高风亮节地跟小三不分大小,均为二点五,从此两人齐心协力伺奉薛平贵,过着和谐的家庭生活。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也是富家女爱上穷才子的故事,不同的是,婚事不顺利,穷才子郁郁寡欢而死,富家女毅然决然同赴黄泉,与所爱之人化做蝴蝶,生死相依。

五四时期,中国大量引进西方文学,受其影响,出现了一批倡导人性,追求自由,反封建反包办婚姻的爱情故事。但因为当时连男女平等都没达到,自然谈不上崇拜女性。

女性地位比较高的爱情故事,在武打小说中倒能窥见一斑。有人把武打小说称为中国的“骑士文学”,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武打小说描写的,往往是一个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社会,即“江湖”。在这个所谓江湖上,女性享有比实际生活中更多的平等权力,比如江湖上的女侠们可以跟男侠一样配刀带剑,四处游历,可以不遵循“女大当嫁”的社会法则,可以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跟男侠自由约会,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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